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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心灵絮语:活着就是一种修行

2023-11-30

人间花有百种,各自有各自的美丽与妩媚。究竟哪一种花称得上花魁,这要依各人的喜好而定。晋时的陶渊明以爱菊闻名;盛唐时期,世人甚爱牡丹;宋朝时周元公的《爱莲说》一文道尽莲的淡雅、脱俗;近代文人墨客喜爱花者更是不胜枚举。

纵然那些栽种于庭院内、摆放在屋宇中的名花千娇百媚、惹人怜爱,而我却对那些开在山上、长在路边的野花情有独钟。因为那些名花大多是被娇宠惯了的,要有适宜的气温、肥沃的土壤、充沛的阳光才能够茁壮成长。野花却不然,野花的种子随风飘荡,一旦落进泥土之中,便会扎下根来。不论严寒酷暑、暴风骤雨,总是顽强地向上生长,直到风和日丽、草长莺飞的时节,才绽放出最艳丽的花朵呈现给世人。

野花的一生极其自在,一点儿不世俗、一点儿不媚气、一点儿不张狂,带给世间的总是清新、靓丽、自由自在。每每看到那些自然天成而又朝气蓬勃的野花,总让人联想到无忧无虑的童年:没有繁重的课业负担、没有上不完的特长班、没有父母的拔苗助长……孩童应当像野花一样,持有顽童的天性,遵循着自然的法则,无拘无束地成长。

世间众生,不一定非要做那真国色的牡丹、高洁的白莲、傲雪的寒梅……其实,做一株不为众人瞩目的野花,独自绽放、独自芬芳,也自有况味。

穿过梦的篱笆墙

推开掩映着斑驳树影的记忆之门,我仿佛一下子回到了十四五岁的那个夏日午后,在暑热蒸腾之中,我睡得酣畅淋漓,心满意足。

记忆之中,不论是酷暑还是寒冬,除了看书,我最喜欢做的事情就是睡觉。因为只有睡着了才可以做梦。而只有在梦里,我才可以更像自己,又或者说,是做一个不一样的自己,与现实生活中截然不同的自己,心底里最好的自己。

1

梦是一种奇异的现象,而做梦的经验,也是人所共有的。我是一个多梦的人,那些光怪陆离的梦境让我或悲或喜,或哭或笑。或许这些梦预示着一些未知的事情,又或许是“日有所思,夜有所梦”。但我一直都把梦想象成一种理想,这样,我便会非常固执地认为梦的世界里只有美善而没有丑恶。

据《开元天宝遗事》载:“李太白少时,梦所用之笔头上生花,后天才赡逸,名闻天下。”这个梦笔生花的故事让我浮想联翩,于是,我也希望能够做着这样有着崇高理想的梦,然后在现实中通过自己的努力使梦想成真。

在梦境中,我看到双龙在天狂舞;我看到大朵大朵的百合在我身旁次第绽放;我看到我深爱的人离我远去……一些过去了的往事也曾在梦中重现。这些色彩斑斓的梦在我清醒的时候鼓舞着我,向那梦中的世界勇往直前地追逐而去。我的梦始终没有像李白的梦那样浪漫与不羁,时时流露着让我欢喜让我沮丧让我忧伤的现实的痕迹。

但我没有灰心丧气,我知道每个人的理想是不一样的,所选择的生活更是不同,所以每个人的梦境也会因人而异。从而,我懂得了成功对于每个人来说都会有不同的表现形式,我不应该也没有理由因为梦的荒诞、“梦无大志”而气馁。我热爱生活,热爱做梦,更热爱所有走向成功的过程和细节。在现实中的有所谓、没得到与已失去,纷纷扰扰的事情在梦中全部可以改变,尽管这些琐碎的梦境不能成真,但最起码它们可以让我快乐,让我在梦里和醒着的时候笑出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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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人都做过梦。每个人的梦都不相同。

小时候,我曾做过一个梦,在梦里我是一个身穿藏青色长袍的童子,头上梳着一个发髻。左手拿着一支狼毫,右手却在研墨。而在我身旁端坐的,却是“天子呼来不上船”的“诗仙”李白。在梦里我给那个“自称臣是酒中仙”的李白做书童。听起来有些荒诞不经,不过,就是这样一个梦,始终萦绕在我年幼的心中,令我无法释怀。

多少年过去了,那个梦却一直占据着我心之一隅,让我为之痴迷,为之心醉神往。就愿这么手握着那支狼毫,守着那个有些痴狂的李白,跟他学做文章、学写诗词,有些妄想,但却是我永远无法实现的心愿。我喜欢这个梦,就这么固执地守着这个美梦,一路上,小心翼翼地呵护着它,很怕惊扰了它。

就这样一个美梦、一个心愿,让我想起席慕蓉的诗句:“美丽的梦如美丽的诗一样,都是可遇而不可求的,常常在最没能料到的时刻里出现。我喜欢那样的梦……”

是的,我喜欢那样的梦,虽然总会有些遗憾,虽然梦离现实总还遥远。但,我真喜欢那样的梦,喜欢做那样的梦。

冬眠

有些动物,在冬季来临的时候,为了生存、为了保护自己免遭伤害,于是,掘地三尺将自己深埋在冰冷的泥土中静静地“死”去——我们称之为“冬眠”,因为它们会在来年的春天,慢慢地“活”过来。

看过一篇小说,名字叫《丛林下的冰河》。很久远的事了,但却记忆犹新。反正,我被书中的冰河深深地吸引着,希望有一天我也能拥有那么一场盛大的水葬。于是,当我受伤、疲惫、厌倦生活时,便会想起这丛林下的冰河,便想将身躯隐没在冰河下面,纵然会被冻得麻木不仁、无知无觉,我亦无怨无悔。我想,这也许是另一种方式的“冬眠”。因为我清楚地知道,当我的伤口慢慢愈合之后,我会醒来,我还会向往阳光的明媚、花的灿烂与招摇,我还会拥有所有对这个世界的感觉。

我年轻,不是吗?有时间这样死而后生、生而后死,我称这一过程为“历练”。历练人世间的酸甜苦辣,历练人世间的世态炎凉,历练人世间的飞短流长。

我从这些历练中走过,昂头挺胸,无惧任何一种不友善的目光。我沉着、冷静地面对着一切的变迁与沧桑,笑看浮云般的人世冷暖。不论是生抑或是死,我都是勇往直前历练所有幸与不幸的勇士,在这大千世界里周而复始地演绎着我的人生哲学,尽现我人格的无限魅力。

假如我有一个哥哥

小的时候,每当我被人欺负,便会希望自己会有个哥哥。那时候,我常想,如果我有一个哥哥,我在前面走,哥在后面跟着,看谁还敢欺负我?

上了初中,班里有个高高大大的男生,是我班的体委。他的样子我已经不太记得了,但却清楚地记得,他坐在班里的最后一排,旁边是教室的侧门,每天的晚自习,他总会提前十几分钟从侧门逃出课堂,去邻校接他上晚自习的妹妹。他说“我去接我妹”的神情我还记忆犹新。那个妹妹想来是多么幸福啊!

我心底是多么渴望有个哥哥啊!有哥哥的呵护,没有人欺负。天黑路远,有哥哥接送;有了哥哥,心里便有了一份安全、一份踏实。多希望有那么一个魁梧健壮的男人,我可以叫他哥哥啊!不用担心他会有任何企图,不用因为他的帮助而要回报。如果我有一个哥哥,这些都是理所当然,我用之理直气壮,谁让他是我的哥哥!

困了、累了、倦了,我对他喊:“哥,我累了,你背我!”夕阳下,我酣睡在他的背上走完回家的路。受了委屈,把眼泪、鼻涕一起肆无忌惮地擦到他的衬衫上,然后因他的宠爱,激动的心情会慢慢地平复。

参加工作之后,在单位里,只要比自己大的都叫作哥呀姐呀的。当时心中窃喜:都是哥哥姐姐的,我有什么差错疏忽总不会有人怪我的!可渐渐地,我却发现,原来这样的哥哥姐姐是不作数的,当你犯错或工作出现差池的时候,没有人会因为你叫他哥叫她姐而出面为你解难分忧。从此之后我不再轻易叫人作哥抑或是姐。

尽管日子一天天地过去,我也一天天地长大,希望有个哥哥的想法偶尔还会在我的脑海里盘旋,即使在谈恋爱的时候,也渴望自己会有个哥哥,抓着我男朋友的衣领挥舞着紧握的拳头对他说:“好好待我妹,我妹若受半点委屈,我的拳头绝不饶你!”

明明知道今生今世我不会有哥哥,但我还会假想着有哥哥的种种好处,并且乐此不疲。

再大些年纪,开始有了清醒的认识,不会再做这样的“白日梦”,更不会再像阿Q一样自欺欺人。但我仍然向往着会有一个哥哥,于是,我在我的生活中、在我身旁亲近的人中找个适合做我哥哥的人。非常遗憾的是,原来上天并没有为我在我的生活中设计这么一个人,无论我怎么用心寻找,无论我是怎么地满怀希望,这个人都并不存在。

在找了又找之后,我既不再像年幼时那样幻想,又不会像青年时那样奢望,但我对此仍然痴迷。我乐意听每一个关于哥哥和妹妹的故事,观察着身边每一对兄妹的普通生活,关注着他们之间的亲情与友爱,就这么流连在属于别人的兄妹情谊之中。

如果我有一个哥哥——可是我就没有哥哥,所以我必须学会坚强!但我心底知道,如果我有一个哥哥,我会比现在更坚强!

我们的敌人是寂寞吗

朋友,你寂寞吗?在洒满碎金般阳光的夏日午后,在满天星斗的午夜,在一个又一个阴霾,或落雪或落雨的傍晚,在面对着万家灯火、人海如潮的街角,你是否会在窗前灯下,感到寂寞?

我们的敌人,是寂寞吗?因为寂寞,我们才会成为朋友;因为寂寞,我们才会开创事业;因为寂寞,我们才会背井离乡,远走天涯;因为寂寞,我们才会在无数个无眠的夜,写着一封封未完的信。

夜色如水,翻开那本16岁时写下的日记,伴随着淡雅的栀子花香,跑进了记忆的长廊里,去追溯那个叫作寂寞的玩伴。

一切还没来得及开始,便匆匆地结束了。寂寞,从那时便跟上了我们。无论走到哪里,寂寞都会完好无损地躲藏在我们幼时的书包、成年的衣袋和随身的行囊里。

当夜色深埋,坐进椅子里的你端着一杯热茶取暖,你会说:“寂寞,你出来吧!我看到你了。我们成为朋友吧!有人说过,与其恨一个人,不如去爱他。我一直把你当成敌人,我千方百计地想要甩掉你、逃离你,但你一如既往地跟随着我,从我16岁那年第一次懂得什么叫作忧郁开始,你就不曾离开。无论我是哭是笑,无论我热恋失恋,无论我得意失意,你一直冷眼旁观着,你也一直在守护着。为这份难得的忠诚和相依相伴,我们做个朋友吧!”

你的话有条不紊,就像是在讲老故事一样。面前的茶还在冒着氤氲的热气,你的“故事”就讲完了。对面的椅子依然是空荡荡的,但你却感觉到有位深谙多年的老朋友正在对面望着你,体恤、了解地不发一声。

你看不到他,但你知道,他就是寂寞。

为30岁喝彩

30岁对于女人来说意味着什么?有人沮丧地说,30岁是一个女人青春的句号;也有人兴奋地说,30岁是一个女人成熟的开始;还有人平静地说,30岁是一个女人走过生命中的10950天;而今30岁的我,却感觉从20岁到30岁仿佛只是一瞬间的事情,可就在这生命的一瞬,我经历了人生中所有美好的事情:结束学业,参加工作,然后结婚、生子,再然后,我就迎来了平淡的30岁。

一个30岁的女人能波澜不惊地面对生活中的云起云落,展现生活中的一点一滴堆积出来的自信、优雅与从容。

谁说30岁的女人就不再美丽?如果说20岁的女人是一朵含苞初绽的玫瑰,那么30岁的女人就是雍容华贵的牡丹。30岁女人的美丽是含蓄、内敛、成熟、平和的,没有一丝一毫的张狂与任性,不再是青春年少时少不更事的浮华,而是经过时间的沉淀,如画卷一般的经久不衰、耐人寻味。

谁说30岁的女人就光彩不再?如果用生命的色彩来形容女人,20岁的女人是那招摇灿烂的红,30岁的女人便是那恬静、高贵的紫。红固然是最亮丽、醒目的一抹色彩,但紫却是以她的沉稳、优雅赢得了卓尔不群、超凡脱俗的地位。

30岁的我经历生活之后懂得了享受生活、爱惜自己,在生活中学会了豁达,学会了宽容,学会了隐忍,学会了宠爱自己、热爱生活。用这些美好的东西来充实自己、扮靓自己,这样才会让30岁的自己不会老去,活得更加快乐和潇洒。每日三餐的精心安排、晚饭后的全家散步、与孩子共背的一首童谣,幸福就孕育在这平淡而又琐碎的生活之中。微笑地面对工作和生活中的幸与不幸,自己快乐的同时也带给周遭的人快乐!

30岁,美好的人生才刚刚开始,我们应该看到生活中的亮色,挥去阴霾与不快,为30岁的人生喝彩!

良药苦口

前几日,病中。心血来潮去看了中医,抓了中药来吃。都说中药药效慢,熬煮费事又奇苦无比,但却治标又治本。拿着那几包经医生左称右量包好的各色中药,我捂着疼痛的胃心里却有几分欣喜。早在很久以前,就在电影、电视或小说中见识过这黑乎乎、热腾腾的汤药。再联系到病西施、林黛玉病中我见犹怜的模样,心中早就对这汤药“垂涎三尺”了,但却从未曾想过自己会在被病痛折磨得几近崩溃的情形中,唾手可得。

想到那一碗黑乎乎的药汁,会治好我难以言说的病痛,虽还没吃,心下却有了几分安慰。回到家,拿出砂锅,泡上那一包叫不出名字的中药,看着表,在心里数着时间。等到半个多小时之后,眼看那中药浸入水中,变得越来越肥硕,便放到炉火上开始煎熬。虽未像电影电视中的那样,小煤炉上坐着小药罐,再拿把扇子来回地摇,可看着药在滚开的水中上下翻腾着,也懂得了几丝所谓“煎熬”的真义。

待到熬好的药装到碗里拿到手中时,2个多小时就这么被消耗掉了。看来要想药到病除也并非易事,总是要付出些耐心和毅力才行。药碗上氤氲的热气、入鼻的药香让我产生不尽的联想。于是一口气吞了它,未等那苦涩在口中回味,就和着一团暖气进到胃里,那个舒坦啊,也许就是药力所致。

一连几日,回到家中,进门便会闻到这股药香。每日晨昏,在反反复复的煎煮过程中,既熬出了耐力,又磨去了几分火气,心境变得平和了,不再那么剑拔弩张的。随着那一碗碗黑色药液浸入体内,病痛慢慢地消失于无形,同时也品味出这药的苦来。几近最后,手端药碗,闻着药味,却失了那份一饮而尽的勇气,渐渐地生出了惧怕之心。

好在不久病就好了,诚惶诚恐的日子也就结束了。每忆及这段经历,总是要慨叹一番,但若要细说,却又不知该从何说起了。中药的苦味与药香时常在我的记忆中弥漫,虽然希望自己永远健康,不要再受吃药之苦,但也非常怀念那段熬煮中药的别样经历。若真要给这段日子概括一番,那就只有“良药苦口”4个字了。

那匹叫作时间的野马

无论我是多么恋恋不舍,渐行渐远的2013年终将从我的心底、我的记忆深处慢慢地逝去。

2013年春,我开始经常性地去登高尔山,走不同的路,看不一样的风景,听喜鹊唱歌,和松鼠说话。观音阁前静思,“天边”看云,将军峰吹风……在音乐的陪伴下,我一路来到神树身旁。拜谒神树,倔强的我不禁暗自叩问:“遵从自己的心还是自尊心?”神树无语,唯有山风阵阵。

2013年夏,我学会了游泳。尽管之前,我也能在水中浮起来,甚至会游很远,而且曾经还以仰泳试之。但这个夏天,我很认真地学习呼吸之法,并使之与手脚姿势协调、配合。畅游水中,心中浮躁渐去。当我很惬意地在水中自由呼吸、游弋时,我明白了之所以会在10多年之后才领略游泳的魅力,不外乎是因为恐惧,心中惧怕呛水而已。

这个夏天,我还郑重其事地开始学习书法。虽然之前,笔、墨、纸、砚这文房四宝曾在我面前陈放,也曾令我向往,不过最后还是无奈地置之脑后。再次面对铺开的米格纸,捻笔于手中,心平气和地坐于桌前,我知这是对我的考验,而考验我的不仅是耐性。

2013年秋,面对满地的落叶、象征收获的金黄,我懂得了人生的真义并不是收获而是付出,在得失之间,更应好好珍惜。我努力地学习放弃和忘记,学习调整心态,领悟“不能适应,便尝试改变,无法改变,只能离开”的禅语。于是,我渐渐地开始学会有所取舍地忘记尽管我还清晰地记得的每一个节气,但我不会再像从前一样执着地在每个节气到来之时,按照旧俗庆祝、纪念。放下执念,心会快乐!

2013年冬,我一直在盼望一场久违了的隆冬大雪。可2013年的冬天,既未如预想的天寒地冻,也未如渴求般地大雪纷飞。偶尔飘落的雪花,很快被透过阴云的阳光融化,似乎预示着未来的日子,总会如此一般温暖、晴好!

2013年,有离开,离开的让我伤神;

2013年,有遇见,遇见的让我欢颜;

2013年,有挑战,挑战过去难以实现的极限;

2013年,有感叹,感叹人生是多么无常;

2013年,对于许多人来说,是极为平凡、普通的一年,在我,却是难忘的人生历练。

2013年,我从过去的条条框框里走了出来,换了心情,心境也就自然不同。

有人说,忘记过去,是为了更好地前行。还有人说,每个人的现在都是由过去堆积而成的,忘记过去,就意味着背叛。无论我是选择记住还是忘记,2013年终将随着我年龄的增长,从我的记忆中悄悄淡去!

幸福并不遥远

近来,我开始热衷于书法的习练。每天勤于笔墨之间,一个多小时对着字帖左临右摹之后,总不忘在纸上写下满满的“幸福”二字,无非是希望自己向幸福靠拢、接近幸福而已。

也许这种想法有些傻气,就像以为喜欢吃甜品,生活就会因为味蕾的甜美感受而变得美好;喜欢喝可乐,就会驱散烦恼、焦虑等不良情绪;喜欢将自己的名字写得顺畅、俊逸,人生就会因此而变得和顺、安逸……尽管这些想法有牵强附会、画饼充饥之嫌,但我一直坚信心中渴望美好的东西,终会实现,即使受过伤、摔过跤,幸福总会在风雨之后向我们微笑地走来!

也许正是有了这种心理暗示,幸福总会在我始料不及时悄然降临。就像心理专家张德芬在《遇见未知的自己》中说的那样:“如果一个人充满了快乐、正面的思想,那么好的人、事、物都会和他共鸣,而且会被他吸过来。同样地,如果一个人老带着悲观、愤世嫉俗的思想频率,那么难怪这个人常有倒霉的事发生在他身上了……没有冲突,亲爱的……当我们心里有个深切、真诚的渴望,整个宇宙都会联合起来帮助你。”张德芬的心灵感悟令我想起时下常说的一句话——“凝聚正能量”。那么这种正能量来自何处?来自我们的内心,只要我们时刻关注自己的内心,听听发自内心渴望幸福的呼唤,就会聚积一种可持续、可传递的正能量,进而吸引幸福来到我们身旁。

其实,幸福取决于心态,而不是人生的状态,是当下心灵的一种自我满足;是当你了解自己的内心,理清自己的需求,通过努力、实践,达到目标后带给你的一种心灵体验和感受。虽然歌中唱道,“幸福没有那么容易,才会特别让人着迷”,但并不是说幸福遥不可及,幸福常驻我们心里,只要用心、尽力,你就会听见幸福叩击心门的声音!

剪断三千烦恼丝

马年春节过后,剪了一个清爽、利落的短发,为的是讨个“马上从头开始”的彩头。三千烦恼丝落下的是一地枯黄、令人生厌的分叉,可想而知,我的发质早没了当初的浓密、黑亮。

在古时,受“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的传统教育观念的影响,人们认为剪发是对父母养育之恩的一种不恭。虽然现在早已不是旧时代,但在萌生剪短头发之念时,还是特意征求了一下父母的意见,得到允许后,方才欣然剪发。在我,这也是对父母之爱的一种尊重吧!

在我的记忆之中,有过3次剪短头发的经历。一次是在刚刚成年时,渴望拥有自己选择人生的权利。可那时年龄尚小,可供我决定的人生大事还没有出现。揽镜自顾,冲动地想要改变多年一成不变的形象,便毅然决然地为自己的人生做出了第一个重大决定——剪掉蓄了10多年的长发。乌黑长发剪落之后,没有悔意,取而代之的是满心欢喜。

再次剪短头发,是在2003年的夏天。那年夏天酷热难耐,心情也随着天气的变化而烦躁不安。时值有件事情需要我痛下决断,我却犹豫不决,迟迟做不了决定。放弃还是坚持?为了能够走出自我的樊篱,不再深居简出、故步自封,我剪断了长发以示明志,坚定信心!说来有些可笑,但当时简单如我自然就会有这么简单的想法。

第三次剪短头发,便是今次。随着年龄的增长,不仅发质大不如前,脱发、断发的次数也在与日俱增,身体出现的一些征兆拉响了健康的警报。剪短头发,无非是为了让头发能够更好地休养生息、新陈代谢。没有了前两次那么多的感情色彩,这次剪短头发便没了“决心”“狠绝”这些修饰字眼儿!

不论出于何种原因剪短头发,好在我的头发生长速度很快,长发及腰或许在后悔之前。

人近中年,难能不惑

孔子在《论语·为政》有云:“吾十有五而志于学,三十而立,四十而不惑,五十而知天命,六十而耳顺,七十而从心所欲,不逾矩。”不知不觉间,我已游走人世四十载,对人生体悟尚浅,重温孔夫子的教诲,不禁汗颜。

回想二十七八岁时的光景,仿佛就在昨天,少不更事的我曾不止一次地幻想40岁的样子,天真地以为40岁已经步入了人生的秋天,生活定当索然无味。那时的我还一脸单纯地相信着永远,相信无论人或事都不会改变。然而,白驹过隙,那些曾经信誓旦旦要永远陪在左右的人啊,如今或渐行渐远,或不见了踪影。

40岁的我渐渐地学会了珍惜。人生不过是活个过程,从生到死,会经历很多事、遇见很多人。告诉自己:以后要毫不吝惜地去爱那些爱我的、一直不离不弃守护在我身边的人,而不要再固执地坚持心中所爱。因为我不知道意外和明天哪个会先到,所以我要在今天做想做的事、见想见的人,珍惜眼前、活在当下。

40岁的我慢慢地明白了“健康是一,其他都是零”的道理。有了健康的身体、阳光的心态,才会拥有高质量的生活,才能勇敢、坚强地迎接生活的风刀霜剑,才会经受住世俗的风雨,才会有机会欣赏风雨之后的彩虹。

40岁的我,虽然没有了几岁女孩的天真,没有了十几岁少女的清纯,没有了二十几岁女子的容颜,没有了三十几岁女人的豪迈,但40岁的我不再迷惘、无助、落落寡欢,渐渐懂得了生活的真谛,学会了取舍、妥协与成全。40岁的我逐渐变得成熟、开朗、豁达,不再责怪人生中总有那么多无奈。其实,人生的过程,就是一个不断取舍的过程。

有人说:“40岁,人生才刚刚开始。”也有人说:“40岁的人,上有老、下有小,既要为年迈的父母提供丰盈的物质生活,承欢膝下、让父母尽享天伦之乐,尽为人子女之责,又要为子女殚精竭虑、付出所有。所以,40岁的人,尤其是40岁的女人正处在尴尬之年,会感觉很累、很累!”尽管如此,但我仍然坚信,累,说明我们在上坡儿;忙,说明我们还有价值。所以再累再忙,也要怀抱希望,相信美好总在风雨后!

40岁只是人生的一个岔路口,选准方向,然后坚持走下去!

闲看世事沧桑变幻

近来常与久不联系的同学见面、聊天,许是年龄大了,事故多了,感触也就深了。没想到大家频频见面的由头,多与离别有关:有的同学家中老人或丈夫去世,大家过去安慰;有的同学离乡背井、远走他乡,聚聚叙旧、兼作饯行。这种场景多了,人难免会有些许感伤,且开始渐渐相信宿命。想想都是四十好几的人了,不经历人世几多变故怕是不可能的,这也许就是人生在世不可避免的历练。

一个初中时非常要好的同学,只因小小误会,终致年轻、气盛的我们再没有了任何言语和交往,毕业之后更是切断了联系,没有了交集。24年后的一个午夜,辗转得到消息——我这位久未谋面、形同陌路的老同学刚刚失去了患难与共的丈夫,听来令人心悸,更让人心疼。便冒失地要来了她的手机号码,未经思索便拨了过去。电话那端传来陌生,且充满沧桑、疲乏的声音。我报上自己的名字,弱弱地问她:“你还记得我吗?”令我始料未及的是,她竟然惊喜地回答我:“怎么可能不记得呢?”声音中满满的欣喜和欢愉。通话时间并不很长,我们都没能说出太多深埋心底的话,但我很欣慰,因为我知道,我这通意外的电话和久违的问候,会略微抚慰她的丧夫之痛,给她带去一丝温情和慰藉。

因为种种原因,我曾错失了多次与同学相聚的美好时光。为此,众人一致声讨我的“无情”。近日,时间略为宽松,同学相约吃烧烤、叙旧情,聊聊育儿经、谈谈养生法,重拾当年时光,重温当年情境。大家欣然前往,相聚甚欢,其乐融融。

“不再相见,并不一定等于分离;不再通音讯,也并不一定等于忘记……”年少时读的这首席慕蓉的《非别离》至今记忆犹新,不仅因为这首诗道出了众人的心声,更因为这首诗写出了少年的我们对未来的美好期许。这首诗,我曾笔录在一位同学的毕业留言册上,对应着他给我写的“聚不是开始,散不是结束”的留言。

再见,再也不见

2014年,我心中的白马,驮着我的喜怒哀乐、爱恨情仇,一路飞奔,任我如何不舍、如何难忘,奔腾向前不做停留。我叫它:时间!

在一场场纷飞的雪花中,2014年和我们作着一次次的告别。那年上映的电影《后会无期》褒贬不一,但其中的一句台词却让我产生共鸣:“但跟人告别的时候吧,还是得用力一点。因为你多说一句,说不定就是最后一句;多看一眼,弄不好就是最后一眼。”因为,有些人、有些事,真的是说过“再见”之后,便是后会无期,从此消失在你的世界里。

2014年春日,我40岁的人生开启了新的篇章。我流连忘返于雨夜里的小酒馆。幽黄的灯光下,促膝把盏,轻声交谈,话题自由而散漫,既有工作中的苦与乐、生活中的酸与甜,也有不堪回首的童年、纯真青涩的学生时代。从“你流泪时,湿的总是我的脸;你伤心时,哭的总是我的心”到“人世间多少人情冷暖世事悲欢/又有多少恩恩怨怨/轻易被时间的风吹散/但它们并不会消失/它们只是在堆积、等待、酝酿/那种感动是源于灵魂深处的温暖”。

2014年盛夏,我再赴香港故地重游。一样的繁华街头、一样的都市景象,全然没有了4年前耸入云霄的高楼大厦带给我的冰冷感。不是因为7月炽热的太阳,而是时间和经历在我心中沉淀之后留下的从容和淡定,让我忘记过往,不乱于心,不困于情,不畏将来,不念过去,如此安好。

2014年深秋,我感动于高尔山金黄满地的悲壮。踽踽独行在山路上、树林间,每每与路人擦肩而过,内心都会不禁唏嘘人世无常。缘起缘灭间,便是茫茫人海中的见与不见。在山上深呼吸,听听来自大自然的声音,然后扪心自问:四季轮回、万物生长,经过春播夏长之后的深秋,这一季我收获了什么?珍惜!就如初读“夜幕降临,天气渐凉。有一佳人,静观湖光。微波浮动,华灯初上。心澄意远,柔丝轻扬。兔走乌飞,人海茫茫。秋去冬来,世事沧桑。何当同醉?且尽余觞”这阕小诗时,带给我心灵的震撼和悸动。无论友情、爱情、亲情,倘若不懂珍惜,纵然血浓于水、感情笃深,仍难一路到白头!

2014年隆冬,雪花姗姗来迟,赶在岁末盛大上演,终未辜负人们的期盼。“有的人陪你度过冬天,有的人却温暖了你整个冬天。”在隆冬大雪中,我有了一次说走就走的旅行,在异域雾凇营造的童话世界里,我感受到人世间纯真友情的温暖。在皑皑白雪的空旷江边、在玉树琼枝的雾凇岛、在“况且况且”的火车上、在小睡梦回的感动中……我无数次地对那个渴望快乐的自己说:如果非要出现,那么不要总在我的梦中溜达,来我的生活吧!

我无力挽留时间这匹白马,只能任由它驰骋向前,但我仍坚信李碧华的观点:“火那么壮大,水却熄灭它。水那么壮大,土却掩埋它。土那么壮大,风却吹散它。风那么壮大,山却阻挡它。山那么壮大,人却铲除它。人那么壮大,权位、生死、爱恨、名利却动摇他。权位、生死、爱恨、名利那么壮大,时间却消磨它。时间最壮大吗?不,是心。当心空无一物,它便无边无涯。”

所以,再见2014,2014再也不见!

感谢岁月给了我不一样的自己

我喜欢10年前那个奋不顾身、爱憎分明、深居简出、我行我素的自己,但我更喜欢现在这个知道进退、把握分寸、懂得取舍、感恩生活的自己。是岁月的历练、光阴的打磨,让我从青涩走向成熟,成为全然不一样的自己。虽然对我来说,都是一样的美,但却美得不同。前者美在有形,在于表象;后者美在无形,在于内心,二者迥然不同。

人生有不同的阶段,每个阶段带给我们不同的生理变化和人生体验,通常给我们留下深刻印象的更多的还是外在的形象。从童年的稚嫩、少年的烂漫、青年的意气,再到中年的沉稳、老年的豁达,我们一路走来,看到更多的是镜子中呈现出来的模样:皮肤变得松弛粗糙,青丝渐稀染上白霜,眼眉低垂布满皱纹……这些面貌的改变虽然是时间的自然雕刻,但到底是心不甘、意难平,每每对镜,不免顾影自怜。而当我们在某个夏日雨过天晴的午后或是雪花翩然飘落的冬季深夜,静谧中悄然触碰内心、与自我小心邂逅,惊觉相较于外在形象的改变,心智的成熟更是让人猝不及防且始料未及。

10多年前,或许更久远以前的那个我,初涉世事,不知天高地厚、不知人情冷暖,天真地以为世间万物皆为美,尤其人心始善。相信以真诚待人做事,不负人,亦不会为人所负,却忽略人心的叵测、世态的炎凉。而如今,经过社会风雨洗礼,我学会了善解人意,明白了害人之心断不能有、防人之心却不可无,懂得了对待不同的人和事要倾注不同的感情。

10多年前,或许更久远以前的那个我,对书中描绘的感情心向往之,虽知可遇而不可求,但希望有生之年会有那么一个相知、相伴、相惜的人在我左右,得之乃幸。以自己的真性情与家人相处、以真感情与朋友相交、以一颗炽热心与知己相爱。然而,飞蛾扑火的勇气、义无反顾的努力、孤注一掷的坚持终成奢望。心灰却未气馁,心伤却未情怯,心底依然温暖、依然有爱,泪洒别情,仍勇往直前。对人生的体味、禅道的参悟、内心的静修让我幡然醒悟、茅塞顿开:不要试图去改变别人,能改变的只有自己,不想委屈自己就选择离开;不仅要心无旁骛地对我爱的人好,更要不遗余力地对爱我的人好。昨天已经过去,明天还是未知,而今天却是真实的存在,珍惜那些不离不弃陪伴在身旁的人,对于渐渐远离我的生活乃至生命的人,无论多么至爱,多么撕心裂肺,仍要咬牙舍弃。因为,在有限的生命里,我们不知道会在什么时候就此长眠。所以,活在当下,学会珍惜,不要在最后一刻,悔恨不已、空留遗憾。

虽经风吹雨打、爱恨情仇、人世纷争,心性磨得圆滑、处事变得世故,但我仍然喜欢现在的我和我现在的状态:不畏将来,不念过去,随遇而安,顺其自然,不强求、不依赖。群处时,守住真心,安于本分,不讨好也不做作;独处时,多读书、勤写字,关照内心,取悦自我。做自己喜欢做的事,见自己喜欢见的人,相信每次相遇都不是偶然、每次分别也必有因由,留在生活里的,便镌刻成永恒,走出生活之外的,便作为生命的一部分保留。

所以,如今站在你面前的这个我,选择静默少言不等于我无话可说;选择避而不见不代表我不想念;选择离开不意味着我不在乎;表面虽然淡漠,但我内心仍然热情似火。岁月予我更多的是成全与撮合。

或许由于初相识,你并未感知。但,如果你我已经相识多年,走过10年,或者更久,那么你必定会感觉我的不同。这不同与好坏无关、与情感无关,只是内心的影射和时间对灵魂眷顾的结果。这个沉淀内敛、不形于色、温和善良、矜持淡定的我,如果你恰好遇见,如同与幸福的颜色、秋天的金黄相遇,那么请珍视;如果你视而不见,那我只当是路过,心里却满怀感激,不与你说。

浸润书香的人生更加丰盈

有人说,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有人说,书是屹立在时间的汪洋大海中的灯塔;有人说,书是巨大的力量;有人说,书是智慧的钥匙;还有人说,书是心中的启明星……但书于我而言,却是相知甚深的朋友。长久的陪伴,让我对书有着深深的依恋。读书,已成为我生命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书香伴我成长

我小时候读到的第一本吸引我的书,是语文课本。每年的假期,我都是宅在家里、捧着语文教科书度过的,没等到开学,整本新书我就都读完了。

再大些,一些文学杂志成为我的最爱,从《小说选刊》《小说月报》《收获》《鸭绿江》等文学杂志中,我读到了许多令我至今难忘的好文章,《绝唱》《丛林下的冰河》等许多名篇至今仍然烙印在我的记忆深处。

那时候,谁家都不富裕。吃穿尚成问题的年代,书对我而言不啻为奢侈品。几元一本的小说,我却要积攒好长时间的零花钱才买得起。青春年少,怀揣着那被焐热的钢镚,走几站的路,来到书报亭买走自己心仪的书。为数不多的零花钱,最后都变成了一本本泛着墨香的书。买回家后,便是废寝忘食、爱不释手。夜里躲在被窝里,打着手电筒看书的情景历历在目,仿佛就在昨天。用零花钱换回来的琼瑶小说全集,还有岑凯伦、亦舒的小说以及汪国真和席慕蓉的诗等至今仍占据我书架的一隅,是我津津乐道的精神财富。每每看到这些书,当年买书、看书的片断便如电影般浮现在我眼前,成为我的独家记忆。

少年不识愁滋味,读书是我年少时最大的乐趣。那时候,什么书都读,《福尔摩斯探案集》、金庸武侠小说……只要看到书就想捧在手心、不舍昼夜地看完。渐渐地,我开始偏爱文学类的书籍,古今中外名家名著想方设法买到、借到,然后是如饥似渴地阅读。16岁夏天的一个雨夜,在风雨交加中,我一气呵成读完了艾米莉·勃朗特的《呼啸山庄》,小说带来的震撼和悸动,让我开始对作家驾驭文字的能力心向往之。

再后来,我参加工作后,成为单位图书资料室和市图书馆的常客。偏爱《三个火枪手》《简·爱》《小妇人》等西方小说,重温中国古代四大名著以及冰心、余秋雨等名家散文集……这期间,我读了大量的文学著作,受益匪浅。我在享受读书带来的快乐的同时,读书也引领我走上了文学写作的道路。

阅读成为习惯

时光荏苒,岁月如梭。即使结婚、成家、生子,工作、生活纷杂而忙碌,我仍然会挤出时间读书,寻找心灵的家园。读书,成为我的一种习惯。我从阅读中增长见识、开阔眼界、体悟人生、感受快乐。但当我发现已经上学的女儿不喜欢读书时,不免焦躁、烦恼。我多想让她能够像我一样在书香的陪伴下快乐成长啊!可我的小女儿看看漫画书还可以,要想让她看一本布满文字、没有插图的书,她是万万坐不住的。

怎样把书介绍给我的女儿,让她如我一般不可遏制地爱上读书呢?为此,我煞费苦心。在一个假日,我带孩子来到皇家极地海洋世界。孩子和小朋友们在海洋球的世界中玩耍,我走到旁边的读书角在书海里畅游。当7岁的女儿满头大汗地跑向我,好奇地问我看什么时,我便把女儿揽入怀中、席地而坐,捧着小说,有滋有味地向她讲述书中感人至深的故事情节。女儿没有像往常一样索然无味地跑开,而是仰起小脸,不断地问我:“后来呢?”

打那之后,我便不再刻意地敦促孩子读书,而是一有空闲,便捧着书坐在女儿的旁边,津津有味、乐此不疲地读。当引起女儿好奇地发问时,我便故弄玄虚地给她讲上一段故事,待到精彩之处,戛然而止,没了下文。欲知后事如何的女儿无奈只好拿起书来,自己读。闲暇时,我会经常带孩子去图书馆、图书城,闲散地走走停停,翻翻这本书、看看那本书,不知不觉就会逗留大半天。紧随其后的女儿,有一次看书入了迷,为了鼓励她读书,我便买下了那本书作为礼物送给她。那是女儿第一次一气呵成、不眠不休看完一本长篇小说,这本女儿反复看了3次、那段时间逢人便讲且放在床上枕着入眠的书是世界奇幻文学大师罗尔德·达尔的《女巫》。

自此,女儿不仅爱上了读书,而且也爱上了逛书店。如今已经读高中的女儿,偶尔还会和我交流一下读书心得,讨论朱自清的《背影》和《匆匆》更偏爱哪篇,甚至会向我推荐一些她喜欢的书籍。我相信,有书陪伴的女儿,一生都不会感到寂寞。

走进心灵家园

年过不惑,更加喜爱读书,读书对我来说,不仅仅是为了消遣、打发时间。书,更像我的朋友,书中有哲思有情仇,也有世界观和方法论。从字里行间,完善心智,找到人生的感悟,进而达到思想的共鸣,获得内心的愉悦和满足。

近年来,随着所读书籍数量的增加,内心世界越来越丰盈,心态变得更加平和,也更加从容地面对周遭的人和事。杜拉斯的《情人》、村上春树的《挪威的森林》、岩井俊二的《情书》、昆德拉的《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钱锺书的《围城》、王安忆的《长恨歌》、严歌苓的《陆犯焉识》、王小波的《黄金时代》、杨绛的《我们仨》……从这些中外书籍中,我感受着人世间的悲欢离合、情深义重。书,让我茅塞顿开;书,让我幡然醒悟;不再执着于生活中的不尽如人意,不再对过去耿耿于怀。

自从搬家后,附近的北方图书城便成为我频繁光顾的场所。有时是午后,慵懒地沐浴在阳光下,闲散地翻着张小娴、吴淡如、毕淑敏、刘墉等名家的小说或散文;有时是傍晚,散步之后逗留书海,翻看着古今中外名家名作或书法碑帖。无论读怎样的书,内心都会无比宁静,时间也仿佛停驻。常常是个把小时如同白驹过隙、忽然而已,忘记了去买晚餐、忘记了书店打烊的时间……总是在意犹未尽时依依不舍地离开。

古诗有云:“腹有诗书气自华!”读书,不为外在之美,旨在内心多彩、人生丰盈!

致我熟悉的陌生人

我们相识于七八岁的年纪,那时我们青春年少,那时我们青梅竹马,那时我们天真单纯,那时我们风华正茂。后来,我们远走他乡,我们擦肩而过,隔着30年的时空,我们成为熟悉的陌生人。

我们在失联之后、相聚以前,不知彼此遇到了谁又失去了谁;不知各自经历了怎样的故事和事故;没来得及参与彼此的生活,更没能成为彼此生命中的不可或缺。多年之后,我们年过不惑,也曾伤心失意、喝酒买醉,也曾顺风得意,幸福难自抑。兜兜转转,我们相聚在一起。握手拥抱、把酒言欢,不再只是一场空欢喜。

虽然岁月改变了我们太多容颜,让我们不能一眼便认出彼此;虽然我们满脸疲惫、笑中带泪,但我们心中仍然有着一份淳厚、令人温暖的情谊。我们坚持用每一张笑脸点燃内心炽热的真情真意,温暖每一颗流离失所、孤独彷徨的心。

经过30年的岁月洗礼,我们再次坐到了一起。从书桌到饭桌,虽然我们已经找不到原来的位置,尽管我们迷失了自己,但我们仍然笑谈儿时幼稚的话语、真诚的情意,甚至云淡风轻地追逐着心中的女神、白马王子,让他们能够欣然接受当初未能表白的真情厚意。

酒醉情更浓,酒后话更真。我们郑重地告诉彼此,纵然再多思念也回不去那曾经的校园和那已然过去了的过去,纵然生活艰难让我们一筹莫展,但我们仍不轻言放弃,我们仍然坚信,无论路途多么遥远,无论是分隔两地、身处异地,还是相聚无期,我们的心永远会在一起。

只要再见,便会发自肺腑,由衷地道一句:“嗨,好久不见,我的‘童鞋’们!”

不诉离殇

每个人的一生,从生到死,短暂还是漫长,都会经历许许多多的相聚和别离,每次相聚之后都有可能是锥心蚀骨的别离,别离后又迎来再一次刻骨铭心的相聚。除了无法避免的死别之外,其他一次次的生离都是小别离。小时候,懵懂的我根本不知道什么是死亡,更不懂什么是生离死别。遇到挫折或失意的时候,“大不了从头再来”的豪情壮志不知在我年少的心上盘旋过多少次。长大之后,我知道,每个人生下来之后,都是在朝着死亡的终点,一路狂奔。第一次经历人生的别离,是在我30岁那年的夏季,6月的中旬,正是缠绵的雨季,阴霾总是挥之不去,我去送一位从未谋面却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的逝者。纵使酷暑肆虐的天气,却依然让人心生凉意。看着她失去生气的面容,生来胆怯的我,却不知哪来的勇气,忘记了恐惧,心里充满了悲伤却无法哭泣。我兀自站在殡仪馆空荡荡的院子里,茫然地看着她的家人为她的身后事奔波忙碌,看着殡仪馆的大烟囱里冒出来的一缕缕青烟,时有时无、断断续续,就像人们的哀愁。穿着白衬衣、黑裤子的送葬者站在烈日下痛不欲生的样子,让我顿感无助,且浑身无力。

2016年立冬刚过,飞雪轻扬,气温骤降。三五好友围炉把盏,正是人生快意之时,奈何始料未及的噩耗传来,生命总是在不知所措间消逝,让人无从追寻。虽说世间的变迁与无常没有道理,但眼见一个刚过50岁的鲜活生命凋零,当曾经朝夕相伴、相互扶持的亲人离去……除去对生命的敬畏,我更希望人死之后会有另外一种存在。这次,送别故人,我没有奉上眼泪,而是在心底默念着他的过往,遥祝他一路走好。

就在他走后的第三天夜里,我梦到了那些已逝的亲人,还都是我小时候记忆中的模样,没有痛苦,更看不出悲喜。我开始慢慢接受关于人死之后还有轮回的说法,我希望这世上真的有魂魄的存在,这样我便有了退路,即使有一天我真的死了,虽然人们无法感知我的存在,但我却可以真切地感受到爱我和我爱的人,看着他们如常地生活,心存一丝美好的祝愿,企盼他们不会因为我的离开而悲伤,企盼他们的生活会越来越好。可是,等等,不论是他们因为我的离去而痛苦万分或是完全忘却我开始崭新的生活,这都将是我不愿看到和无法接受的啊!于是,理解了为什么有人说人死了要跨过那座奈何桥;奈何桥上又为什么有一个叫作孟婆的人为每一位步入轮回的人奉上一碗忘却前尘往事的孟婆汤,想来也是人们假想自己死后可以获得超然解脱的一丝心理安慰吧!

面对生死之别后,我开始担心这一天的到来,对于我们谁都无法回避的这一天让我心生恐惧。我害怕,我死后真的就无知无觉,闻不到花香、看不到阳光、感觉不到生的美好,整个世界都将与我无关。因为畏惧死亡,所以开始倍加珍惜身边的每一个人,会在节假日去探望白发苍苍、年迈的父母,希望他们能够健健康康地活到地老天荒;会在因琐碎事情生气发怒时,告诫自己要宽容地对待每一个人,心念着每一个人的好,不计较别人的恶,心存着人性的善;会在生活、工作中寻找快乐,善待自己,让自己快乐的同时也不忘记让别人快乐;会懂得世间最珍贵的不是“得不到”和“已失去”,而是现在所能拥有的幸福……

虽然世事难料、人生无常,但冥冥之中,仍有定数,该来的总会来,该走的也总是留不住。年迈的父母,体弱而多病;羽翼渐丰的孩子,正行走在与我们渐行渐远的路上;对于上有老、下有小的我们,像这样无法预知、令人措手不及的意外与别离会一次次地提醒我们:生是多么美好,在一起又是多么不易。“身虽别、心相依”尚可聊以自慰,我们唯有祈愿:逝者安息,生者珍惜,也许这是对那些先行一步、离我们而去的逝者最大的告慰。

母亲的家教

我出生在一个普通的工人家庭,母亲念书少、识字不多;父亲从小就父母双亡,是唯一的姑姑将父亲抚养成人,供父亲念书到初中,对于当时有9个孩子的姑姑来说,已经达到了自身家庭能承受的经济极限。父亲非常爱学习,功课也很好,对文学更是情有独钟,并通过自己的努力从一名工人成长为文字工作者。尽管父亲的学识、学养等各方面都优于母亲,但在我大姐姐出生时,母亲便斩钉截铁地对父亲说:“女孩我管,男孩你管!”可父母的一生只有我们姐妹4个,因为都是女孩,父亲遵守着当年和母亲的约定,始终如一地扮演着慈父的角色,而教育我们的重任自然就落在了母亲的肩上。

母亲是名副其实的“严母”,对我们姐妹4个的管教甚严。不能随便去邻居家,大人说话小孩不能插话,不能吃拿别人给的东西、乱翻别人家的物品,甚至吃饭时不能说话,夏天着裙装要穿丝袜、头发不能随便剪短,事无巨细,母亲都要管。从小到大,母亲经常和我们说的一句话就是:“女孩子家,不能给个糖豆就跟人家走了。”话虽糙,但道理是非常浅显易懂的。因此,我们家生活虽然一直都不富裕,甚至拮据,但一家人都能安贫乐道,其乐融融。

记得在我六七岁的时候,邻居家买了一台黑白电视机,是当时小区里的第一台电视机。大家都争先恐后地去邻居家看电视,先睹为快。邻居也很好客,对我们小孩子更是随时敞开大门。我在父母、姐姐的带领下去了几次后,禁不住好奇和诱惑,胆子大了起来,忘了母亲的教诲,吃完晚饭就和小伙伴一起拿着小板凳去人家家里排队看电视。《九色鹿》《雪孩子》《大闹天宫》等动画片,都是那时候在邻居家看的。有一次,看电视看到很晚,邻居家已经没有几个人了,我还在乐此不疲地看着电视。直到母亲来把我拽回家,我才知道自己闯了“祸”。那晚,姐姐们都已经睡下,母亲什么也没说,就让我站在墙根面壁思过。自那以后,我再也没去邻居家看电视,即使小伙伴左拉右拽,我都无动于衷。

再后来,随着年龄增长,我们渐渐步入社会,参加了工作。母亲又不厌其烦地在我们耳边一遍又一遍地叮嘱:“要做一个经济独立的人,才不会被人瞧不起。”母亲在反复强调那句“花别人的钱是可耻的”的时候,不知不觉已将“别人”换成了“男人”。“女人不能花男人的钱,喜欢什么自己挣钱买!”母亲的唠叨言犹在耳。后来,读了不少的书:张爱玲说,能够伸手向一个人要零花钱,这是严峻的考验;叶倾城也在文章《从郎索双钏》中表达了这样的观点:一个女人对男人最深厚的信任是能够没有任何顾虑地开口索物……书中所说和母亲的教导并不相悖:不花别人的钱,因为那是可耻的,只有通过努力地劳动而获得的财富才可以任意支配。同时,花别人的钱,也会受制于人。作为一个女人,一定要拥有足够的经济实力,才会不惧“吃人嘴软、拿人手短”的歉疚和胁迫,而只有在爱人面前,才会投注信任、露出软肋。

20多岁时,和同学兼同事的老公已经到了谈婚论嫁的阶段。那年春节,家在外地的老公想带我回家认亲。母亲一听去他家来回需两天时间,且需要在外留宿时,坚决反对,并一再嘱咐我:“女孩没结婚前,不能在外留宿,要自尊自重才不会让人笑话、瞧不起。”母亲的观念在现在看来,保守又古板,但我一直谨遵母亲的教诲,不仅结婚之前不曾在外留宿,即使结婚之后,出差或旅行,和谁在一起、在哪留宿、在哪吃饭等细节都会和老公一一说明,既是对彼此的尊重也是避免对方无谓的牵挂和担心。我也一直秉承母亲的观念,教育着我的女儿。

母亲不会说什么大道理,她的话总是那么朴实、简单。其实,她无非是想让我们做个自尊自立自强的女人。母亲和我们说的并不多,大多是用实际行动在告诉我们:生活是一面镜子,你尊重别人才会赢得别人的尊重,而尊重别人,是一个人最起码的教养。不随便打断别人说话、学会倾听;说话时,要适当停顿,给别人发言的机会;即使是和服务员、环卫工人说话,态度也要和蔼,不以大欺小,不以官位压人,不歧视穷人,不仗势欺人……尤其是女人,不仅要在经济上独立,人格上更要独立。这是母亲除了身体之外,给予我们的最大财富。

因此,时至今日,我仍佩服世界上这样一群女人:不傍大款、不出卖灵魂,可以坚强、可以温柔、可以优雅、可以可爱。她们花的是自己打拼赚来的钱,还具备了贤妻良母的素质。她们给予自己的不仅是财富,更是一种自信自立的精神,输过、败过、哭过,但从来都没有怕过;不委曲求全,不委曲求财;人格独立,思想独立,没有公主的命,但有一颗女王的心!

做一个内心强大而又人格独立的女子

从小我就喜欢读“闲”书。我所说的“闲”书,是指与学习、工作无关,仅从个人兴趣爱好出发所读的书籍,不是说业务书籍不读,在我看来,为增长才干、提升业务能力而读专业书籍,是安身立命之本,就像学生读教材、学知识一样。我非常赞同毕淑敏的说法,她说有些书虽然被称为书,但并不能真正算作书。

从开启心智的第一本书,到如今我已年过40,所读的闲书不在少数。这些中外名著中德才兼备的女性形象,更是灿若星辰,给我留下了深刻而难忘的印象:《傲慢与偏见》中知性而又聪慧的伊丽莎白,《巴黎圣母院》中善良而美丽的吉卜赛少女爱斯梅拉达,夏洛蒂·勃朗特笔下追求独立自我的简·爱,《红楼梦》大观园中的金陵十二钗——泼辣的凤姐、贤淑的宝钗、爱使小性子的林妹妹……这些女性形象在作家的生花妙笔下,千娇百媚、性格迥异,在世界文学中独占一席之地。而我却独爱玛格丽特·米切尔的巨著《飘》中的郝思嘉。

初读《飘》时还是在十六七岁的年纪,那时我就为郝思嘉的美丽、善良,勇敢、不屈不挠、不言放弃、永不服输的劲头所折服。多年之后,一读再读,仍然会被郝思嘉感动。

郝思嘉是美丽的。俗话说得好,“相由心生”。她的美貌是由内而外散发出来的气质,犹如阳光般夺目,使她拥有众多的追求者。

郝思嘉是善良的。她明明知道卫希礼心有所属、另有所爱,可在危难关头,她仍然不顾个人安危,没有舍弃情敌媚兰于不顾,帮她逃离战乱、平安生子。

郝思嘉是勇敢的。一个如花似玉、少不更事的弱女子,在面临战乱、家败、生存危机时,尽管内心也充满恐惧,但她仍然临危不惧,握着手枪,与敌军周旋,捍卫自己的土地、家园和家人,独自肩负起整个家庭的生计,这让身为男人的卫希礼都自愧不如。

郝思嘉是坚强的。她始终坚信“命由己造”,牢牢地将自己的命运掌控在自己的手里,扼住命运的咽喉,不依靠任何人,尤其是男人,甚至她成为别人的依靠。

郝思嘉是乐观的。无论遇到多大的麻烦、多大的困难,她都坚信明天就是新的一天了,明天总会有办法的。

虽然《飘》讲述的时代、背景、国度与我们的生活大相径庭,但今天读来,细细品味,仍具有鲜明的现实意义,仍然可以指导我们当下的人生。

像郝思嘉这样内心强大、人格独立的女子,就连阅人无数、经历丰富的白瑞德都对她一见倾心、赞赏有加。我相信读过此书的读者也会深深地爱上她,为她身上散发出的烟火气息和独特的人格魅力所感染。

做一个内心强大、人格独立的女子,从一本书开始,从一本书中吸取养分、获得力量,坚守自己的信仰,感受人性的光辉、发现人间的真善美,心怀对生活的希冀,一路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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