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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了《百年孤独》,我发现这5个人生真相,能让人越活越清醒

2024-05-28

任何一次经历,都是人生中最宝贵的财富。

有人说,如果书架上只有一本书,那一定是《百年孤独》。

由此可见,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具有多么大的影响力,莫言看了,拍案而起,惊呼原来小说还可以这样写。

莫言写《红高粱》的时候,写来写去,开篇第一句,总是像马尔克斯。

陈忠实写《白鹿原》,也受到马尔克斯的影响,总之,许多作家,都从马尔克斯这里获得了养分。

《百年孤独》里的故事很精彩,马尔克斯将故事讲得曲折离奇,引人入胜,而孤独和死亡充斥其间。

可马尔克斯却说:

“现实往往比虚构更加精彩,最伟大的作家是现实,而我们的任务就是尽可能地去贴近现实,无论以怎样谦卑的态度或趋于完美的方式。”

我们看完这些故事,会看到一种不同的现实,然后反思自我,最近读了《百年孤独》,我发现这5个人生真相,能让人越活越清醒。

人生而热闹,却无往而不在孤独之中。

套用卢梭那句关于自由的名言来描述孤独,就是:

人生而热闹,却无往而不在孤独之中。

我们来到这个世界,周边就围着一群人,可是越长大,越会明白,人就是孤独的,他人的陪伴就像安慰剂,可以缓解孤独,却无法治愈孤独。

当你夜深人静醒来,看着窗外明亮的星子,看着原野黢黑的轮廓,突然觉得自身,竟如此渺小和孤单。

第一代布恩迪亚娶了与自己有血缘关系的乌尔苏拉,因为担心生出长着猪尾巴的孩子,乌尔苏拉穿着铠甲,不让布恩迪亚亲近,使布恩迪亚成为他人眼中的笑话。

遭到嘲讽时,布恩迪亚忍无可忍,在决斗中杀了人,却被死者的鬼魂缠身,为了摆脱鬼魂的骚扰,布恩迪亚带着妻子和几个同伴,走了很长很长一段时间,来到马孔多,开创家业,百年兴衰就此展开。

最初,除了偶尔来到村里的吉普赛人,他们的生活与世隔绝,吉普赛人将他们和外在联系起来,为他们带来外界的新鲜玩意。

吉普赛人带来磁铁,布恩迪亚就想用来寻找金子,失败了。

看到放大镜可以聚焦阳光,点燃阳光下的物品,布恩迪亚想制造恐怖的战争机器,失败了。

他想改变马孔多,想改变生活,他带着伙伴们开辟道理,设计街道,规划居所。

年轻的布恩迪亚有雄心,有决心,他如饥似渴地钻研、实验,全身心投入其中,忘了岁月。

然而,身边的人都觉得他顽固不化,痴心妄想,甚至他的妻子也不理解他,只当他不务正业,对他失望透顶。

可是他在与外界隔绝的情况下,竟然得出地球上圆的,像个球,这样一个结论,简直石破天惊,周围的人都说他疯了。

老吉普赛人理解他,对他的结论大加赞赏,说他是个伟大的人,吉普赛人死后,布恩迪亚失去了理智,精神变得萎靡不振,还经常发疯,妻子乌尔苏拉没办法,就把他绑在一棵大树下。

从那以后,他就孤独地生活在这棵树下,直到死亡,乌鸦啄食他的脑袋。

布恩迪亚这一生,成功吗?成功。孤独吗?孤独。

在这世上,人那么多,能理解他的,却没有几个,他真的孤独,不止是他,活在这世上的每一个人,都那么孤独,他们要应付那么多他们不喜欢的人和事,而他们喜欢的人和事却又那么少,他们虚与委蛇地生活,却难得真正舒畅地活着。

孤独始终充斥着《百年孤独》,奥雷里亚诺上校一生辉煌,最终却埋头实验室,反反复复锻造小金鱼,直到死亡。

丽贝卡,在一间小屋孤独终老。

阿玛兰妲,也抱憾终生,孤独终生。

孤独,如同生命的底色,人虽然在上面涂抹,却无法脱离底色而存在,人们追求爱情,就是因为孤独,可马尔克斯告诉我们:

无论走到哪里,都应该记住,过去都是假的,回忆是一条没有尽头的路,一切以往的春天都不复存在,就连那最坚韧而又狂乱的爱情归根结底也不过是一种转瞬即逝的现实,唯有孤独永恒。

爱情很美,可是和广阔的生命比起来,又太小,一个人来到这个世界,用自己的头脑思考,用自己的眼睛看,这就是孤独,因为没有人能代替我们活着,没有人能和我们共存。

死亡,是唯一真相。

人活着来到这个世界,却终将以死亡离开这个世界。

任何人,都无法改变,《百年孤独》里的故事,也以死亡作为最终的结局,大灾过后,马孔多离奇消失,所有生命仿佛从未出现,只留下百年的传说。

“这是往昔的最后遗存,这往昔日渐衰落却不会彻底消亡,因为它是在自身之中无休无止地败落下去,每过一刻便向彻底灭亡更进一步,却永远无法抵达最后的终结。”

布恩迪亚家族最后一个孩子,如预言所示的那样,长出了猪尾巴,被白蚁啃噬,只剩下一个空壳子,凄惨地死去。

连那正在寻找羊皮卷中预言的人,也被飓风抹去,从世人的记忆中根除。

死亡,终结了这一切。

过往的辉煌,被死亡终结,只剩下无尽的沉默和叹息。

过往的热闹,被死亡终结,唯有永恒的孤独存在。

七代人的故事,百年的历史,七代人的死亡,活得最长的,也不过是活了一百多岁。

故事如此,现实也这般。

对每个人来说,死亡都是最后的结局,是不必努力寻求也终将会到来的恩赐,是一个不必急于求成的东西。

人活着的每一天,都是向死而生,每多活一天,离死亡就更进一步,我们每走一步,都是在向死亡靠近。

但死亡也检验了生命的意义,让短暂的生命有了一个可以参考的依据,每个人都在用自己的方式对抗死亡的侵袭,方式不同,人生就不同。

托尔斯泰成名后,依然感受到,在死亡面前,生前所获得的一切,都是虚无,一切都会随着死亡的到来而变得毫无意义,虚无笼罩着他,让他痛苦不堪,甚至时刻担心自己会自杀。

有人拼命赚钱,把自己折腾病了,然后用钱买命。

有人快快乐乐,活得舒舒坦坦,死亡到来之时,坦然接受。

有人哀怨着度过一辈子,但在死亡面前,这些都只是过程,是彰显生命质地的过程,你活成什么样,死成什么样,就是这一生的样子。

《百年孤独》里有这样一句话:

人不是在该死的时候死的,而是在能死的时候死的。

马尔克斯1982年获诺贝尔文学奖时说:

“虽然如此,面对压迫、掠夺和歧视,我们的回答是生活下去,任何洪水猛兽、瘟疫、饥饿、动乱,甚至数百年的战争,都不能削弱生命战胜死亡的优势。”

既然死亡无可避免,那么人生应该怎样度过呢?

马尔克斯也说了:“我年轻过,落魄过,幸福过,我对生活一往情深。”

名和利,皆虚妄。

天下熙熙,皆为利来,世人攘攘,皆为利往。

这世间很多人,都活在名利之中,为了名利,苟活于世。

可是真正的明白人却懂得,名和利,皆虚妄,他们宁愿活在自己的本性之中,随性而活。

楚王派人请庄子去做官,那时候庄子正在钓鱼,看见来人,庄子头也不回地讲了一个故事:

“我听说楚国有一只神龟,死的时候已经有三千岁了,国王用精美的布匹把它包好放在盒子里供在宗庙里。

这只神龟,它是宁愿死去为了留下骨骸而显尊贵呢?还是愿意活在烂泥里拖着尾巴爬行?”

来人回:“宁愿活在烂泥里拖着尾巴爬行。”

庄子摆摆手,说:“你们回去吧,我也宁愿在烂泥里拖着尾巴活着。”

执着于名利,就被名利束缚,唯有超脱名利,人生才能自由。

奥雷里亚诺上校发动革命,成了了不起的英雄,英勇善战,是他人眼中的传奇,是革命的支柱。

可是在名利的驱使下,他变了,变得冷酷无情,他走到哪里都带着卫队,其他人都无法靠近他,就连他的母亲,也无法接近他。

最后,他才反思自己:

他被迫发动三十二场战争,打破与死亡之间的所有协定,并像猪一样在荣誉的猪圈里打滚,最后耽搁了将近四十年才发现纯真的可贵。

明白了这个道理之后,奥雷里亚诺回到马孔多,醉心炼金,直到死亡降临。

曾几何时一段真实的经历,一股青春年代不可抗拒的激情,如今对他而言已成为遥远的注脚:虚无而已。

布恩迪亚家族,曾有一段非常繁荣的时期,家里养殖牲畜,兔子遍地,母牛和母马也快速繁殖。

短短几年,他们就成为马孔多最有钱的人家。

钱很多,他们不知道该如何花,过着奢侈糜烂的生活,无聊得把钞票贴在墙上。

他们成了名利的奴隶,活在被名利主宰的生活里,活在被金钱占领的生活中。

追求名利,没有尽头。

追求自我,却能一天天感到满足。

对名利越是执着,越是被名利狠狠占据着,可是名利并不能让我们活得更好,能让我们活得更好的,是我们这颗丰富和美好的心。

人的本质,是一团欲望。

叔本华说:人的本质就是一团燃烧着的欲望,欲望得到满足,人就感到无聊,欲望得不到满足,人就感到痛苦,人就在痛苦和无聊之间摇摆。

确实,人活着,就是在为自己的欲望买单。

你想要的生活,不会突然来到你身边,你必须为此努力,才能得到自己想要的东西。

第一代的布恩迪亚杀了人,远走他乡,是因为欲望,他在吉普赛人带来的东西的启示下,醉心研究,也是因为欲望。

他活在自己的欲望里,欲望迫使他去创造,迫使他去拼,去努力。

奥雷里亚诺发动革命,也是因为欲望。

欲望促使他去寻求自由,寻求和平,寻求某种至高无上的荣耀,最后他成为人人敬仰的英雄,成为革命的先驱。

因为欲望,他想要改变。

欲望,让人知道自己该如何努力,该努力向什么地方前进。

人这一生,都活在欲望里。

有些欲望会让人成为一个更好的人,而有些欲望,让人走进深远,就像福楼拜的《包法利夫人》所描绘的那样,包法利夫人沉迷欲望,出轨,奢侈无度,欠下难以偿还的巨债,最终吞砒霜自杀。

被欲望控制的人生,就是这么可悲。

所以,人之所以要读书,要学习,要一日三反省,就是为了成为欲望的主人,掌控自己人生的方向,而不是被欲望驱使着前进。

读书和不读书的人生,是不同的。

前几年,读书无用论很火,因为有些人,没读多少书,没上多少学,出去打工,挣的钱却比很多高学历的人更多,所以这些人就说,读书无用。

可实际上,读书有用没用,不能用能不能赚钱来衡量,而应该从整个的人生状态中去看,喜欢读书的人,更容易感受到生活的幸福,更容易体会到人生的平静,更容易发现生活及人生的真相。

马尔克斯能写出《百年孤独》这样的书,天赋固然是不可或缺的,但更重要的一方面就是,他广泛阅读,以及他人生有趣的经历。

天赋之为天赋,是不可说的,但人生经历却是可以看见的,马尔克斯小时候和外公外婆生活在一起,外婆是一个讲故事的高手,讲起鬼故事,有声有色。

如果马尔克斯不听话,外婆就讲鬼故事给他听,然后马尔克斯立马规规矩矩。

他跟着外婆一起上街,外婆说,不要乱跑,指不定跑到哪个巷子里,你就会被哪个死鬼带走。

若大清早有送葬的人经过门前,她就赶紧叫醒还在睡觉的马尔克斯,让他坐起来,因为亡灵会把躺着的孩子的魂魄勾走作伴。

“在通向阴间的路上,新生的亡灵最怕孤单,他们喜欢找小孩子来作伴。”

硫磺的味道里有恶魔的存在,黑蝴蝶飞到家里,就会克死家里的人,不能把盐撒在地上,否则会带来厄运。

马尔克斯很迷信,他的《百年孤独》里,也有很多迷信的成分,这些或许都是因为他的经历。

但只有经历,是不够的,还需要阅读和反思以及超越。

写作《百年孤独》的时候,马尔克斯经常都需要查找资料,因此家里到处都是资料。

写到要出海,他就查找航海者的文章;

写到炼金术的部分,他就研究炼金术士的文章;

写到整个马孔多小镇得了失眠症,他也去查找;

奥雷里亚诺·布恩迪亚上校进行战争,他就去查找描述战争的书籍;

为了分辨一只虾的雌雄,分辨香蕉质量的好坏,他都去查资料;

甚至里面有一个场景,四个孩子发现了一堆金币,为了确认4个孩子能不能搬动7214枚西班牙古金币而去计算他们的重量。

阅读,就是去经历更多的人生,去借他人的眼睛去看见更大的世界。

对于我们来说,书籍可以改变我们的认知,可以改变我们的世界,你不看书,你看到的世界,就永远只有一种颜色。

也有句话说,不读书的人,一辈子就只是一辈子,而读书的人,每看一本书,他都在经历着不同的生活,借他人的人生再次经历生活,感受现实生活之外的其他可能。

有句话说:“生命中曾经有过的所有灿烂,终究都需要用寂寞来偿还。”

人这一生,就是一个不断得到,不断失去的过程。

当我们迎来新的一天,就说明我们已经失去了过去的一天,当我们为日出欢呼的时候,说明我们已经失去了昨夜的星辰,当我们为春花烂漫而高兴的时候,说明我们已经失去了雪压枝头。

在得到和失去之间,我们的态度,就决定了我们的生活。

范仲淹说:不以物喜,不以己悲。

不因得到而高兴,也不应一己之失而悲伤,这样的人生,才是最好的人生。

在孤独的底色上,死亡如影随形,名利和欲望又不断侵蚀着我们的生活,所以人生需要看透、放下,看透了,放下了,人生便是自在,看不透,放不下,就得继续看。

直到有一天突然明白了,我们就真正懂得了生活,懂得了人生,在那之前,任何一本书,任何一次经历,可能都是我们人生中最宝贵的财富。

原标题:《读了《百年孤独》,我发现这5个人生真相,能让人越活越清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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