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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乡6户村民遭遇"面包蒜" 3000斤蒜光皮没瓣

2024-10-30

  山东省金乡县化雨乡寻楼村的6户村民购买了一批个大皮红的蒜种,谁承想其中3000多斤竟是“面包蒜”,光皮没蒜瓣,有的还腐烂了。由于购买时没要发票,蒜农们如今犯了愁。

  16日上午,在寻楼村张良成家中,记者看到,他买的蒜种大都个大皮红,从外貌上看都应是好蒜。然而,张良成随手拿出一头,蒜皮剥了一层又一层,里面却没有蒜瓣。

  记者也挑了一头看起来很饱满的蒜头,用手一捏,就跟刚蒸熟的馒头一样,大蒜竟然“缩身”了,剥开蒜皮,里面也是空的。

  “里面根本没有蒜瓣,只有一层层的蒜皮,捏起来跟面包一样。”村民说,他们买的这批蒜种绝大部分都是这样的蒜,有的里面还腐烂了,散发出一股臭味。

  据介绍,5月30日上午,附近周庄村的陈柳德(音)拉来一车蒜种,说是自己用不了才往外卖。因为品相好,村里6户人家购买了80多袋,每袋重量约50斤,每斤价格从1.5元到1元不等。结果,其中3000多斤是“面包蒜”。

  买蒜的村民说,他们发现问题后,曾找陈柳德退货,但对方一再推托,也不透露合伙人的信息,只说自己是帮人卖蒜,事先也不知道蒜种有问题。16日上午,记者多次拨打陈柳德的电话,但是始终无人接听。

  当日下午,记者带着问题蒜种来到金乡县农业局行政综合执法大队。看过这些蒜种后,执法大队的汪队长说,这种蒜既不能当蒜种使用,也不能食用或转卖,“已经成为垃圾”。

  汪队长表示,由于村民在购买时没有保留必要的证据,况且出售人也没有正当的门头或店面,他们前去执法也有难度,只能争取到村民家中协调。金乡县消协的工作人员也表示,因没有相关票据,他们也很难处理。

  山东济州律师事务所律师杨力认为,根据产品质量法和种子法的规定,因农户购买种子产生的质量纠纷,当事人之间可以自行和解,也可以请求消协等有关组织调解处理。

  相关部门接到投诉后,应当及时受理,并根据当事人提供的证据、线索调查取证,而不应以当事人没有购买发票为由拒绝受理,因为普通群众的法律意识与举证能力有限,有时不能提供直接证据,这就需要有关组织或部门帮忙调查取证,客观处理。(黄广华)

责任编辑:宋莉

责任编辑:宋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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