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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民政府 政策文件 关于印发《山东省推进农业全产业链高质量发展五年行动方案》的通知

2024-06-22

鲁农委办发〔2021〕35号


各市党委农业农村委员会办公室、农业农村局,沿海市渔业主管局,省有关部门、单位

现将《山东省推进农业全产业链高质量发展五年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中共山东省委农业农村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10月18日           


山东省推进农业全产业链高质量发展五年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落实好2021年省委1号文件和《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快农业全产业链培育发展的指导意见》(农产发〔2021〕2号)精神,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加快推进“十四五”期间我省农业全产业链高质量发展,提升农业产业链供应链现代化水平,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1.坚持全产业链发展。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优势特色产业为依托,以完善利益联结机制为核心,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贯通产加销、融合农文旅,推进延链、补链、壮链、优链,补齐产业链供应链短板,开发农业多种功能,促进农林牧渔业与加工、流通、文旅等产业深度融合,推动形成集生产、加工、贮藏、冷链物流、销售为一体的完整产业链,提升价值链、畅通供应链,健全完善农业产业体系,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

2.坚持产业特色化发展。充分发挥我省山地、丘陵、平原、沿河、沿海等资源禀赋,优化农业区域布局、产业结构,重点发展小杂粮、食用菌、中药材、特色果蔬、特种养殖等具有地方特色的优势产业,打造农业特色产业“单项冠军”。培育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发展有机农业、定制农业、高端农业,促进特色产业向价值链高端延伸

3.坚持产业集群集聚发展。围绕粮油、蔬菜、畜禽、水产、水果等优势产业,培育一批产业链条完整、带动作用明显、品牌效应显著、利益联结紧密的全产业链重点链。到2025年,省级打造5个千亿级全产业链重点链,市级打造10个五百亿级全产业链重点链,县级打造20个百亿级全产业链重点链,培育一批年产值超百亿的农业“链主”企业,形成全环节提升、全链条增值、全产业融合发展格局。

二、重点工作

4.加快建设标准化生产基地。推进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加强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优良品种选育和推广,优化品种结构。有效运用物联网、大数据、节水灌溉、测土配方、绿色防控等新技术,提升农产品生产基地组织化、规模化、标准化水平,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一批果菜菌茶标准园、畜禽标准化示范场、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打造标准化的“原料车间”。力争到2025年建设省级农业标准化生产基地1500家,绿色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基地3500万亩以上,畜禽标准化示范场2400个,省级畜禽屠宰标准化示范场100家省级水产健康养殖场50个。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省畜牧局

5.提升农产品精深加工水平。完善农产品初加工、精深加工和综合利用等加工体系。支持建设果蔬清洗分拣、贝类净化、烘干储藏、预冷保鲜等初加工设施,加快发展中央厨房、主食加工、果蔬净菜鲜切、废弃物综合利用等新业态,推广“原料基地+中央厨房+物流配送”“中央厨房+餐饮门店”等新模式。鼓励开发休闲食品、功能性食品、生物制品,重点支持产品研发、技术创新、设备改造,培育壮大一批农产品加工骨干企业、领军企业,建设一批农产品加工技术集成科研基地和农产品加工园。2025年,打造省级农产品加工强县50个、示范企业600家,年营业收入过100亿的农产品加工企业达到15家、过10亿的150家、过亿元的1500家。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科技厅

6.推进农产品流通系统建设。以鲜活农产品主产区、集散区、特色农产品优势区为重点,在乡镇、中心村和田头市场布局建设以水果、蔬菜、食用菌为主要品类的节能型通风贮藏库、机械冷库、气调贮藏库等农产品仓储保鲜设施,形成冷链物流网络,从源头加快解决农产品出村进城“最初一公里”问题,提高农产品商品化处理和错峰销售能力。推进现代物流中心、大型批发交易市场和田头市场建设,支持农产品市场改造提升。利用五年时间,建设国家级农产品区域冷链物流基地10个,低温储藏保鲜设施达到3000座、存储量超过1200万吨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省邮政管理局

7.拓宽市场营销渠道。鼓励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电商企业帮带等方式加强农村电商培训引导农业生产基地农产品加工企业农资配送企业龙头物流企业应用电子商务带动更多中小微农村电商主体发展。充分发挥山东品牌农产品综合服务平台和益农信息社作用,推进“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加强与大型知名电子商务平台合作,开设地方特色馆,发展直播带货、直供直销等新业态。农产品网络零售额年增长20%以上,2025年突破1000亿元。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农业农村厅、省邮政管理局

8.大力发展休闲农业。依托特色农业资源,因地制宜发展特色农产品加工、特色食品加工、民俗手工艺品制作等乡土产业,大力培育赏花采摘、休闲度假、健康养生、科普研学、农事体验等乡村旅游业态,重点开展农(渔)家乐、乡村民宿、康养基地建设。每年推介省级美丽休闲乡村典型案例30个、精品园区30个,用五年时间打造国家休闲农业重点县8个、中国美丽休闲乡村40个。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省文化和旅游厅

9.开展全程社会化服务。整合农资、农机、农技、信息、人才等各类生产要素,通过提供整套科学专业的生产托管服务,加快转变农业经营方式,提升农业生产经营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标准化、信息化水平。开展社会化服务机制创新试点,加强服务标准化建设、服务价格指导,建立专业化、社会化服务体系。到2025年,全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到92%。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省供销社

10.培育农产品品牌。“齐鲁灵秀地、品牌农产品”为主题打造山东农产品整体品牌形象,鼓励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品牌创建,加快“三品一标”认证,加大知名农产品公用品牌和企业产品品牌的宣传推介力度,挖掘传统品牌故事,扩大品牌影响力和知名度,提升品牌公信力和品牌溢价水平。深化培育寿光蔬菜、金乡大蒜、章丘大葱、沾化冬枣、栖霞苹果、莱阳黄梨、青州银瓜、乐陵小枣、潍县萝卜、平阴玫瑰、菏泽牡丹、日照绿茶、德州扒鸡及文登西洋参、乳山牡蛎、蒙阴蜜桃、夏津椹果等农产品品牌。2025年,打造知名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100个,知名企业产品品牌500个,农产品“三品一标”认证数量超过10000个。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畜牧局

11.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引导龙头企业向前端延伸建设原料基地,向后端延伸建设物流营销和服务网络。支持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大户、社会化服务组织建设加工流通设施,改善设施装备条件,提升商品化处理能力。培育一批布局合理、功能互补的农业产业化联合体,促进主体联合、要素聚合、产业融合。建立完善各类生产经营主体、服务主体与小农户利益联结机制,促进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让农民更多分享产业增值收益。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担任“链主”,组织育种育苗、生产基地、仓储保鲜、加工流通、电商平台、科研院所、推广机构、产业协会、服务机构、融资机构等各类主体,一体打造农业全产业链。2025年,省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达到1200家、省级家庭农场示范场1200家,省级以上农民合作社稳定在4000家。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

12.搭建全产业链发展平台。按照“一县一园、一镇一业、一村一品”思路,构建区域性全产业链发展平台,形成乡村产业的增长极。利用五年时间,县级围绕优势产业,创建100个以上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乡镇围绕区域特色种养业、特色加工业、特色文旅业,创建1000个以上省级农业产业强镇;村级围绕传统手工业、传统食品业、传统小商品加工业等,创建10000个以上省级乡土产业名品村。加强资源整合、政策集成,争创农业现代化示范区。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商务厅、省畜牧局)

三、保障措施

13.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把培育发展农业全产业链作为重要任务,实行农业全产业链“链长”制,建立统筹推进、分工协作的工作机制,出台相应配套支持政策。开展省级、市级、县级农业全产业链重点链和省级、市级农业全产业链典型县建设工作,建立农业全产业链图谱,构建全产业链梯队发展格局,推进农业全产业链高质量发展。责任单位:省委农办、省农业农村厅)

14.加强政策支持。持续推动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并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按市场化方式设立农业产业发展基金,支持市县做优做精特色农产品,培育放大品牌效应,扶持壮大优势特色产业。落实农产品加工、冷链储运、销售等环节税费优惠政策,对符合条件的涉农小微企业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印花税、车船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契税、附征税费等实行税费优惠。探索构建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体系,开展试点工作。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局、省畜牧局、省税务局

15.创新金融支持。金融机构要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加大农业信贷支持力度。鼓励龙头企业组织基地农户统一对接银行、保险、担保等机构,探索“政企农银保担”多位一体的农业全产业链融资模式。发挥省农业发展信贷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在农产品加工、仓储保鲜、销售等方面的作用,推广“冷链设施贷”等担保产品,加强农业信贷担保“双控”业务考核,扩大政策性担保业务规模用好用足省财政对地方特色农产品保险以奖代补政策,努力扩大特色农业保险参保面积,鼓励市县加大特色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省级按规定给予一定奖补支持,增强产业抗御风险能力。推动农业保险从保成本向保价格、保收入转变,鼓励保险机构开展涉农商业保险,形成“政策性保险引导、商业性保险补充”的农业保险格局。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山东银保监局、省农业发展信贷担保有限责任公司

16.强化用地保障。各市、县(市、区)应统筹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和土地挖潜指标,保障农业产业项目用地,优先保证符合农业全产业链高质量发展方向的加工、流通项目建设用地,鼓励通过盘活农村闲散土地等方式挖潜存量土地用于农业产业发展。坚持集约节约原则,合理布局设施农业用地,严格执行作物种植、水产养殖、畜禽养殖等设施用地规模标准,保障消洗转运、冷藏存储等设施用地需求。要切实保护耕地,按照国务院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切实稳定粮食生产的有关要求,用地选址尽量利用未利用地和低效闲置土地,不占或少占耕地。(责任单位:省自然资源厅、省农业农村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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