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月亮和六便士》与《刀锋》合在一起看,蓦地发现,差不多同样的一拨人,在两个平行世界,走过殊途同归的人生。所不同的,《月》成书时毛姆四十五岁,正在热血旺年,而《刀》成书时毛姆七十岁,已经看尽人世繁华巨变。于是,身为作者的毛姆对待这同一拨人的态度也从尖刻转为慈悲,这些人在《月》中剧本化的尖锐、偏执个性,到《刀》里已经柔化成圆润而庸常的舞台外现实人生。
第一次读《月》时,印象最深的倒不是主角斯特里克兰,而是斯特洛夫,那个圆圆肥肥红脸膛的“贱骨头”。我想,毛姆塑造这个人物到底怀了多少的恶意啊,把他踩在烂泥里,每次他刚一冒头想喘口气,就又被踩回去。斯特洛夫是那么地与人为善,却活成人间笑柄,他的善良只为他招来无尽耻辱和灾难。
而《刀》里,我最喜欢的人物艾略特则活脱是升级版的斯特洛夫:有着同样的艺术鉴赏力,同样的热心肠,被人利用的同时被人嘲笑。只是毛姆非但没有去踩艾略特,还安排他成功地钻入上流社会,功成名就,死得其所。艾略特终身未娶,就也免去了斯特洛夫式的悲剧。
《月》和《刀》的主角,斯特里克兰冷漠无情,身败而死,却名垂后世; 拉里温柔体贴,与人为善,最后泯然于世。两个人无论是个性还是人生轨迹都全然不同,但这两个人,都是毛姆人生思考所寄托的幻像,是毛姆心目中追索人生意义的人的形象。
当年纪气盛时,我们往往相信,只有特立独行才能摆脱一干庸众的羁绊,只有冷酷无情才能砸烂尘世的枷锁,最终解放我们的精神世界,一飞冲天。然而,这一飞,仍然抱着俗世的“成功”信念,哪怕不能在当世拥有,留到死后,更添悲壮。
但随着年龄的增长,毛姆似乎也看淡了俗世的成功,毕竟他自己已经相当“成功”,这也更利于他反思俗世对“成功”之执拗。拉里有着温暖的笑容,从不与人为敌却又从不妥协。他的毅力和执着与斯特里克兰并无二致,只是后者身上贴着“无耻”二字,他身上则是“仁慈”。
试想想,如果斯特里克兰并没有身后成名,那么,他的故事还值得写出来吗?即便写出来,会是如今这个“偶像”的形象吗?反过来再想想,拉里这个人,如果切实地活在我们的身边,我们会真的高看他吗?我们大概也会跟《刀》里其他庸人一般认为他不可理喻吧。
毛姆的小说总是试图打破传统的道德观念,探究人性的本质。两部小说的“我”也总是努力地置身事外,冷眼旁观。但事实上,“我”虽不言,毛姆的价值观却清晰了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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