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华在清华大学大礼堂演讲
“我一直说它是我的‘幸运之书’,如果没有这本书的话,恐怕很多人并不知道我,很多读者是读了这本书以后,又去读了我其他的作品,才开始慢慢了解我。”
9月20日,清华大学大礼堂,余华携《活着》温情而来。这一次,他更多回忆了24年前的秋天,这本“幸运之书”被刊载在《收获》的1992年,一个“因为巴金的长寿,才能让作家有足够的时间自由成长”的时代。
作为一本具有时代意义的小说,直至今天,《活着》仍是读者了解余华的必读书目,“人为何而活”的主题依旧被探讨。但鲜为人知的是,最早创作《活着》时,余华选择了旁观者(第三人称)的视觉,然而描写的“苦难”却脱离真实。“如果让一个人来讲述他(福贵)自己的故事的时候,其实他苦难的人生中,‘苦难’是别人的看法,他其实是充满了幸福感的。”对于写作思路的改变,余华做了这样的解释。
“我看着那条弯曲着通向城里的小路,听不到我儿子赤脚跑来的声音,月光照在路上,像是撒满了盐。”余华称,书中的这段描写语言很直白,用的词很少,但“盐”这个意向“在写福贵的时候一定要有”。第一人称写作,使得余华笔下的悲伤农民,得以有了“活着”的意义。
此外,当被问及对于在当今IP时代,文学作品被改编搬上大荧幕有什么看法的时候,余华说:“愚蠢的导演才会忠于原著,有主见的导演,都会进行改编”。据他介绍,他的作品被改编成影视剧的过程不是那么顺利,从《活着》来说,最早张艺谋找到余华,是想改编他的中短篇小说《河边的错误》,后来看到《活着》的清样,张艺谋激动到失眠,才决定拍《活着》。再到之后的《许三观卖血记》,当时包括姜文在内的许多导演也很感兴趣,后来因为审查等因素,被拍成了韩国电影。
当夜,清华大学的礼堂座无虚席。余华24年后的回首,回归了文学的本质,他以写作者之态,娓娓道出自己的创作之路,贴合着讲座的主题:活着,在现实之中。
余华在清华大学大礼堂演讲
以下为余华演讲部分实录:
今天这个题目还是从《活着》开始,1992年这部小说在《收获》发表,大概就是这个时节已经定稿了,或者已经下厂了,因为发表在《收获》第六期,是11月底,所以9月应该在印刷厂里转了。
我很感谢《收获》杂志那么多年来对我的帮助。我大概有超过3/4的小说都是发表在《收获》上面的。一方面,《收获》是我最喜爱的一本文学杂志,另一方面也是因为很多小说别的杂志不愿意发,那个时候《收获》的主编是巴金,实际的主编是副主编李小林,是巴金的女儿。像《活着》这个小说在今天来看没有什么问题,但是在1992年发表的时候,还是要冒一些风险。
我一直认为巴金不可能知道我写了什么,后来他女儿告诉我他都知道。像后来的《许三观卖血记》,那时巴金已经不能下床了,在床上躺着,那是1995年在《收获》上发表,巴金从头到尾读完了,他说发表。当时卖血的故事在那个年代能够发表出来,还是比较难的。
那个时候,《收获》发了很多我这个年代作家的作品,像王蒙、张贤亮,很多文学杂志不敢发的小说,《收获》都敢发。很多文学杂志对此有一些意见,为什么同样的小说我们这边不能发,到《收获》可以发。当时主管意识形态的官员告诉他,因为巴金是统战对象。我在这儿还要再次感谢巴老,就是因为巴金的长寿,才能让像我这样的作家有足够的时间自由成长,《活着》就是这样。
我印象很深的是1992年,应该是8月份,初秋了,我拿着手稿,到上海。那时格非教授在华师大,每次我到上海都让格非帮我在华师大定一个房间,住华师大的招待所,在那定稿。我是在浙江嘉兴写完,拿过去给《收获》杂志。当时还有一点忐忑不安,为什么?因为这是我第一次用这样的方式写一部小说,我的责任编辑是程永新,是现在《收获》的主编。当时我们也没有电话,他看完那个小说以后,李小林也看完了,我逼着他给李小林打一个电话,我们当时就在华师大的公用电话上,听程永新和李小林在对话,他们两个人对这部小说都很喜欢,我就放心了,他们是这部小说最早的读者。
当时这部小说发表的时候,我根本没有想到24年以后,这部作品对我个人来说是如此重要,差不多是我所有的作品中,起码是在中国,它是最受欢迎的一部作品,我一直说它是我的“幸运之书”,如果没有这本书的话,恐怕很多人并不知道我,很多读者是读了这本书以后,又去读了我其他的作品,才开始慢慢了解我。这确实是我的一本“幸运之书”。
刚才史航介绍我是“先锋作家”,先锋作家是指我在《活着》之前的一部长篇,是我的第一部长篇——《在细雨中呼喊》,在1991年发表,我基本每次都是在第6期发表我的长篇小说。《在细雨中呼喊》是1991年的第6期,《活着》是1992年第6期,《许三观卖血记》是1995年第6期,因为我写的总是比我想象中慢。
《活着》对我个人的写作来说,具有很重要的意义。刚才史航在介绍我的时候,说先锋作家,同时也是后卫或者是前卫或者是守门员,我很同意这样的说法。我记得大概是上个月,张悦然新的小说《茧》,我很喜欢,我去参加发布会的时候,看到人大教授样杨庆翔对他说,有了这部小说之后,人家就不会认为你是80后作家了。我说我都五十好几了,人家还说我是先锋派作家,那是我20多岁的时候的称号,它会伴随我一生,我说你那个“80后作家”,等到你到了80岁的时候,人家仍然说你是“80后作家”,这是很难改变的。
《活着》的写作让我完全做了一个改变。最早写《活着》的时候,我是用第三人称,以一个旁观者的角度,和我以前先锋文学的叙述是一样的,用一个比较冷静,又比较抒情,语言很精美的方式去写这么一个故事。但是不知道怎么回事,就是写不下去,写了大概有一万多字以后,发现自己写不下去了,怎么写都写不下去。但这个题材又始终吸引着我,我就想换一个方式,因为那时候我已经写过一些作品了,已经有写作上的经验,我知道如果用这样的方式写,如果很不顺的话,一,可能这个题材并没有那么成熟。二,这个题材已经成熟了,但是你的写作角度可能出问题了。所以我尝试着换一个角度,试试看,就让那个福贵用第一人称的方式,就是讲述自己的故事的方式写,很顺利就写完。
我印象中,那时候我在北京,在北京写完了“解放前”,回到浙江嘉兴以后写完了“解放后”,全部写完了以后,很多年过去以后,我开始意识到是什么原因了。刚开始的时候我可能仅仅认为是一个文学技巧的选择,后来我就开始感觉到可能更多是一种人生态度的选择。因为《活着》里面福贵这样一个人,他的一生,如果从一个旁观者的角度来看,除了苦难就是苦难,没有别的,这就是一个旁观者。但是如果让一个人来讲述他自己的故事的时候,其实他苦难的人生中,苦难是别人的看法,他其实是充满了幸福感的:福贵的整个讲述里边是充满了幸福感。所以我觉得,与其说当时这样的一个转换是一种写作技巧的变化,更不如说是一种人生态度的选择,一个很普通的、一个很浅显的问题,就是每一个人的生活都是属于自己的感受,不属于别人的看法,别人对你怎么看,不重要,重要的是你是否已经感受到了,这个比什么都重要。这是从生活角度。
但是另外还有一些作家,他会用不同的方式去处理不同的题材,比如刚才史航介绍我推荐的马尔克斯的短篇,马尔克斯有两个小说,虽然大家都说他是一个魔幻现实主义,但其实并不尽然。你如果读他的《百年孤独》,读《族长的没落》,那是魔幻的,但是如果读他的《没有人给他写信的上校》、《霍乱时期的爱情》,并不魔幻。马尔克斯在面对《百年孤独》的时候的处理的方式,还有《没有人给他写信的上校》的处理方式完全不一样。这对我的写字意义非常重大,让我知道当一个题材吸引我的时候,我首先要做的是去寻找最适合这个题材的一种表现方式,当然这个前提是努力把自己过去的、自己已经很熟悉的、自己已经非常娴熟的那种叙述手段给忘掉,用一种空白之心去面对一个新的题材,这是《活着》对我写作上的意义。 从写作角度来说,对我也有重大的意义。由于这样一个写作,让我意识到,面对一个题材要寻找最适合这个题材的叙述方式。一个作家做其他行业也是一样的,当你用这样一种方式成功以后,你会一直依赖于它,在处理新的事情的时候,也会用一种你认为成功的方式。这个世界上绝大部分作家一生都在用一种方式写小说,一种叙述方式写小说,不管他面对的是什么样的题材,他始终在用一种叙述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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