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说真的,我与查理斯•思特里克兰德初次相识的时候,并没有觉得他有什么特别之处,然而在今天,他的伟大是公认的。当然,我所说的伟大并不是指政治家或军事家的伟大。这两种人的伟大虽然十分显赫,但终究是与他们的地位紧密相连的,而不是他们本人所具有的独特品质。随着时间的流逝,他们立下的功绩很容易被人遗忘,就像划破夜空的流星,只能璀璨一时。当一位首相离职后,人们往往会发现他是一个光说不做的演说家;当一位将军退伍还乡,人们也常常会发现他昔日的英雄事迹其实平淡无奇。但是,和上面这些人都不同,查理斯•思特里克兰德是一个真正伟大的人。或许你不会认同他的艺术,但我敢保证你一定会对它感兴趣。他的作品有一种特殊的魔力,能够让人心潮澎湃,引起共鸣。如今,人们对思特里克兰德的评价非常高,这在过去几乎是无法想象的。那时如果有人为他辩护或说几句好话,那么这个人一定会被大众当作性情古怪的人。在今天的人们看来,他的缺点不是令珍珠蒙尘的缺陷,而是优点的附属品,和优点一样重要。在艺术史上,关于他的地位倒还有争论的余地。人们可以出于个人喜好来赞扬或是诋毁他,可是,就连最极端的批判者都不得不承认他具有卓越的天分。他是一个当之无愧的天才。我认为一位艺术家所具有的个性正是他的艺术里最吸引人的部分。倘若一位艺术家具有个性,就算他有再多的不足之处,我都会给予原谅。和比埃尔•格列柯相比,委拉斯凯兹因为画技高超显然更胜一筹,但是后者创作出的绘画作品趋于流俗,缺乏鲜明的个性,令我们无法产生新鲜感。而前者的作品却具备一种肉欲以及悲剧之美,像是做出了无可挽回的巨大牺牲,向我们无言地吐露心声,倾诉自己的灵魂秘密。这就是它的个性。对艺术家而言——无论是画家、诗人还是音乐家,他们都以创作出风格独特的作品为使命。这些作品有的凄美,有的崇高,给这个世界增添了缤纷的色彩,提高了世人的审美意识,但创造过程也有狂野的一面。艺术家在创造作品时,不仅是在为世界艺术做出一份贡献,同时也是在尽情地展现自己的艺术才能。艺术作品中常常隐藏着艺术家埋下的秘密,发掘这个秘密的过程就像是阅读一本情节引人入胜的侦探小说,令人不禁深深着迷。和大自然一样妙的是,你永远也无法找到这个秘密的标准答案。哪怕是在思特里克兰德最不出名的作品中,你也能够隐约解读出他的复杂而奇特的个性。正因为如此,没有人能真正做到忽略他,即便是那些丝毫不喜欢他的绘画作品的人。相反,有太多的人对他的经历和个性满怀着好奇。
思特里克兰德生前寂寂无名,直到他逝世四年后,因为一篇艺术评论的文章,人们才发现了他的才华。那篇文章被发表在《法兰西信使》上,它的作者正是法国艺术评论界中最具有权威的莫利斯•胥瑞。他在文中提出的观点可谓标新立异,开拓了许多守旧派作家的思路。他对思特里克兰德的称赞毫不吝啬,尽管在当时可能有过度夸耀之嫌,但事实证明他的眼光非常正确。自此,查理斯•思特里克兰德的地位才变得稳固。思特里克兰德名声大振,这一事例极具浪漫主义色彩,不过我说这些并不是想评论他的艺术作品。有些画家认为外行对艺术鉴赏不来,他们只需要老老实实地为艺术花钱就好,无需置喙,但这种观点我无法认同。艺术是人人都懂的语言,它传递的感情是最重要的。把艺术看成是专业人士才可以解读的技巧,实在是谬论。当然,我也承认,一个艺术评论家必须掌握技巧方面的知识,否则他就难以做出恰当的评论;而我对绘画技巧并不熟悉,不过我有一位朋友恰好可以帮助我,他叫爱德华•雷加特,擅长写文章,同时在绘画方面也颇有造诣。关于查理斯•思特里克兰德的作品,他已经出过一本书来研究了。这本书措辞得当,行文优美,唯一遗憾的是,它的文风在今天看来显得有些过时了。
正像所有擅长写文章的人那样,为了吸引读者的兴趣,胥瑞在他那篇文章中对查理斯•思特里克兰德的生平做了一番描绘。后来,在思特里克兰德生前就曾与他打过交道的人——无论是早就认识他的作家还是和他只有一面之缘的画家——都惊讶地发现他其实是个天才。可惜他们当初却没有一双慧眼,只把他看成一个十分普通的落魄艺术家。从那之后,追忆思特里克兰德生平和评述他作品的各类文章纷纷涌现,使得思特里克兰德的名声更大了。研究思特里克兰德成为热潮,魏特布瑞希特-罗特霍尔兹甚至写了一篇专题论文,对当时这方面的文章做了综述。
人类生来就会制造神话。对于优秀的人物身上发生的未解事件,人们往往喜欢编造出各类神话传奇来解释。这大概是因为日常生活太过平淡无奇,人们渴望给它增添一抹浪漫主义色彩。很多人尤其喜欢对传奇中的小插曲津津乐道。瓦尔特•饶利爵士给人留下的最深刻印象不是为英国开拓广阔的国土,而是他铺开了自己的披风,只是为了伊丽莎白女皇能够踩在上面不失优雅地走过去。话说回来,查理斯•思特里克兰德生前的朋友并不多,所以那些追忆他的作者就不得不充分发挥自己的想象力,甚至进行一定的艺术加工,才能写出像样的文章来。不过,虽然人们对真实的他知之甚少,但是已经明确掌握的事实材料也足够他们发挥了。时间久了,人们便能够从他的生活经历、荒谬的怪癖、悲惨的遭遇中勾画出他的点点滴滴,再糅合到一起创造出一个神话故事。这样的故事往往不会被明智的历史学家排斥。
但罗伯特•思特里克兰德牧师恰好不是这样的历史学家。他写了一部传记,目的在于纠正人们对他父亲后半生的诸多误解。众所周知,在社会上广为流传的思特里克兰德的生平事迹中,有不少是使他们家族蒙羞的事。多亏这本传记写得算不上生动有趣,才使我在阅读时没有笑出声来。这位牧师在传记中将思特里克兰德塑造成一个慈爱的父亲,他天性善良、勤奋有加、恪守道德,分明就是一位正人君子的形象。将遮瑕的功夫运用得最好的恐怕要数教会中研究《圣经》的那些教士了。罗伯特•思特里克兰德牧师作为一个孝子,将这个本领发挥到了极致,如果可能的话,他未来完全可以在教会中大显身手,我仿佛可以预见他当上主教的那一天了。其实,虽然他的所为有一定风险,但终究还是饱含勇气的。毕竟思特里克兰德的那些传说已经被世人广泛接受了,而深入人心的事物总是难以改变。很多人热爱他的艺术,要么是出于对他性格的厌恶,要么是出于对他悲惨经历的同情,而现在他儿子的这部传记无异于给人们泼了一头冷水,令人无法接受。思特里克兰德有一副非常重要的作品叫《萨玛利亚的女人》,它几经辗转,最终被卖给了克利斯蒂。正值牧师的传记出版之际,这幅画比起九个月前初次拍卖时的价格足足贬值了二百三十五镑,这显然不是巧合,它足以说明热爱神话的人们对这部传记大失所望。恰好此时魏特布瑞希特-罗特霍尔兹博士的文章发表了,拍卖之事才没有草草收场。
如果给历史学派做一个划分,那么魏特布瑞希特-罗特霍尔兹博士所代表的无疑是性恶派。与那些乐于塑造君子形象的作家相比,性恶派认为人性本恶,这种观点显然更受读者青睐。于我而言,我更愿意相信克莉奥佩特拉与安东尼的往来不仅仅停留在经济方面。在我看来,泰伯利欧斯的完美程度也很难和英王乔治五世比肩。我相信像我这样的读者还有很多。魏特布瑞希特-罗特霍尔兹博士用非常犀利的语言攻击了那位牧师的传记,令人对可怜的牧师不禁产生几分同情。对于牧师在传记中的叙述,他斥之为虚伪、谎言、背叛。当然,作为传记来讲,它固然存在诸多缺陷,被批评是无可厚非的,但是联想到作者毕竟是主人公的儿子,他的所为不过是为了维护父亲的形象,所以这种粉饰的行为也并非不能原谅。不过,盎格鲁-萨克逊民族也一道被博士批评为自命不凡、狡猾虚伪,这就十分倒霉了。从我个人的角度来看,我认为这位牧师实在是不够高明且轻率过头,尤其是在驳斥外界对他父母之间的一些看法上面。在传记中,他引用了一段文字,内容是关于他父亲的一封家信,在信中,他母亲被称为“了不起的女人”。魏特布瑞希特-罗特霍尔兹博士让读者看到了信的原文:“我真希望上帝惩罚我的妻子!这个女人实在太了不起,她下地狱才好。”这封信的含义不言而喻。
魏特布瑞希特-罗特霍尔兹博士对查理斯•思特里克兰德的事情非常狂热。倘若他愿意的话,他本可以将思特里克兰德包装得更好看一些。可他有着敏锐的洞察力,完全看穿了那些看似正当的行为背后的真实动机。他不仅是艺术鉴赏家,更是出色的心理——病理学家。他能够从日常事物中探索出更深层的意义。如果说有些秘密不便用语言说出来,起码还有其他的表达方式,会被敏锐的人探索到分毫,那么对心理病理学家来说,就连压根没有表达方式可以依托的东西,也能被他们轻而易举地发掘出来。博士就是这样一位心理病理学家,他十分热衷于将这位英雄的光环摘去,还原本来的面目。每当他找出例子证实了思特里克兰德性格中冷酷或卑鄙的一面时,他总会对他心生同情。他狠狠地嘲讽罗伯特•思特里克兰德牧师的孝心,就像宗教法庭的法官审判异教徒那样。我敢说他一定是用最勤奋的态度才写成了那篇文章,因为他没有漏写任何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我相信,如果查理斯•思特里克兰德还有未还清的债务,哪怕是洗衣粉钱,这笔债务也一定会被他记载下来。读者大可以放心。
二
有关查理斯•思特里克兰德的文章实在是太多了,我前面已经说了很多,现在就不再赘述了。一个画家的名声如何最终还是要靠他的作品来说话。我还是比较了解他这个人的,早在他开始学习绘画之前我就见过他了。他流落在巴黎的那段时间里,我也经常拜访他。战争的爆发正是我前往塔希提岛的一个重要契机,也是我回忆的开始,因为他就是在塔希提度过了他人生中最后的时光。人们对他的这段日子知之甚少,而这段时日恰好是我非常熟悉的。如果思特里克兰德确实如他的忠实信徒所说是一个伟大的人,那么对这些信徒来说,阅读与他有过接触的人的回忆显然是必要的了。
有一句格言:为了心灵获得宁静,一个人必须每天做两件不喜欢的事情。虽然我不记得它是谁说的了,但我对此深信不疑,并且身体力行:每天早上起床和晚上睡觉。不仅如此,由于我还信奉苦行主义,每周我都会让自己经历一次巨大的考验。我一期不落地阅读《泰晤士报》的文学增刊,在阅读中修身养性。想一想,每年出版的书浩如烟海,等待出书的作者该怀抱着多大的期望呀!即便侥幸成功,成功也只是一时的。要知道,作者出版一本书是多么费事,呕心沥血,饱含辛苦,可是这本书对读者来说却只是几小时的消遣。由此我想,有的作者甚至是耗费了自己毕生的心血才出了一本书,多么不容易,作者应当从写作这件事本身来获取报酬,对其他外界的评价都应当放平心态,不计得失。
战争使人们的生活态度发生了深刻的改变。和我们老一辈人完全不同,年轻人有了新的神祇或者说信仰,这是显而易见的。年轻的小辈对自己掌握的力量有了充分的认识,他们蓄势待发,不再像以往那样卑躬屈膝,新时代的大门已经为年轻人敞开。还不了解新形势的老一辈还想努力发挥余热,但这不过是自欺欺人。他们发出的呐喊是如此空洞,他们模仿年轻人的动作也是如此的滑稽可笑。他们就像是年华老去的浪荡女人,指望通过化妆打扮自己,挽留青春的残影。而那些稍微有点智慧的老人则故作文雅,摆出一副过来人的宽容姿态。因为他们知道自己年轻时也经历过这样的时期,热血沸腾,狂放不羁。他们还知道在时代的浪潮下,早晚有一天这些勇敢的年轻人会登上宝座,而老一辈会黯然退居幕后,这都是注定的事情。正如新福音书不再时兴的时候,尼尼微城鼎盛起来一样。可是年轻人总以为自己说的是一些前所未闻、充满新意的东西,殊不知在老一辈看来它们不过是陈词滥调罢了。随着时间的推进,这一过程就像摇荡的钟摆,不停地循环着。
有时候,一个人的名气并不是会一直延续下去的。到一定的阶段之后,倘若他还活着,一定会对这个新时期倍感陌生。比如说,英国诗人乔治•克莱布在他那个时代享誉盛名,但是在今天,他的名气已经大不如前,能想到他的人可谓寥寥无几了。可是在当初,他的才华几乎是公认的,没有人怀疑他是个天才,这在今天来看恐怕是很难理解的事情吧。他从亚历山大•蒲柏学派那里学到了写诗的技巧,创作出了许多押韵的故事,它们发人深省,令人回味。在后来的法国大革命和拿破仑战争期间,许多新的诗歌得以传唱。我猜想克莱布先生一定对那些风靡的新诗有所耳闻,并认为这些诗不怎么样。的确,很多新诗是这样没错。不过,还是存在着不少别具一格的新诗,比如济慈、华兹华斯创作的颂歌,还有柯勒律治和雪莱的几首诗,都犹如清风拂面,给人耳目一新之感。克莱布先生未免迂腐过头了,虽然他仍然笔耕不辍。其实我也一直在阅读新的诗作,我发现在这些年轻的作者中,或许真的有下一个济慈或雪莱也说不定,而且他们可能会超越前人,做得更好,这是完全有可能的事情。我非常钦佩他们能写出优美的诗篇来,虽然他们年纪尚轻,但已经展露才华。但是即便他们的文体再精巧,句子再优美,词汇再丰富(仿佛他们一生下来就读过罗杰特的《词汇宝库》似的),我也不得不说这些文章有个很大的缺陷,那就是缺乏新意。我认为,他们对事物的认知仅仅停留在肤浅的层面;他们看似热情,但是实际上缺乏热血沸腾的劲儿;他们口中所谓的梦想其实也平淡无奇,不能撩动人们的心弦。总之,必须承认,作为一个过时的老古董,我的确不大喜欢他们,我宁愿继续书写那些押韵的说教故事。不过我的写作真的只是为了自娱自乐,没有其他的目的,否则我就要骂自己是个不折不扣的傻瓜了。
三
但是上述这些都是题外话。
我出版处女作时还是一个初出茅庐的年轻人,机缘巧合之下,我的这本书获得大卖,导致很多人想要认识我。
我一只脚刚踏入伦敦文学界时,心中既紧张又期待;而现在回想起来,只体味到无限的凄凉。我很久没有踏足伦敦,现在的小说里描写的伦敦和我印象中的一点也不一样,想必伦敦这些年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吧。文人们不再去汉普斯台德、诺廷山门、高街和肯星顿等地方聚会,取而代之的是新的聚会场所——柴尔西和布鲁姆斯伯里。那时如果去的人还不到四十岁就算是受人敬仰的人了,可是现在,超过二十五岁就会让人笑掉大牙。以前我们还年轻,总是羞于表达内心的情感,因此习惯以彬彬有礼的外表伪装自己,而今天的情形已经截然不同了。不知何时起,文艺界有了许多风流韵事。但是以前我们倘若是做出什么荒诞不羁的行为,绝不会不做掩饰,至少要让自己看起来体面才行。我们崇尚含蓄,说话总会留有余地。女性在那时的自主地位也远不能和今天相比。
当时我的住所离维多利亚车站不远;每次我去文艺青年家作客时不得不在市里绕远路。出于胆怯的心理,我都要在路上来回走半天才能鼓足勇气敲门。之后,我忐忑不安地进入主人家,面对一屋子的宾客,我不由得感到阵阵心悸。名人作家纷纷向我说着恭维的客套话,令我无所适从。我很清楚,他们都在等待我说出的妙词佳句,可我脑海中只有一片空白,根本无法活跃气氛。为了掩饰尴尬,我只得端茶倒水,装作不停忙碌的样子。我希望他们最好不要注意到我,让我能够在一旁独自喘息,静静地瞻仰这些名士的风采。
我仍然清楚地记得当时在场的几种女人。一种是身材壮实、腰杆挺直的女人,她们目光明亮,浑身充满着一股豪气;还有一种是身材瘦小的女人,她们有一双宛如老鼠般精明的眼睛,说话轻声细语。这些女人不摘下手套就吃黄油吐司的怪毛病简直令人发笑。不仅如此,她们还趁着四周没人注意时就把沾到手上的油悄悄地擦到椅子上。虽然主人的家具受到了摧残,但是没有关系,因为当她们请客时,主人肯定会偷偷报复她们的。有的女人衣着考究,非常时髦,她们认为女人即便是整日在家写作的小说家,也应该将自己的苗条身材展示出来,而打扮时尚并不会耽误你的稿子。不过也有人持反对意见,她们认为这种艺术性的时尚打扮缺乏沉稳与庄重,是不合适的。而男士们却相反,他们往往衣着一般,也许他们不想让别人看出自己的作家身份吧。如果只从外表看,很多人会误以为他们是公司里的高级职员,因为他们总是一副疲惫不堪的样子。那时我是第一次和作家这个群体进行接触,我总感觉他们不那么生活化,仿佛不是真实存在的人似的。
他们的交谈充满了机智。只要其中一个人转头暂时离开,剩余的人就会纷纷对他展开尖酸刻薄的批评,令在一旁的我惊讶不已。和其他从业者相比,艺术家较为特殊的一点是,他们不但可以嘲笑同行的外表或性格,更可以嘲笑他们的作品。他们的措辞不会太过火,但仍然说个不停,真叫我佩服得五体投地。在那个时代,交谈是一门需要费精力去掌握的艺术。巧妙的回答比激烈的直言要讨人喜欢得多。那时,格言警句的使用频率很高,但凡有些地位的人都会在交谈中随便使用几句。而现在它却没落了,愚人为了假装自己很有智慧,特别喜欢随口显摆几句。可惜,我一句妙语都想不起来了,唯一还有点印象的是人们谈起自己所在的行业领域的某方面——交易上的细节。在评论某本新书的内容之后,人们会对猜测这本书的销售量、作者的稿酬等等。若是谈得远一点,人们还会认真比较各个出版商、某个人的吝啬程度。再远一些的话,就是谈论哪个编辑给出的稿酬更高、哪个出版社善于做宣传或赶时髦等话题了。当然,话题不止是这些,还有出版代理人、受欢迎的题材、稿费的结算方式等等。于我而言,这些话题颇具浪漫主义色彩,令我有一种很快融入这一小团体的真实感。
四
那段时间里,最关照我的人非柔斯•瓦特尔芙德莫属。她是一个奇特的女子,兼具男性的聪明才智和女性的古怪性格。她的作品也很精彩,动人心弦。有一天我去拜访她时,认识了查理斯•思特里克兰德太太。她家里正在举行茶话会,宾客云集,到处都是交谈私语声。我一个人坐在一旁,不禁有些窘迫,也不大好意思随便插入别人的谈话中。女主人瓦特尔芙德小姐很体贴,她走到我这边来,显然是想要缓解我的尴尬。
“思特里克兰德太太就坐在那边,你可以过去和她谈谈吗?”她说,“她很崇拜你出的书。”
“她的职业是?”我问。
我想,万一思特里克兰德女士是哪个名作家,而我不知道,那我贸然前去和她搭话显然是一件失礼的事情。
瓦特尔芙德马上垂眸正色道:
“她专门请人吃午餐。你只要放下拘束,多夸自己几句,她肯定会请你吃饭的。”
柔斯•瓦特尔芙德是一个玩世不恭的女人。她把生活当作小说来演绎,把世人当作素材来参考。她有时会邀请赏识她的读者到家中小聚。这些读者非常崇拜作家,她心里对这种崇拜非常鄙夷,不过她却表现得很有风度的样子,就像自己是一个真正有名的女文学家一样。
她带着我走到思特里克兰德太太的面前。我们交谈了不到一刻钟,在这段时间里我没有发现这位太太有什么特别之处,不过她的声音倒是很动听。在交谈中,我了解到她住在威斯敏斯特区,家门口是一个待建的大教堂,刚好我也住在那附近,这减少了我们之间的陌生感。陆海军商店宛如一个纽带,把那附近(泰晤士河同圣杰姆斯公园)的居民紧密联结在一起。这位太太向我要了地址,没过几天她就发来一封请柬邀请我共进午餐。
我本来就没多少约会,因此没有理由推脱这个热情的邀请。那天,我迟到了一会儿,因为我按照习惯绕着教堂走了几圈。到达她家时,我才发现其他人都到齐了。除了瓦特尔芙德,还有其它几个熟人,包括杰伊太太、理查•特维宁和乔治•娄德。这显然是一个作家的聚会。正值早春,天朗气清,大家兴致勃勃,谈话的气氛很好。瓦特尔芙德小姐在为赴宴的着装而烦恼不已,她不知道是按照年轻时的喜好穿一身灰绿淡雅的服装去好,还是打扮得沉稳成熟些好。当然,后者就需要穿高跟鞋了。她思考半晌,最终决定只戴一顶帽子。不过她对这顶帽子夸耀不已,我从没听过她用如此尖刻的语言议论我们共同的熟人。杰伊太太在一旁小声说着不大合礼仪的言词。理查•特维宁则不停地说着自认为聪明的见解。乔治•娄德知道自己才华过人,用不着在人前展示,于是他独自沉浸在菜肴的美味中,并没有与他人交谈。思特里克兰德太太虽然自己说得不多,但是她总是能够引导大家话题的走向,这一点也很可爱。每当冷场时,她总能够发挥本领缓解气氛,使话题继续进行。思特里克兰德太太当时三十七岁,她个子略高,身材结实,但并不胖。她虽然没有美貌的长相,但是脸很讨喜,大概是因为她有一双和蔼的棕色眼睛。她的面色偏白,一头乌黑的秀发被打理得很好。在场的三位女士中,只有她不施粉黛,这让她的美丽看起来更自然。
餐室的布置风格完全是按照当时的流行来的,很朴素。四周是白色护墙板,上面贴着绿色的墙纸。墙上挂着一副被固定在黑镜框里的蚀刻画,作者是著名的蚀刻家惠斯勒。绿色窗帘上绘制着精美的孔雀图案。地毯的底色也是绿的,上面的图案是兔子在绿荫中玩耍,这个创意应该是受了威廉•莫利斯的启发。白釉蓝彩陶器端庄地摆在壁炉架上,这种风格在当时的伦敦很高雅,但是缺乏生气和新意,我敢说全伦敦有几百间餐厅都是这种沉闷的布置风格。
离开时,我和瓦特尔芙德小姐正好同路。因为天气晴朗,阳光明媚,所以我们决定慢慢散步,从圣杰姆斯公园穿过去。
“很棒的聚会。”我说。
“菜色不错,是吧?我之前和她说过,如果她想和作家交上朋友,就得准备一些好吃的才行。”
“真是好主意,”我说,“但她为什么要和作家交朋友呢?”
瓦特尔芙德小姐耸肩道:“她认为作家挺有趣的,所以她想追随潮流。她真是有点傻了,一厢情愿地以为作家都是伟大的人。总之,她乐于请人吃饭,在这一点上至少我们不会讨厌她,我还很喜欢她这一点呢。”
现在想想,和当时那些擅长交际的人比起来,思特里克兰德太太真的是心思最为简单的一位了。这些人就像是精明的猎手,为了捕到看中的猎物,可以从汉普斯台德的象牙塔一直追踪到柴纳街的废弃画室。思特里克兰德太太却不是这样,她以前在宁静的乡下生活,热衷于读书,我想她一定是读了许多浪漫的故事,所以才对伦敦这个城市充满了无限的幻想。她是真心热爱读书(这在她们那些人中是相当罕见的了,毕竟比起作家或者画家的的作品本身,人们往往对作家本人的好奇心更大),她有一片广阔的精神世界,在那里,她可以插上幻想的翅膀,在天空中自由翱翔。当她和作家交上了朋友,她就有了一种前所未有的感觉——以往她是台下的观众,现在她却一下子跃到了璀璨的舞台上了。她的眼界一下子开阔起来,生活面也扩大了,因为她不但能请他们吃饭,还能切身参与到这些常年独自埋头创作的作家的生活中去。她虽然不反对他们游戏人生的理念,但绝不会让自己原有的生活方式发生任何改变。她对这些人稀奇古怪的各种行为感到有意思,但也仅仅是有意思而已,她自己遵循的那套立身处世的行为准则是不会受此影响的。
“请问,存在思特里克兰德先生这号人物吗?”我问。
“当然。他在伦敦工作。我想他是个古板的证券经纪人吧。”
“他们两个感情好吗?”
“很好。什么时候你要是去他们家吃晚饭,准能见到他的,但是她很少请人吃晚饭。他话不多,也不喜欢谈论文学艺术。”
“为什么讨人喜欢的的女人总是嫁给头脑不好的人呢?”
“因为聪明的男人是不会娶讨人喜欢的女人的。”
我无言以对,只好转移话题,询问她思特里克兰德太太是否有孩子。
“有,一男一女。他们年龄还小,都还在上学。”
于是我们结束了这个话题,开始谈论别的事情。
五
算起来,整个夏天我都能够经常见到思特里克兰德太太,因为我常常去她家吃午饭,有时是受邀参加茶会。当然,她家午饭的菜色不错,茶点的种类也很丰富。我与思特里克兰德太太很投缘。当时我还很年轻,也许她是乐于指点我一步步踏上文坛,少走几个弯路,而当我遇到挫折,感到伤心难过时,也很高兴有个人能倾听我的心事。她能够专注地倾听,然后给我一些中肯的建议。思特里克兰德太太富有同情心。善于同情他人本身就是很难得的事情,但是有很多人会滥用自己的同情心,看到朋友遭受不幸时,他们恨不得把自己的全部掏出来,这样反而惹人生厌。同情心理应是一口油井,自己就能喷出油来;但是喜欢把同情显露在脸上的人却总是让这口井喷得像火山一样奔放,导致对方陷入难堪的境地。别人由于难过已经痛哭了一场,我实在不想再把自己的泪水洒在别人沾湿的衣襟上,因为这是徒劳之举。思特里克兰德太太是一个能够恰当地表达同情心的人,她安慰你时,会让你觉得自己反过来安慰了她。关于这件事我曾经因为一时激动,和柔斯•瓦特尔芙德交流了一番。她说:
“牛奶是美味的食物,尤其是往上面倒几滴白兰地的时候。可是对母牛来说,却盼望着它赶紧淌出去。要知道,肿胀的乳头确实很难受。”
柔斯•瓦特尔芙德是一个口齿尖利、能言善辩的人,这种上不了台面的话也只有她能说得出口。但是反过来讲,她也是一个办事利落、有手腕的人。
我还特别欣赏思特里克兰德太太的另一方面,那就是她会把居所收拾得非常典雅。所有房间都干净得一尘不染,四处都摆着美丽的鲜花,令人心旷神怡。客厅的窗帘虽然不是流行的款式和图案,但颜色非常雅致,赏心悦目。在这样的小餐厅里吃饭真是一种享受;餐桌美观大方,侍女上菜很快,菜肴也十分可口。思特里克兰德太太是一位称职的家庭主妇,当然,她也是一位贤妻良母。我见过她儿女的照片。儿子叫罗伯特,十六岁,在罗格贝学校学习;照片中的他戴着板球帽,身穿一套法兰绒衣服,他还有一张穿着燕尾服、系着立领的照片。他的眼睛和都前额和他母亲的几乎一模一样,非常漂亮。他看起来是一个健康端正的小伙子。
“他的头脑一般,”有一天思特里克兰德太太说,“但他的确是个好孩子,性格不坏。”
她的女儿才十四岁。她有一头乌黑浓密的长发,和她母亲一样。她的面容十分端庄,眼睛明亮有神。
“他们长得都很像你。”我感叹道。
“那倒是,他们长得不像他们的父亲,都像我。”
“我什么时候能见到他?”
“你想见他吗?”
她露出甜美的笑容,脸颊上浮现出薄薄的红晕,像个少女一样。她的纯真非常有魅力。
“但你要清楚,他是一个平凡的小市民,毫无文学修养。”她补充道。
我很清楚她说这话并不是在贬损他,而是真心诚意这么认为的。她满怀着深情,想要维护他免受朋友的嘲讽。
“他是证券交易所的职员。依我来看,你一定会受不了他的性格。”
“难道你已经厌烦他了吗?”
“当然没有,作为他的妻子,我很爱他。”
她用微笑来掩饰羞涩。或许她是担心我会马上开个玩笑,要知道如果是柔斯•瓦特尔芙德听见她这一席话,绝对会冷嘲热讽的。她犹豫了几分钟,随后神情渐渐变得柔和起来。
“他不想附庸风雅,是一个老实的人。别看他在证券交易所里也没赚到几个钱,但他很善良。”
“我想他的这种性格一定会叫我喜欢的。”
“改天我会单独邀请你来吃晚饭,到时候你会见到他的。不过我要先说和你说好,这是你自愿前来的,如果会面令你感到无趣,可千万不要怪我。”
六
出乎意料的是,我并不是在思特里克兰德太太设想的情况下见到查理斯•思特里克兰德的。有一天,她邀请我去吃饭。我不仅见到了她丈夫,还见到了其他几个人。这天清晨,思特里克兰德太太派人捎来一张字条。有一个客人因事不能前来,因此她邀请我去填补这个空席。字条上说:
我预感你一定会感到厌烦的,毕竟我早就知道这次宴客十分枯燥。但是倘若你能来的话,我将感激不尽。至少我们两个人还能畅谈一番。
我当然接受了她的邀请。
在思特里克兰德太太的牵线下,我见到了她的丈夫。他和我握手时,我完全感受不到他的热情。思特里克兰德太太倒是很有兴致,她转身时还开了个玩笑。
“我是叫他来看看我的丈夫的。现在他应该已经开始怀疑了。”
思特里克兰德露出冷淡而不失礼节的笑,然后就沉默不语了。别的客人陆续前来,主人去招待他们了,就剩下我一个人在一边待着。当全部的客人都到了之后,还没有开饭,我和别的女客在一旁闲聊起来。我忽然想到:这是一个文明社会应该有的样子吗?这些无聊的应酬和聚会除了打发时间就没有别的意义了,完全是消磨意志、浪费生命。真是奇怪啊!就拿今天举例,你不能理解女主人为什么要邀请一大堆客人来聚会,而这些客人又为什么要来参加聚会。当天的十位宾客,他们本来互相不认识,等到宴会结束,大家打道回府时,心中一定会感到轻松了不少。这只是一次社交活动,大家把完成它当作一个义务来履行。思特里克兰德夫妇因为先前被别人邀请参加聚会,于是他们不得不还人情,反过来回请对方。对方又为什么前来呢?难道是因为已经厌烦了吃饭时只有夫妻二人对坐的冷清?还是因为没有拒绝的理由?因为本来就该吃回这顿饭?真是搞不明白。
餐厅里人挤人,让人很难受。这些人中不乏地位显赫的人,比如思特里克兰德太太的姐夫麦克安德鲁上校,还有一位先生担任皇家法律顾问,以及一位在政府担任高官的先生,他们都携带着妻子作伴。而那位有事不能前来的客人正是一位议员,他的妻子也来了。他们都是地位高贵的人。太太们不在意穿着打扮,因为她们知道自己的地位,懒得讨人欢心。丈夫们倒是穿得一个比一个奢华。总之,他们的脸上都挂着一副得意洋洋的神情。
每个人都兴高采烈的,大声说着话,感受着宴会的热烈气氛。不过,人们三五成群,各聊各的,并没有围绕着一个共同的主题来谈论。大家一边谈论着,一边享用美味佳肴。他们的话题很广泛,从政治局面谈到高尔夫球,从家长里短谈到最近新上演的戏,从绘画展览谈到天气和度假。谈话从未中止过,声音也更加嘈杂起来。这是一次成功的宴会,我想思特里克兰德太太一定很高兴。她的丈夫虽然话不多,但举止优雅,尽显主人的风范。这顿饭要进入尾声时,我发现他两旁的女客都面带倦色。我想他一定是个不擅长谈话的人。我甚至还看到思特里克兰德太太看了他好几次,目光中写满了焦虑。
最终,她站起身,把女客们带出去了。在她们走后,思特里克兰德关上了门,换了个位置坐下来。他坐在皇家法律顾问和政府官员的中间,又叫侍女重新拿来红葡萄酒和雪茄。皇家法律顾问对红葡萄酒赞不绝口,思特里克兰德就谈论起他是在哪里买到这瓶好酒的。我们说起了酒的酿造过程和烟草的生产。皇家法律顾问向我们讲述了他最近审理的案件,上校则谈起马球这项运动。我无话可说,便只好安静地坐在那儿,表现出兴趣盎然的样子,认真地倾听别人的谈话。这时我又开始打量起思特里克兰德来。他没有我想象的矮小;我以前竟然会以为他是个其貌不扬的小个子。他身材魁梧,四肢有力,穿着晚礼服显得有点呆板,仿佛是一个参加聚会的马夫。他大概有四十岁,容貌和漂亮无关,但绝不碍眼,因为他的五官很端正,虽然比常人略大了些,看起来略显粗笨。他没有胡须,大概是都刮干净了,脸很大,显得整张脸有点不协调。他的头发偏红色,不长。他还有一双灰蓝色的小眼睛,总之,他的长相很普通。我总算明白思特里克兰德太太为什么每次提到他都有些羞赧了:一个女人如果想要在文学艺术界站稳脚跟,拥有一位这样的丈夫是无法给她增色的。显然,他在社交这一块儿毫无技能可言,不过兴许他本来就对此没什么兴趣。他也不像文艺界人士那样有种种怪癖,他是一个本分老实、再平凡不过的人。人们可以钦佩这种人的品质高尚,却绝不会喜欢和他相处,因为太无趣了。他也许是一个诚实敬业的经纪人,一个称职顾家的丈夫和父亲,但你没有必要把自己宝贵的时间浪费在与他交往上。
七
社交季节终于临近尾声,人们开始准备离开这里。思特里克兰德太太打算和家人们去诺佛克海滨度假。在那里,孩子们可以和海水玩耍,丈夫也可以打高尔夫球。我们道别前,约定秋天再见。但是还没到秋天,我就在伦敦见到了她。那一天我在陆海军商店里买东西,刚走出来就又遇到了思特里克兰德太太和她的两个孩子;原来她也同我一样,打算在临走前采买物品。天气炎热,我们提着东西累得大汗淋漓,于是我建议一起去公园吃点冷食。
思特里克兰德太太欣然同意了。我估计她很乐意让她引以为傲的孩子们在我面前展示自己的风采。比起照片,孩子们本人更加可爱。我和他们也差不了多少岁,又不摆成年人的架子,因此他们很亲近我,丝毫没有拘束感,兴高采烈地向我讲述自己的事情。他们两个都漂亮可爱,充满活力。我们一行人在树荫下休息,气氛十分轻松。
一小时后,他们一家人搭乘马车回去了,只剩下我独自往俱乐部方向走去,我可能有一点寂寞。必须承认,刚才的幸福家庭生活触动了我,令我羡慕不已。这一家人的感情非常好,他们能为一个小笑话笑得前俯后仰。如果单纯从运用语言技巧来判断一个人有多大的智慧,那么查理斯•思特里克兰德应该不算多么有智慧,但是对他自己而言,他的智慧显然是够用的,这至少让他在事业和家庭两方面都过得很好。思特里克兰德太太讨人喜欢,又对她的丈夫一往情深。这一对夫妻过着悠然舒适的小日子,没有遭受灾祸,社会地位也不低,而孩子们懂事可爱,一定会继承这一家人的传统,在未来过上同样幸福的生活。等到那时虽然他们俩老了,但一双儿女却成年了,然后各自结婚成家——楚楚动人的姑娘会生育健康的孩子;一表人才的青年会参军入伍。这一对夫妻会子孙满堂,安享晚年。他们度过了幸福的一生,不枉来世间走一遭,最后寿终正寝。
这样的故事每天都在无数个家庭上演。这是一种安详的生活模式,令人心生向往。它令人联想到一条平缓的溪流,一路蜿蜒,途径之处有大片的绿色牧场,也有相映成趣的树荫,最终它流入浩瀚的大海中。但是大海无言,你无法透过平静的海面看出海下的波涛汹涌,在沉默中你会感受到一种强烈的不安。或许只是我想多了(现在我也经常想起来),我总觉得对大部分人来说这样的生活似乎少了点什么。虽然这种生活有一种平淡的幸福,也符合社会主流价值观,但我的血液却叫嚣着还不够狂放。在这种宁静的幸福生活下面似乎掩藏着什么可怖的东西,令人万分惊惧。比起一成不变的日子,我更希望生活中时时涌动着强烈的变迁和巨大的刺激。我非常乐于攀爬陡峭的山崖,奔赴潜藏暗礁的海滩。
八
现在我回顾已经写下的关于思特里克兰德夫妇的文字,不禁感到沮丧。因为我的描写太生硬了,我笔下的他们看起来没有个性,一点也不真实生动。对一个作者来说,这是很不应该的。问题可能是出在我身上,于是我陷入沉思,希望能想起更多有用的细节。如果我着墨于他们细小的行为举止或者与众不同的习惯上,也许就能够凸显他们的性格了。按照迄今为止的写法,这两个人犹如旧挂毯上的两个平面人物,融合在背景中,不仔细看根本辨认不出来,只能看到大片的色块。对此我只能说:因为他们给我的印象就是这样的。社会是一个有机整体,不是所有的人都能够吸引人的注意力,有些人只构成社会的一部分,不可能脱离它而独自生活。思特里克兰德夫妇就是这样的人。这个巨大的整体就像一个精确的钟表,他们就像是构成钟表的螺丝,你只会注意到钟表,却不会在意小小的螺丝。他们完完全全被社会吞没了。思特里克兰德一家人就是一个平凡的小家庭。妻子热情好客,待人和善,喜欢结交文艺界名流;丈夫虽然头脑不聪明,却诚实敬业,本分守己;孩子聪明伶俐,活泼可爱。这是再平凡不过的家庭了,丝毫不会引起别人的好奇。
可是后来发生了一系列事情,令我感到后知后觉。现在想起来,当时的我是有多么迟钝啊!竟然完全没有发现查理斯•思特里克兰德的非凡之处!或许我真的很迟钝。经历了这么多年,我早已不再懵懂无知,对人情世故有了诸多体会。但是即便是今天的我,放到当时的环境下,恐怕还是会得出一样错误的结论。不过唯一的区别是:我应该不会像当年刚返回伦敦时那样对那个消息感到惊讶不已了。
那时我刚刚抵达伦敦,还没过一天,就碰巧遇见了柔斯•瓦特尔芙德。我们两个在杰尔敏大街上寒暄。
“看你今天面露喜色,”我说,“发生了什么好事吗?”
她开心地笑了起来,眼睛里露出一道精光。我知道她现在一定处于非常警觉的状态,因为她的表情和听见某个朋友发生丑闻时的表情根本一模一样。
“你已经认识查理斯•思特里克兰德了,对吗?”
这时我注意到她很紧张,于是我赶忙点了点头。我简直要怀疑这个倒霉家伙是不是倾家荡产了,或者出了什么车祸。
“他居然扔下了他老婆,独自跑了。这简直太可怕了,是不是?”
瓦特尔芙德小姐一定认为,在杰尔敏大街上告诉我事情的始末显然是在浪费一个好题材,所以她说她只是抛出一个主题来,并不清楚细节。而我对这件事很感兴趣,想请她给我讲述这个故事,并强调环境的不协调可以暂时忽略。但是她还是不肯讲,非常固执。
“我真的什么也不知道,”她激动地说,然后飞快地耸了耸肩膀,补充道:“伦敦的某一家茶点店肯定有一位刚辞职的年轻姑娘。”
她又微笑了一下,向我道歉说她还要去看预约过的一位牙医,然后她就愉快地大步离开了。老实说,刚听到这个新闻时我并没有感到特别难过,我只是很意外,并且对它充满了兴趣。毕竟,这个新闻也算是我亲身经历的了,比起书本上的那些故事更贴近我的生活,所以我觉得很兴奋。当然现在我得承认,随着年龄的增长和阅历的增加,对于身边人遭遇的这类事情我已经习以为常了,可是当时这件事对我来说还是非常罕见的。那时候,思特里克兰德至少有四十岁了,再卷入这种爱情纠纷中显然是非常降低自身格调的,令旁观的我非常厌恶。当时我不免自大地以为,三十五岁是一个上限,过了这个限度,一个人发生这种爱情相关的事一定会招人说闲话。另外,这个新闻也给我带来了一点儿麻烦。我还没回到伦敦时就提前给思特里克兰德太太写了信,告诉她我返回的具体日期,还表示未来某一天我会抽空去她家吃茶。就是在这一天我遇见了瓦特尔芙德小姐,但是思特里克兰德太太没有给我回信。也许她是不想见我?很有可能,说不定她正心烦意乱着,早已忘记了和我的约会。如果我有自知之明,就应该不去烦扰她。但是,她也有可能出于自尊而不想告诉我这件事,所以慎重起见,我最好不要让她猜出来我已经知道了这个新闻。总之,我犹豫不决,既想拜访她,又不想伤害她的感情。我能想象到她此时的痛苦,因而想帮助她排忧解难,但又苦于自己其实帮不上什么忙。我很想知道思特里克兰德太太是怎么应对这件事的。反正我想了半天,真的是束手无策了。
最终我想了个办法:我可以装作什么都不知道的样子,像往常一样去拜访她。于是我到了她家,先请使女通报一声,看看思特里克兰德太太是否愿意会客。如果她不愿意见我,我就可以走了。我事先想好了对使女的说辞,不过真到说出口的时候,反而变得结结巴巴了。而且我因为缺乏勇气,差一点打算溜走。等使女再次走出来,我仔细打量她的表情,怕她看穿我的掩饰。
“请您跟随我走,先生。”她说。
我缓缓地跟在她后面。我发现,窗帘没有完全打开,这使屋子里显得更加阴暗了。有一个人站在没有火的壁炉前面,我看着他的背影,认出那是思特里克兰德太太的姐夫麦克安德鲁上校。此时我感到尴尬,也许我的贸然前来令他们很吃惊,毕竟思特里克兰德太太很可能已经忘记了和我的约定。而且,上校一定不希望我前来打扰他们。
“我不知道你是否还等着我来。”我故作镇静地说,假装什么也不知道的样子。
“当然,我没有忘记。请你等一下,安妮马上就会来上茶。”
虽然室内不是很明亮,但我也能看出思特里克兰德太太的伤心。她的眼睛哭肿了,像核桃一样。而且她的脸庞本来就缺乏血色,现在更是缺乏生气。
“你见过我的姐夫,现在还记得他吧?就在我们去度假前的那次聚会上。”
我和他握了握手。我不知道说什么好,感到非常困窘。还好思特里克兰德太太提起了消夏的事,让我不至于词穷。过了一会儿,使女终于把茶点端了上来。上校喝了一杯苏打威士忌。
“苏打威士忌对你有好处,你最好也喝一杯,阿美。”他说。
“不,我喝茶就好了。”
我敏锐地注意到这可能是一句不一般的开场白,暗示了有什么不幸事件的发生。我怕她想多了,就和她聊起别的杂事来。这期间,上校始终保持着面对壁炉的姿态,沉默不语。我感到有些难熬,很想向女主人道别然后体面地离开这里。我很纳闷,思特里克兰德太太为什么要让我进来。屋子里原先的花都撤掉了,很多精巧的摆设挂件都不见了踪影。这个房间曾经是那么舒适,现在却一片冷清,仿佛隔壁房间里放置着一个陈腐的尸体似的。我默默地把茶喝完了。
“要吸一支烟吗?”思特里克兰德太太对我说。
说完她环顾了一下四周,但没有找到烟盒。
“大概是没有了。”
她低下头,眼泪像断了线的珠子般落下。然后她飞快地跑出了客厅。
这把我吓了一跳。过了一会儿,我才想起来,以前一向是她丈夫管纸烟的,现在她一定是触景生情,想起了以前的回忆。对她来说,曾经触手可及的东西就这么不见了,她才反应过来如今已经和以前不一样了,这显然把她伤得不轻。
“我还是告辞吧。”我向上校说道。
“你大概已经听说那个混蛋甩了她的事儿吧。”他终于按捺不住激动,大声喝道。
我犹豫着不知道该不该说实话。
“人们总是喜欢说三道四,这是不可避免的,”我说,“的确有人告诉过我,这儿有了些麻烦。”
“他逃去了巴黎,还带着一个女人。阿美被他抛弃了,一个便士也没得到。”
“我很难过。”除此之外我说不出什么安慰的话来。
上校猛灌了一口威士忌。他年约五十,身材高瘦,眼睛是浅蓝色的,头发已经发白,胡须无精打采地垂落着。他略显傻气的面容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上次见到他时,他还热情地夸耀自己经常打马球,一连打了十年。
“现在我还是不要打扰思特里克兰德太太了吧,”我说,“请您帮我转告她,对她的遭遇我深表同情,另外,如果她有什么需要我帮忙的地方,我一定在所不辞。”
他没有搭理我。
“我真不知道她以后怎么过。她不是一个人,还带着两个孩子。他们总不能靠空气生活吧?这可是整整十七年啊!”
“十七年?”我感到诧异。
“他们在一起生活十七年了,”他气呼呼地说,“我早就看不上他。但是看在他是我妹夫的份上,我一直都包容着他。他顶多看起来是个绅士,我妹妹真是看走了眼,当初就不该嫁给他。”
“事已至此,还有解决的办法吗?”
“除了离婚,她没有别的路可走。在你还没进来前,我正在和她说这件事。‘申请离婚吧,亲爱的阿美,’我说,‘这不仅仅是为了你好,也是为了你的孩子着想。’他最好祈求以后别再碰见我,不然我见一次打一次。”
我当时想,对麦克安德鲁上校来说,这不像嘴上说说这么简单,毕竟思特里克兰德是个身材魁梧的汉子。不过我没有多嘴,因为受害者如果无法对加害者实施力量上的惩罚,那么让他过过嘴瘾也是好的,否则就太不近人情了。我只想再一次向他好好告辞,不料思特里克兰德太太又回来了。我发现泪痕已经完全看不出来了,她的脸上也补了点儿粉。
“真是抱歉,我的情绪太容易失控了,”她说,“幸好你没有不辞而别。”
她优雅地坐下。我仍然无话可说,因为不想谈论对方遭受的苦难。不过那时的我太天真了,现在我才明白,每个女人都有一种恶习——喜欢和别人谈论自己的私事,只要人家愿意听。我看得出来,思特里克兰德太太在竭力控制着自己。
“大家是不是都对这件事议论纷纷?”她突然问。我吓了一跳,因为我完全没想到她已经看出我知道这件事了。
“我在外面遇见了柔斯•瓦特尔芙德。”她似乎看出了我的震惊,拍着手解释道。
“她是怎么谈论这件事的,请原封不动地告诉我。”她坚持道,“我很想知道她是怎么说的。”
“你了解她,她是个信口开河的人。她对我说,你的丈夫抛弃了你。”
“还有别的吗?”
我怕她伤心,就没有告诉她实情。
“她难道没告诉你,他不是一个人走的,而是和别人一起走的?”
“没有。”
“好吧,谢谢你为我解答。”
我感到很困惑,不过我很高兴终于可以离开这里了。我离开前和思特里克兰德太太道别时,告诉她如果有什么需要我帮忙的地方,一定不要客气,我会真诚地帮助她的。当我说完,我看到她的脸上浮现出一丝淡淡的微笑。
“非常感谢你。不过现在的我没有什么需要帮忙的地方。”
我羞于表达我的同情,于是便向上校道别。上校有些冷淡,没有和我握手。
“你要是从维多利亚路走的话,我就能跟你同路一段了。”
“好的,”我说,“一起走吧。”
九
“太可怕了。”我们一拐入大街,他就忍不住说道。
我可以看出来,他很想继续和我谈论这件事,所以才会邀我同行。
“更可怕的是,那个女人的身份我们还不知道,”他说,“我们唯一知道的是,那个流氓带着她一起去了巴黎。”
“好吧,要不是这件事,我还以为他们的感情很好呢。”
“确实。哼,阿美今天还说过,这十七年以来,他们从未吵过架。你也清楚阿美的为人,她是这个世界上最好的女人。”
既然他说得这么起劲,我认为或许可以向他打听几件事:“你是说,这件事的发生毫无征兆?她完全被蒙在鼓里?”
“是啊,她完全没猜到。八月份时,他们一家人在诺佛克的乡下度过了一个快乐的假期。他和往常一模一样,没有一点异常的地方。我们两口子还和他们一起度过了几天呢,我和他玩了几场高尔夫球。九月份时,他一个人因为工作先回了城,阿美和孩子们留在乡下。等到他们租了六个星期的房子快到期时,她还写了封信给他,把回伦敦的日期告诉了他。没想到,他从巴黎发来了回信,信上说他经过考虑,已经决定不和她一起生活了。”
“那他的理由呢?”
“他完全没有说理由,小朋友。我看过那封信,内容很短,还没有十行字。”
“真是怪事。”
这时我们要穿过马路,不得不暂停谈话。我想到麦克安德鲁刚刚说的事情,感到简直无法相信,思特里克兰德太太有可能隐瞒了一部分真相。要知道,一个除了工作和家庭别无所求的人怎么会在结婚十七年后毫无理由地抛妻弃子呢?我想,也许他们俩的婚姻生活其实并没有表面上那么美满,无法弥补的裂痕可能早就存在了。我还在思索着这件事,闲不住的上校又开口了。
“很明显,我们只能认定他这是私奔行为。在我看来,他大概是觉得不解释也行,反正她迟早会知道的。我很了解他的性格。”
“思特里克兰德太太有什么打算呢?”
“当然是先找出证据。我准备去一趟巴黎。”
“那他的证券交易呢?”
“他的精明狡诈在这方面展现得淋漓尽致。这一年以来,他的摊子一直在缩小规模。”
“难道他没告诉合股人他一走了之的事?”
“完全没说。”
麦克安德鲁上校不太了解证券交易的事,我也一样。我不知道思特里克兰德是如何退出交易的,我只知道,他的合股人听说他不干了之后气得大发雷霆,还想把他告上法庭。看来,思特里克兰德要遭受经济损失了,不过这也是他自找的。
“还好他们的全部家具本来就是属于阿美的。无论如何,这些东西她往后还用得上。”
“你刚才说,她没有得到任何金钱补偿,是真的吗?”
“当然。她现在没什么钱,除了那些家具,就只有不到三百镑了。”
“那她以后怎么过得下去呢?”
“只有老天才知道。”事情本身就错综复杂,上校还老是生气,一路上吵吵嚷嚷的,导致我越听越混乱。等我们经过陆海军商店时,上校突然想起他和俱乐部的成员早就约好了玩牌,于是他向我道了别,就和我分道扬镳了,我终于松了口气。
十
过了几天,我收到了来自思特里克兰德太太的一封信,信上说希望我能够在当天晚上去一趟她家。然而我发现她家里只有她一个,没有其他人在。她全身的衣服都是黑色,显得非常朴素,令人想起她可怜的遭遇。虽然这种穿法体现了她悲痛的心情,但是她还记得要穿一身符合礼仪的衣服,真是不容易。我当时阅历不多,还感到十分惊讶。
“我记得你向我许诺过,如果我有需要请求你,你会帮助我。”她开口说。
“是的。”
“我想知道思特里克兰德的现状,你愿意帮助我吗?只需要你去一趟巴黎。”
“我吗?”
这把我吓得不轻。我和思特里克兰德只有一面之缘。我完全不清楚她有什么打算。
“弗雷德说他要去。”她颤抖地说,“但是我了解他的个性,他一定会把事情办砸。除了你,我不知道还能拜托谁帮忙。”
弗雷德就是麦克安德鲁上校。听了她的话语,我感到自己义不容辞,不然就太没有同情心了。
“可是我不了解你丈夫,我们的对话不超过十句话。他应该也不认识我,如果我去找他,说不定他根本懒得见我。”
“没关系,至少你也不会有什么损失。”思特里克兰德太太笑了。
“那么我能问一句吗?你想叫我去找他干什么呢?”
这时她却开始顾左右而言他。
“在我看来,你对他来说很陌生,这反而更有利。他本来就和弗雷德谈不拢,他一向认为弗雷德是个笨蛋,因为他不理解军人。而弗雷德见到他一定会大发雷霆,然后和他吵起来,把事情办得更糟。你可以对他说,是我拜托你去的,你是我派去的代表,这样一来,他一定不会把你拒之门外的。”
“老实说,我和你们相识也没有很久,”我回答说,“而且也不是特别了解全部情况,这样的事情真的很难办。何况我打探别人的事情终究不大好,你要是想去看他,为什么不亲自去看呢?”
“他在那儿并不是一个人。”
我无话可说,于是我去拜访了查理斯•思特里克兰德。当我把名片递过去时,他看了我一眼。
“您来是有何贵干?”
“关于您太太的事,我想和您谈谈。”
“这样吗?我想,等您多吃几年饭,您就不会多管闲事了。您看,左边有一扇门,您可以从那里回。再见。”
我感到我的尊严扫地,简直抬不起头来。我多么想晚几天伦敦,至少要等思特里克兰德太太心情恢复了再回来。等我回去之后,我悄悄观察她的表情。她低头不语,正陷入沉思里。不过她很快就抬起了头,先是深深地叹了口气,又冲我笑了一下。
“真是太突然了,”她说,“这十七年来,我从来没有想到会有这样一天。我很了解查理斯,他的性格很老实本分,压根不会迷恋上其他人。何况我们很少闹矛盾。虽然在兴趣爱好方面,我们有诸多分歧,但那完全不是问题。”
“你知道那个人,”——我试探着开口——“那个人的身份吗?就是和他一起走的那个人。”
“我不清楚。说起来,似乎没有一个人知道,这真是怪事。按理说,一个男人如果做出违背家庭的事情,总会露出蛛丝马迹被其他的人知道,比如外出吃饭的时候,被店里的人看见。总有人会比做妻子的先知道,而且好心人还会提醒她一句。可我事先并不知道——没有人提醒我。我收到他的信时简直不敢相信,我一直以为他同我一起生活感到幸福无比呢。”
她说不下去了,开始小声地抽泣起来。我对她的遭遇感到很同情。过了一会儿,她停止了哭泣。“我不能让人看笑话,”她把脸上的泪痕擦干,继续说,“现在首先要解决的问题是考虑好往后该怎么办。”
话虽这么说,可她似乎毫无头绪。她一会儿说起了前段时间的事情,一会儿又开始回忆他们的初识和结婚的事情。不过听她絮絮叨叨这么久,我的脑海里总算能够勾勒出他们的生活画面了。我想我以前并没有猜错,思特里克兰德太太的父亲年轻时是印度的一名文职人员,他退休后就到了英国乡间定居,不过每年八月份他会带着一家人回到伊思特堡恩度假。他们的相识就是在那里,那一年她二十岁,思特里克兰德只比她大三岁。他们一起度过了愉快的时光,打网球,散步,听流浪歌手唱歌。他们互相心生好感,所以后来他正式求婚,她一点儿也不意外。婚后,他们决定在伦敦定居。刚开始时他们住在汉普斯台德区,随着生活条件的改善,他们又搬到了市区。没过几年,他们生下了两个孩子。
“他很爱我们的孩子。我想,就算他厌倦了我,也不会忍心抛弃可爱的孩子的,我真是不知道他是什么想法。直到今天我还不敢相信发生的一切,简直像是在做梦一样。”
说到这里,她主动将他写来的信拿了出来。其实我本来就对这封信很好奇。
亲爱的阿美:
请放心,家中一切事情都安排好了,无需你烦心操劳。你先前想叮嘱安妮的事我也已经转告了她。你带着孩子回到家后不必担心吃不上晚饭,因为已经准备好了。不过我无法亲自迎接你们的到来了,我现在已经下定了决心,不再和你一起生活,明天早上我就会动身去巴黎。这封信我打算等我到达巴黎后再寄。我再也不会回来了。我不会改变主意。
永远是你的,查理斯•思特里克兰德
“没有解释理由,也不表达歉疚。你说,他是不是太没人性了?”
“依我看,这封信确实很奇怪。”我老实回答道。
“唯一的理由,就是他已经不是我认识的那个人了。这些年里,可能有哪个女人让他迷恋得失去了自我,反正她一定彻底改变了他。现在事情都清楚了,这件事绝对不是一朝一夕的,也许他们很早以前就认识了。”
“你这么说,难道是有什么新的发现?”
“弗雷德已经找到了把柄。我丈夫每周都要去俱乐部打桥牌,弗雷德恰好认识俱乐部的一个会员。有一次他们谈起了打桥牌的事,这个会员惊讶地表示他从来没有看见过查理斯在玩牌。显然,所谓的打桥牌就是个借口,他正是利用这段时间和那个女人在一起。”
我没有说话,然后我想起了无辜的孩子们。
“该怎么对罗伯特交代呢?这件事真不好解释。”我说。
“啊,我没有告诉他们俩。毕竟我们刚回到城里,他们就去上学了。我装作镇定地对他们说,他们父亲去外地办事了。”
一个人怀揣着这样大的秘密,还要表现得和平常没什么区别,装作一切安好的样子,真是很不容易。何况,不仅孩子们上学需要花钱,往后他们三个人要花钱的地方还有很多,她得费多少心思啊!思特里克兰德太太的声音都沙哑了。
“我可怜的孩子们,他们以后可怎么办啊,我们一家人该怎么生活啊?”
她压抑着自己的痛苦,两只手时而握紧,时而松开。
“好吧,如果你觉得去巴黎能使事情好转,那我肯定会去一趟。可是你得先告诉我,我去那里需要做些什么。”
“我希望他回来。”
“可麦克安德鲁上校说,你决定和他离婚了。”
“不,我永远都不会和他离婚。”她突然生气地说,“帮我转告他,和那个女人结婚的事儿他想都别想!我和他一样固执,为了孩子好,我坚决不和他离婚。”
我猜想,她最后那句话是告诉我她的态度。不过,与其说是因为母爱,不如说是出于一种嫉妒心理。
“你对他还有爱情吗?”
“我不清楚,我只想让他回来。如果他回来了,我就原谅他。无论如何,我们一起生活了十七年。我是一个宽宏大量的女人,虽然以前他骗了我,但我可以既往不咎。只要他还有理智,他就会知道一时的迷恋并不可靠。要是他现在迷途知返,这一页就能翻过去,我们还能恢复以前的生活而不被外人说三道四。”
思特里克兰德太太如此介意流言蜚语,让我感到心凉。在那之前,我没有想过原来对一个女人来说,旁人的看法这么重要,甚至能影响生活。不过我觉得,她这种态度无疑会使他们两人无法和谐相处,他们会永远活在猜忌之中。
思特里克兰德并没有对外隐瞒住处,所以想到找他并不难。他的合股人为了表达愤怒,曾经给他写过一封信指责他;思特里克兰德很快就回了一封信,告诉他自己住在哪里,方便他随时找他算账。原来他住在一家旅馆里。
“我不知道这个旅馆,”思特里克兰德太太说,“不过弗雷德很熟悉这家旅馆。他告诉过我,这家旅馆很贵。”
这时她的脸色很不好看。我估计她应该是陷入了想象,她的丈夫可能正在过着豪华奢侈的生活。她想象他正过着夜夜笙歌的生活,他每天的娱乐活动是去赛马场和剧场。
“他已经不年轻了,不能老是过这种生活,否则他会吃不消的,”她说,“到底是上了年纪的人了。要是他还年轻,我倒是勉强可以理解。但是到了他这岁数就另当别论了,一方面他的孩子都快成年了。另一方面,他自己的身体也承受不了。”可见她真的很痛苦。
“请转告他,他的家人还在等他。家里什么都没变,但也有什么东西变了。要是他不在我身边,我就活不下去了。我宁愿自杀。我想和他好好谈谈,聊一聊我们的往事。等到孩子们放学回家,要是他们问起爸爸来,我该如何是好呢?他的房间也没有任何变化,他的房间在呼唤他呢,我们也都在呼唤他呢。”
看来我不需要担心到时候该如何开口了,因为她已经全部跟我说了一遍。她还教我如何应对思特里克兰德的提问。
“你会全力帮助我的,对吧?”她向我哀求道,“请把我的现状转告给他。”
我知道她需要我留住他,不论用什么方式,只要能够引起他的同情,那么事情多半就能挽回了。她一直在流泪,我感到很难过,同时对于思特里克兰德的所作所为很气愤。
于是我答应了她的请求,并保证我一定会全力以赴,直到把事情办妥才回来。而这时,窗外夜幕低垂,我们也都说累了,我就向她辞行了。
十一
在奔赴巴黎的旅途中,我认真梳理了一下现在的情况,有些地方还是弄不明白。由于情绪低落的思特里克兰德太太已经不在我的面前,我能够更冷静客观地思考目前的事了。我发现,思特里克兰德太太的行为中存在着一些矛盾,令人不解。她的遭遇固然十分不幸,但是她所表现出来的不幸就像是为了激发我的怜悯一样,显得很刻意。她携带着足够数量的手帕,这说明她提前就预感到了自己会大哭一场。如此一想,她的目光是很长远的,令我非常佩服,不过,这也令我觉得她的眼泪变得廉价,不像以往那么感人了。我真是不明白,她到底是因为还深爱着自己丈夫才叫他回来呢,还是因为担心别人在背后说闲话;她现在表现出来一副伤心欲绝的样子,难道真的是因为失恋的痛苦吗?会不会是因为虚荣心作祟?(如果是后者,那么对年轻的我来说完全无法接受。)我对自己的猜疑感到害怕。当时的我太年轻了,还不清楚人性本来就充满了矛盾,这个世界不是非黑即白的,真挚中也包含着一些做作,高尚中也有一些卑鄙,即使是邪恶,也蕴藏着一些美德。
不管怎样,我深知这一趟巴黎之旅也许会危难重重,未必会一帆风顺。当我离巴黎越来越近的时候,我的心情也越来越激动。从演戏的角度来看,我对自己即将饰演的这个角色——一个可靠的朋友受人所托奔赴巴黎把走上歧路的丈夫带回家——非常赞许。我感到自己肩负的责任非同小可,所以打算先休息一天,好好计划一下该做些什么,然后等第二天晚上再去拜访思特里克兰德。我想,想要真心说服别人就必须选定一个合适的时间。在午饭以前,人们喜欢胡思乱想,所以很难让别人改变主意。年轻的时候,我自己就特别喜欢在午饭前幻想浪漫的爱情故事,只有晚饭后才会幻想婚姻的幸福。
我当天在另一家旅馆住下,还向看门人打听了查理斯•思特里克兰德下榻的旅馆在哪里。我知道他住的那家旅馆叫做比利时旅馆。可是出乎意料的是,看门人竟然表示不知道它的位置。我想起思特里克兰德太太曾经说过,那是一家豪华气派的大旅馆,位置在利渥里路的后面。我根据旅馆商号指南查到了这家旅馆的位置,它应该坐落在摩纳路。可是,那里的环境一点也不优雅,完全不是有钱人会居住的地方。我觉得找错了,便摇了摇头。
“不可能是这一家。”我斩钉截铁地说。
看门人表示,整个巴黎只有这一家叫做比利时的旅馆了。我才想到,思特里克兰或许本来就想隐瞒自己的行踪,他告诉合股人的地址可能不是真的。虽然没有证据,但不知为何,我觉得我猜得不错,这样一来,刚好也很符合思特里克兰德的幽默感,将一个大发雷霆的证券交易人骗得团团转,在巴黎街头颜面扫地。不管怎么说,我还是亲自去探查一番为妙。次日,早上六点时,我雇了一辆马车。到了摩纳街之后,我从马车上下来,打算改为步行,沿路观察一下周围的环境。这一条街的两旁都是店铺,它们规模不大,装饰也很廉价,一看就是专门为穷人而开的。这条街走到快一半的路程,我就看到了坐落于左面的比利时旅馆。我惊讶地发现,这家旅馆实在是太破败了,相比之下,我自己住的那家普通旅馆就太豪华了。从外面看,这座小楼的墙壁应该有好几年都没有粉刷了,显得肮脏龌龊。而位于它两旁的其他房子却干净整洁,毫无瑕疵。窗户不知为何都紧紧关闭着。查理斯•思特里克兰德怎么会和一个害得他抛弃家庭的美女在这里同居?这怎么可能呢?我大惑不解,难道他们真的会选择在这种不上档次的地方寻欢作乐?很快我就明白过来,我一定是上当了!我怒气冲冲,马上转过身去,想离开这个鬼地方。但我又想起之前对思特里克兰德太太的承诺,只好进去看一看,也算没有白来一趟。
旅馆的入口不在这座小楼的下面,而是挨着旁边的店铺。门没有关,我一进去就发现了一块引人注目的牌子:账房在二楼。于是我走上了楼梯,楼梯也很老旧,一踩上去就发出嘎吱嘎吱的声音。楼梯平台处有一间小阁子,它的门窗是由玻璃建成的,里面放置着几把椅子,还有一张办公桌。这间小阁子外面摆放着一条长凳,夜晚守门人可以在上面休息。我环顾四周,没有发现一个人。可是我看到一张写着“侍者”两个字的字条,它被贴在一个电铃按钮正下方,非常显眼。我立刻按响了电铃,于是有一个人钻了出来,动作非常迅速,我都没看清他是从哪里钻过来的。这是一个长相精明的年轻人,但他却垂头丧气,披着一件薄衬衫,脚上穿着一双毡子拖鞋。
我向他询问思特里克兰德的事情,虽然我自己也没想明白为什么要假装出毫不在意的样子。
“这里的住户中,有没有一位思特里克兰德先生?”我问。
“三十二号,六楼。”
他回答得如此迅速,叫我惊讶得说不出话来。
“他现在在家吗?”
侍者从账房中取来一块木板,看了一会儿。
“我这里没有他的钥匙。你自己上去找他吧。”
这时,我又开口问他。
“他的太太也住在这里吗?”
“不,只有他一个人。”
可能是我的演技太拙劣了,所以当我沿着楼梯走上去的时候,侍者用怀疑的目光盯着我。这一段楼梯走得比之前要艰难得多,因为缺少光线,空气又沉闷,我能闻到发霉的味道。到了三楼,有一扇门是开着的,我小心地走过它,向里面瞧了一眼,只见一个身着睡衣的女人盯着我,她的头发很蓬松,显然是刚睡醒的样子。我怀着忐忑的心情,终于来到了六楼,伫立在三十二号房的门口。为了平复激动的心情,我还大口呼吸了几下。然后我抬起手有节奏地叩了叩门,我能听见房间里面有人走过来的声音。很快,房门被打开了一条缝。查理斯•思特里克兰德的身影映入我的眼帘。他歪着头打量着我,没有认出我。
我把姓名告诉了他,尽量装出一副不拘小节的样子。
“你还记得我吗?今年六月份的时候,我有幸在你家吃过饭。”
“请进来吧,”他愉悦地说,“很高兴见到你。坐下吧。”
我走了进去。这个房间不大,有几样路易•菲力浦式的家具,把屋子填得满满的,仿佛连转身的空间都没有。靠墙放着一张很大的木床,上面堆放着许多杂物,包括一床厚实的大红鸭绒被,一张大衣柜,一张圆桌。此外,还堆着袖珍的脸盆架和软座椅子。这些东西破破烂烂的,布满了灰尘。我感到有些疑惑,怎么和麦克安德鲁上校曾说过的那种奢华完全不沾边呢?这时,由于椅子上堆满了衣服,思特里克兰德将它们全部扔到地上,腾出空间让我坐下。
“你来这里是有什么事吗?”他问。
我看着他,可能是因为房间太过狭小,我感觉他的身形比我印象中的还要高大。他披着一件诺弗克式的旧上衣,胡须像杂草一样乱。我记得上次拜访他时,他穿得干干净净,斯文体面,不过显得有点不自然;他现在邋里邋遢,不修边幅,却看起来自然多了。我把思绪收回来,思考接下来该如何发言。过了一会儿,我开口了。
“是你的太太拜托我来看你的。”
“趁着晚饭时间还没到,我正打算外出喝点东西,你可以和我一起去。你喜欢喝苦艾酒吗?”
“可以喝一点儿。”
“那就走吧。”
他拾起一顶破旧的圆顶礼帽戴在头上。
“我们等会儿还能共进晚餐,你还欠我一顿饭呢。”
“那当然了。对了,你一个人住在这里吗?”
我竟然如此自然地提出了这个关键的问题,我感到很佩服自己。
“啊,没错。老实说,我已经整整三天没有和人交谈了,我不擅长说法语。”
我走在他前面,先下了楼梯。我忽然想起瓦特尔芙德小姐曾经说过的茶点店的那位辞职的姑娘来,难道她出了什么事情吗?是他们两个人因为吵架而分了手?还是纯粹因为他的迷恋已经过了保质期?根据目前的情况来看,要是说他谋划了整整一年的时间只是因为想到巴黎过独居生活,我实在难以相信。我们走到了克里舍林荫路,这里有一家很大的咖啡馆。咖啡馆门前的人行道上摆放着许多小台子,我们随意选了一张坐下。
十二
这个时间的克里舍林荫路非常热闹。如果你是一个想象力丰富的人,那你在这儿观察路人时,一定能从中发现许多浪漫文学中的常客。工资微薄的小职员和女售货员,和巴尔扎克的小说描绘的一样,还有那些利用人的本性来挣钱糊口的男男女女。在巴黎有很多这样的贫穷地区,你会看到街道上到处都是人,令你血液沸腾,他们随时都可能上演一出好戏。
“你熟悉巴黎吗?”我问。
“不熟悉。只有度蜜月的时候来过一次,之后就再也没有来过。”
“那你为什么会在这家旅馆住下?”
“别人告诉我的。因为我需要一家便宜的旅馆。”
侍者端来了苦艾酒,我们把酒水浇在糖上,加快了糖的溶化速度。
“我想我就不兜圈子了,还是坦白说说此次前来的原因吧。”我有点尴尬地说。
他睁大了眼睛。
“我知道迟早会有人来找我的。阿美给我写的信已经摞了满满一大堆。”
“那我还需要说吗?你看过信就知道了吧。”
“我没看她的信。”
为了留出一点时间整理思绪,我给自己点了一支烟。我真是束手无策,我事前想好的那些说辞,有的哀伤动人,有的愤激昂扬,它们此刻都是那么苍白无力,叫我真不知道该怎么开口。忽然,思特里克兰德爆发出一阵欢快的笑。
“这一定是一件很难办的事,对吗?”
“啊,我不清楚。”我回答。
“听我的,你赶紧说出来,这样我们就能玩一晚上的牌了。”
我犹豫着开口。
“你有没有想过,你的妻子现在非常痛苦?”
“没关系,这只是一时的,事情总会过去。”
他的表情不是一般的冷酷,我无法用语言来形容。我心烦意乱,不知道该怎么应对才好。这时我想起了一位亨利叔叔,每次他向亲戚协会请求捐款时都会用一种特别的语调,于是我开始模仿他。
“我就不拐弯抹角地和你讲话了,你不介意吧?”
他笑着摇头。
“你觉得自己的行为说得过去吗?”
“说不过去。”
“她是有什么地方让你感到讨厌了吗?”
“没有。”
“那么,你们在一起幸福地生活了十七年,你又不讨厌她,你这样一走了之岂不是太不讲道理?”
“是太不讲道理了。”
我惊奇地瞧了他一眼。无论我怎么指责他,他不仅不否认,还很赞同我的言论,这就打乱了我的节奏。情况变得更复杂起来。原先我想了许多台词,还想着如果他油盐不进的话,就晓之以情动之以理,实在不行就只能大声责骂嘲讽他,总之一定要想尽办法叫他承认自己的行为是错的。但是现在这个罪人却如此直白地坦诚自己的罪行,这叫我接下来该怎么办呢?在我过去的生涯中,从来没有遇到过这样的人,所以不知道该怎么对付他。要是我自己做了错事,是绝对不会这么干脆地承认的。
“你还打算说什么?”思特里克兰德说。
我耸了耸肩。
“没别的了,既然你都承认了,我就没什么好说的了。”
“我猜也是。”
我认为自己的段数不够高明,显得自己太愚笨,因此我很气愤。
“别的先暂且不谈,你总不能扔下了自己的结发妻子,一个人来巴黎逍遥,却不留给她一分钱啊!”
“为什么不能?”
“那她怎么生活呢?”
“过去的十七年,她都是依靠我生活的。现在为什么她不能依靠自己的力量来生活呢?”
“她没办法养活自己。”
“她可以试一试。”
我可以想出很多话来反驳他,比如妇女的经济地位,结了婚的男人理应承担义务,还有许多其他正当的理由,但是这些都是次要的,最关键的理由只有一个。
“你还爱她吗?”
“不爱了。”他回答。
不管怎么看,这个结论都是很严肃的,可是我能从他的回答中体会到一种幸灾乐祸,这令我想要发笑;我紧紧地咬住嘴唇,以免真的笑出来。我对自己说,眼前这个男子是一个罪大恶极的人,他的行为非常无耻。于是我气愤地开口。
“去你妈的,你总得为了自己的孩子考虑啊。他们是无辜的,根本没有对不起你,甚至连他们的出生都不是自己能做出决定的。你抛弃了他们,是想眼睁睁地看着他们流落街头吗?”
“他们已经舒舒服服地过了那么多年,比大多数孩子幸福得多。何况,总会有人抚养他们的。如果有必要,麦克安德鲁夫妇会帮助他们的。”
“可是,他们那么可爱,难道你不喜欢他们吗?你是说,你想和他们撇清关系吗?”
“他们还小的时候,我确实喜欢他们。但现在他们都长大了,我也就不那么喜欢他们了。”
“你真是没有一点人性。”
“的确,我也这么认为。”
“你都不为自己感到羞耻吗?”
“并不。”
我想换个思路。
“你这样做,会遭人唾弃的,别人都会觉得你是个彻头彻尾的坏蛋。”
“他们爱怎么想就怎么想吧,我无所谓。”
“你会被所有人孤立的,没有人赞同你的做法,他们会打从心底里鄙视你,你难道一点儿也不介意吗?”
“不介意。”
他从容地应对我抛出的一个个问题,而我仿佛成了一个傻瓜。我仔细思考了一会儿。
“我认为,一个人如果犯了大错,他在众叛亲离的情况下,是不可能心安理得地继续生活的。你难道真的无动于衷吗?人活在世上,不能没有一点儿良心。你总会受到良心谴责的,走着瞧吧!要是有一天你的妻子去世了,你难道不会感到后悔吗?”
他沉默了,我等了半天,见他并没有开口的意思,只好自己打破沉默。
“你还有什么想说的?”
“只有一句:你是个大傻瓜。”
“无论如何,法律是公正的,它会为你可怜的妻子儿女讨回公道,”我怒斥道,“法律会保障他们的生活的。”
“可是法律可以从石头里榨出油来吗?我很拮据,只有百十来镑。”
我听得很糊涂,不过我能从那个破旧的旅馆看出他的经济情况确实很糟糕。
“当你把手头上的这笔钱用完后,你要怎么做呢?”
“再去挣一点儿。”
他自始至终都很冷静。他看向我,眼睛里带着讥讽的笑,似乎我的话很愚蠢似的。我还想思考一下接下来怎么说,他却主动开口了。
“阿美干嘛不重新嫁人呢?她现在还风韵犹存,性格也还讨人喜欢。如果她愿意,我还可以为她推荐一下:她绝对是个贤妻。要是她同意离婚,我完全可以帮助她再嫁。”
听了他的话,我只觉得好笑。他是个狡猾的骗子,他想隐瞒和其他女人私奔的事情还有那个女人的行踪,但是逃不过我的火眼金睛,他可能不会想到,我一眼就看穿了真相。
“你的妻子和我说,不管怎么样她都不会跟你离婚。她已经下定决心了,我劝你还是放弃吧。”
他注视着我,似乎在判断我是否在说假话。这时,他把笑容收了起来,正色道:
“但是,亲爱的朋友,这和我有什么关系呢?她想离婚还是不想离婚,我一点都不在乎。”
我忍不住大笑了起来。
“天啊,得了吧!别以为我们是傻子。还有一个女人和你一起来到了巴黎,我们都很清楚。”
他愣住了,随即爆发出夸张的笑来。他的笑声太大了,导致邻座的人都好奇地看向我们,有几个也笑了起来。
“你为什么笑?我完全不知道笑点在哪儿。”
“可怜的阿美。”他仍旧笑着说。
很快,他换了一副鄙夷的表情。
“这些女人真是太可怜了!爱情,除了爱情她们还知道什么呢?她们总是天真地觉得,男人选择离开了她们是因为又有了新欢。你是不是把我看成了一个傻瓜,还要重复过去的错误?”
“你的意思是,并没有另一个来路不明的女人把你迷恋得神魂颠倒,甚至令你不得不抛弃妻子?”
“当然不是。”
“你没有骗我?那你敢发誓吗?”
我觉得我的脑子一定是抽风了,才会说出这样的话。
“我发誓。”
“那你究竟为什么要抛弃她?”
“因为我要画画儿。”
我震惊了,我完全无法认同他。我觉得眼前的这个人一定是个疯了。读者应该还没有忘记,那时的我还是个十分年轻的小伙子,我决定把他当作中年人来看待。我只记得当时我非常惊讶,别的情绪都不记得了。
“但你是一个四十岁的人,已经不年轻了。”
“所以我才要抓紧时间,不然就太晚了。”
“你以前画过画儿吗?”
“我从小就想当个画家,但是我父亲要我长大经商,因为他觉得学艺术只能勉强糊口,赚不了钱。从去年起,我开始学画画,还在夜校上了一年的课。”
“你对思特里克兰德太太说你去俱乐部玩桥牌,其实都是去上课吗?”
“对。”
“你为什么不告诉她?”
“我认为她不知道反而更好。”
“你现在能画出好作品了吗?”
“还不行。但是我以后可以。正因为如此,我才来到了巴黎。我在伦敦时求而不得,在这里可能会好一些。”
“可你已经上了年纪了,你觉得从现在开始学画还有意义吗?一般人如果想学画,就会从十八岁开始学。”
“要是我十八岁就开始学了,现在应该学得快一些吧。”
“你真的有绘画的才能吗?你的自信是从哪儿来的?”
他转过头,望着路上的行人,我不知道他在看什么,但在我看来,他什么都没有看见。他突然抛出一句不算回答的回答。
“我必须画画儿。”
“你纯粹是在碰运气吗?”
这时他看着我,目光里的东西我读不懂,总之我感觉怪怪的。
“你呢?今年多大了?二十三岁?”
我不知道他为什么要提这个无关紧要的问题。如果是像我一样的青年人心血来潮想做什么事的话,这很正常;但他的青年时代已经一去不复返了。他不仅是一个有头有脸的证券经纪人,而且有妻有子,家庭美满。所以他抛下康庄大路,走这条羊肠小道实在是非常荒谬。但是我还是想尽量理解他。
“好吧,奇迹也并非不可能出现,你将来可能会变成一个大画家。但你也得正视现实,这种可能性很小的。如果奇迹最终没有降临,那你到时候后悔可就来不及了。”
“我必须画画儿。”他重复道。
“如果你最后只能成为一个蹩脚的三流画家,你认为抛弃一切得到这个结果是有价值的事情吗?无论如何,在各个领域,你可以没有多少才华,反正只要做一个普通人,能够顺利过好自己的生活就行了;但是艺术家却完全不是这样。”
“去你的,你真是个傻瓜。”他说。
“我不明白你的意思,我以为刚刚说的道理再清楚不过了。”
“我跟你说,我非得画画儿不可,我必须这么做。对一个落水的人来讲,他会不会游泳都不是最重要的,能挣扎出去,才是第一位的,否则他就会淹死。”
我能听出来,他的这番话里饱含着对画画的热情,我被他深深地感动了。我似乎能看到他的身体里面蕴涵着一股强烈的力量,这是一种强大的、压制一切的力量,把他紧紧地攥着,令他无法违抗。但我同时也无法理解,他看起来就像是被魔鬼附身了,我很担心这种力量会把他撕成碎片。不过单从表面上看,他显得很正常。我好奇地打量着他,他坦坦荡荡地任我注视,一点儿也不羞涩。他静静地坐在那儿,身着一披破旧的诺弗克上衣,戴着那顶沾满灰尘的圆顶帽,如果叫别人来看,恐怕会把他当成什么不入流的人吧。他的裤腿很宽阔,就像口袋一样大。他的手该洗一洗了,下巴上的红胡子茬惹人注目,一双眼睛小小的,头却大大的,使这张脸显得更加那么粗笨了。他的嘴很大,嘴唇很厚,让人感觉他是一个迷恋美色的人。可惜,我根本不能从外表判断他的个性。
“你真的不打算回到你妻子身边了?”我斟酌着开口说。
“再也不回去了。”
“可是她愿意既往不咎,让一切从头开始,也不打算责怪你。即使是这样,你也不愿意回去吗?”
“让她见鬼去吧!”
“你不在意你被其他人看成是个混蛋吗?你不在意你的妻子儿女生活不下去,最后不得不流落街头去讨饭吗?”
“我一点也不在意。”
我再次沉默了。我把从心底瞬间涌上来的情绪,压缩成一句话,最终把它一字一顿地说了出来。
“你真是个彻头彻尾的混蛋。”
“好了,你现在说出了心里话,咱俩终于可以去吃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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