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糖匪:每一个最后流落外乡的人都是她故乡的一本外传

2024-08-22

“上海,聚会开始,却没有离散的时候。”这是诗人阿多尼斯为上海写下的诗句。在这片充满生机的沃土上,每一天都有无数人投身追梦圆梦的时代浪潮。年轻人是城市活力的源泉,一直以来,上海文学界密切关注青年文学力量,曾经的文学传统渊源,和未来文学写作的无限可能在此交汇、激荡。2024上海书展举行之际,我们邀请八位生活在上海的青年写作者写下他们的文学生活,呈现他们与这座城市的同频共振、默契呼应。

今天推送的文章来自作家糖匪。这些年她去了很多地方,在离开上海后,才渐渐看清了上海的样子。通过写作,糖匪一次次回忆着作为故乡的上海。她说,落笔即落实,哪怕虚构也毕竟是留下痕迹,可以循着它们追溯到过往在这城市里所经历的某时某刻,即便变形失真,也没有关系。

我们在上海写作

每一个最后流落外乡的人都是她故乡的一本外传

糖匪

眨眼就到了立秋。身体还在苦夏的一轮轮小病小灾的惯性里,皮肤已经率先感觉到空气里的金属味道。这是北京秋天特有的,阳光、风、尘土里就悄然带上了那味道。上海的秋天不这样。也有好天气,配合商机无限的金秋十月,街上人头攒动。但少了数目可观的银杏或者枫树叶绚烂之极的映衬,再蓝的天也总觉得是收着的,明丽舒爽,不带侵略性。这个城市,无论晴雨,底色总是湿漉漉的。到了秋天,一天比一天凉,空气里的分子安静下来。长青植物的叶子悄悄黯淡,市中心法国梧桐大叶子沉沉郁郁地落下,沿街一路的阴火,克制地烧。每年这个时候总觉得有什么被带走了,却不知道具体似乎什么永远消失了。很小的时候就从上海的秋天学会了悲伤,早知道那就是悲伤前。

城市就是这样,用四季教会我们感受。植物生命的轮回,建筑光影变换,江河流淌缓急,还有每年里人为拨弄钟表的那两次,汇聚成城市旋律。城市是我们生命中的第一本书,出生的时候就翻开,一生命运都已经和书中一行行字符纠缠交织,就算之后离开,仍旧是书的一部分,可以算做外传。每一个最后流落外乡的人都是她故乡的一本外传。

一开始并不明白。人在上海时,觉得自己离上海很远,性格长相和人们印象里的上海人相差很远,写的又是不类型的类型小说,各种元素混杂,没有办法轻易把握概况。拉家常时被问起哪里人,总让人猜,几十年下来猜对的统共只有两个人,还多次被当作少数民族。小说《无名盛宴》是写上海,也是变形异化截取某个时间片段的上海,要很懂很懂这个城市的人才能看出端倪。但我写它,不是为了表白抒情,只是人的根扎在这里,自然而然长出这里的叶开出这里的花,懵懂又自然。

后来去了北京一阵,确切的说是满世界乱跑,见识了世界,也才知道自己是谁。只有离开了上海,才知道自己是上海人,才知道什么是上海。

我的那个上海,又小又混杂,或者说因为小所以混杂得毫不费力,不像北京,街道宽阔得像广场,从一个地方到另一个地方不消耗点精神是不可能。上海的街区,理论上是泾渭分明,但理论只是理论,在大人那里或许有用,小孩子心里分别不大。我那时住在和平电影院旁边的公房里,亲戚朋友同学有人住在对面更旧的公房,有人在弄堂石库门,有人住在12层高层(那时候12层就可以叫做摩天大厦了),有人住上戏附近的老洋房,还有住自己搭建的老房子。单单是上厕所一点,每一家的情况都不一样,串门做客有内急就要能屈能伸自己适应。作为小孩,几次下来,已经可以放下最初的震惊或者尴尬,“从善如流”,甚至有时候嘻嘻哈哈还拿来做玩笑,不会有严格意义上的高低贵贱概念。那时候的上海,昨日今日明日都是跳动的,每个人的过去和未来都不可知。奶奶家隔壁自建房的小哥哥家有一天突然消失,问了才知道举家移民。

我当时不知道奶奶家所在的区域在上海算是什么地段,从小在那里长大,觉得那里的一切都是理所当然:五六岁就被抱去工人俱乐部看《慈禧太后》,至今记得电影里的人彘画面;才会走路就被爷爷每天清早带去和平公园遛弯,他看我把早饭分给丹顶鹤和鹿,然后两个人一起发呆。还有老街上用木板门的店铺,以及巷子里的深井,这些听起来更像是小镇里的景物实实在在曾经属于上海市里。电影里小说里都没见过有人提,一度我也以为自己忘了,直到它们出现在自己小说里才知道原来自己记得。也是在写小说查证资料时才知道当年奶奶家那个地方,被称为“上海的西西里”,觉得不可思议,又觉得遗憾。

真正的暴力反倒是在公房里见识到。家里养的鸽子,包括参赛的信鸽都接连被人射杀,据说是有人用自己做的气枪打鸟取乐。见到受伤的鸽子拖着血淋淋的身子回到巢里眼神仍旧温驯,心里就有了结节,从此在这个世界上有了不能原谅的事和人。好看的女同学跟我讲过她表哥的事,那时候年纪小,对这类故事和故事主角很着迷,现在想想其中几分真假也不重要。我们曾经一本正经地相信过赴汤蹈火的友情和义气,这一点又蠢又可爱。

其他街区的同学朋友和我们有相同情结,但他们比较安静,也没有类似的故事讲给我们听。去他们家做客时他们就拿出精装本世界名著给我们看。如果大人恰好不在,还可以一起听流行音乐,遇到喜欢的也可以拿空白磁带让他们帮忙录。录的时候,大家屏住呼吸,眼睛盯着齿轮转,比上课的时候还认真。

的的确确有着两个上海:在电影里消失的那部分上海,和电影里符号化的上海。在别人眼里壁垒分明的,对少年时期的我来说都是可以用脚横跨,用步行串连的。一方面因为当时上海的确不大,只有内环那点地方,另一方面我是真的能走。有几年,每到五一、十一上海人都会跑到人民广场南京路,说是看灯其实是自发的节庆游行,那样摩肩擦踵可以走上几个小时。我和朋友混在其中,可以从和平公园走到人民广场外滩再从外白渡桥往回走。平时没事一个人也能走很远,每周末从上海图书馆出来,一不小心就已经走到人民广场。

上海街道生机勃勃,植物和商业都繁茂兴盛,看花草看橱窗看行人一路看下去就可以走出很远,虽然没有巴黎拱形街,但也足够培养出不少波德莱尔式的无所事事分子。越能走就越不怕迷路,走错了回头就是,因为有风景,不会有一步是浪费的。

脚力好是小时候练出来的:打幼儿园起,只要闯祸我就会从学校溜到几站地外的外婆家,再从外婆家躲到奶奶家,挨家挨户求庇护,逼着我妈下班后到处找我,等找到我了气也消了差不多,何况还有长辈在她不好发作。当然这方法不是每次都奏效。毕竟闯的祸千奇百怪有大有小,我妈也有忍不住的时候。有一次和小朋友爬上起重机停在半空的抓斗玩,回家后被我妈拎起挂到窗外,任我大半截身体悬在外面挣扎求饶。我妈不理只说要把我摔下去。长大后很久,我仍旧会不时梦见这段,在梦里我妈真的撒手了,我张开双臂滑翔出很远,每次落在不一样的地方。我想,我大概就是在那个时候学会了飞。

是谁说过,回忆是为了吸收消化震惊的时刻。

这么说来,我好像一直在为我的故乡感到惊骇:小时候发生的种种惊险,离家多年发现过去的街道房子忽然皱缩变得陌生时的惊慌,被人知道是上海人却明白这个城市发展迅猛早已跳脱我认知时的心虚,多年来依靠出租车如今就算有导航还会迷路的狼狈。

这么说来,我好像一直在回忆着她——通过写作一次次回忆着我的故乡。发生过的,以及变得陌生的,都在催促着我写点什么。落笔即落实,哪怕虚构也毕竟是留下痕迹,可以循着它们追溯到过往在这城市里所经历的某时某刻,即便变形失真,也没有关系。小说是可以说谎的,只要你认认真真地掏心掏肺地说谎。

说来奇怪,只有在离开上海之后,才渐渐看清楚上海的样子。也是在离开了上海后,才更认得上海人。尤其是这几年在上海之外的地方遇见很多上海人,她们和我一样似乎不够典型,常常在开始时被我误以为是伦敦华裔或者北京土著。相处久了,那种深处的共性才渐渐浮现,诸如自持守信诸如不自欺。她们每个人心里都有一个类似珠宝盒的东西,放置秘密,自己的,别人的,不会乱说,有边界,嫌弃丑陋,尊重别人,骨子里珍爱自己,爱自己如爱世上洁白的石头。也并不是刻意,写小说时,写着写着笔下就会跑出这样有的人,体面,有骨气。虽然故事里往往不会提到她们的家乡,但我知道,啊,我又写了一个上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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