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天》读后感心得体会1000字以上范文10篇
《第七天》读后感心得体会1000字以上有哪些?读后感是议论性较强的读书笔记,要用切身体会,实践经验和生动的事例来阐明从“读”中悟出的道理。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第七天》读后感心得体会1000字以上,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第七天》读后感心得体会1000字以上篇1
余华的《第七天》是一部催人泪下,引人深思的长篇小说。从人过世以后的角度讲述了生命的幸福与苦难,揭示了社会的残酷和世间悲剧,以及人与人之间的冷漠、无情与贪婪。在这样的世界里,亲情和友情是我们生活里唯一存在的依靠。余华以第一人称叙述了故事的主人公,杨飞在死后的七天里每天都遇到不同和他一样在生活底层的人们,时时刻刻有人遭遇不同的事故导致死亡,来到了死无葬身之地。这里聚集着没钱买墓地的亡灵们,他们都存留着遗憾和生前的后悔,不过终究可以在这里获得他们所渴望的安宁,并与之前死去的家人、朋友们相汇直到在世的家人有钱帮助买墓地。
我对这本书的感触特别深,被爱感动的同时也为世间的不平等和残酷而感到恼怒。第一天,杨飞从轰然倒塌的废墟中爬起,带上预约号前往了殡仪馆。殡仪馆里竟然还分成了普通区、贵宾区和VIP区。 余华展示了社会上人与人之间的贫富差距。有钱人都趾高气扬的走向进口焚尸库,拥有着价值连城的墓地,且能确保自己的遗体完好无损。然而普通人静静的等侯着,走向国产的焚库炉。杨飞就是这样的普通人,并没有墓地,不知去何方。余华运用讽刺的方式展现了现实社会中其实也是如此。第二天,他回忆了自己过去的婚姻。上流社会的李青死心塌地的跟在他的身边两年多,之后她却厌倦了平凡、清平的生活,为一个海归博士而跟他离了婚。后来李青第二次的婚后生活过的极其不幸福,结果自杀了。人们总是会被金钱所迷惑、对自己生活感到不满,贪婪的追求更多,然而最后变得一无所有。杨飞和李青的爱情被现实所隔绝,但是两人之间的挂念和爱一直存在着。第三天,杨飞讲述了自己的出身。出生时, 从厕所洞里掉落到了火车铁轨上,被杨金彪即时发现并辛苦拉扯长大。他年幼在杨金彪的细心呵护下茁壮成长。在阅读这一章节时,我被他们的父子情深深地感动了,使我热泪盈眶。杨金彪对杨飞倾注了无限的爱,他把自己的一身都献给了杨飞!在工地工作时还把他绑在背上冲好奶粉放在胸前喂杨飞喝;为了照顾好他终身未娶;毫不犹豫地支持着他的工作事业;得了不治之症离家出走为了不拖累他。亲情和友情在冰冷的世界上留下了人性的温暖,但世间的悲剧却连续不断。在之后的四、五、六、七天里,杨飞在一路上聆听了许多亡灵的故事。有二十七个婴儿被丢入河中;鼠妹因男友买假iPhone给她而跳楼自杀;男友为她买墓地而卖掉肾。
小说故事情节非常激动人心,采用倒叙的手法给我了残酷和温暖两种截然不同的感受,批判了现实社会中存在的问题。余华在揭示世界上的种种问题的'同时不忘人与人之间的温情,让我觉得在绝望中存在着希望。在享受阅读这本小说时,我也更加认知到了现实社会中的争论。余华关注了当下的现实生活,描绘了普通人的喜怒哀乐,并引伸出了人的存在和生命价值等问题的多个答案。可是在控诉社会上各种问题的同时,作者没有解释产生这些悲剧背后的原因,使我产生了一些对故事的疑问。这个小说美中不足的地方是对人物形象没有特别的深入。余华只勾画出了人物的外貌形象,并没有深层次的讲述他们的人物变化和细节描写。这样缺少说服力,使我感觉他们是因为情节的需要而虚构出来的。但是小说情节和内容还是让我看的津津有味、陷入其中,让我开始思考现实中和书里世界的不同和相似度。
看完这本书后的第一感觉是被书中的世界和杨飞遇到的各种遭遇所震撼了。这本小说引人入深、扣人心弦,使我看的特别快。我极力推荐余华的这本小说。文章的语言十分简练朴实,通俗易懂;内容引人思考,具有很强的感染力;故事让人惊叹、不由自主的思考起现实社会!
《第七天》读后感心得体会1000字以上篇2
昨晚我读《第七天》的时候,长期快餐式的阅读方式让我几度无法适应读它。期间我甚至想放下书,等自己静下来再拿起它,可是我害怕这又变成漫漫无期的浮躁和等待,并且现在的我在这山上,天时地利人和都告诉我我该去履行心中的想法了。于是,我逆风一样读完了它,《第七天》。我深知自己无论从哪方面来讲,都没有说去解析或者剖析它的资格,所以我只是表达一下我读过它以后拙劣以致肤浅的感受和看法。
《第七天》以另一种角度来把书中人物的故事娓娓道来,即便他们都是不幸死去和非正常死亡,但这种方式却让原本悲哀悲伤的故事似乎不知不觉中变得平淡,最后竟给我温暖美好的感觉。故事中的人物形象刻画的是那样的鲜活饱满,却又让我觉得他们独立起来,因为他们是那样的温柔善良!如同脑海中的海市蜃楼一般,真实美好却只能远远看着不能触摸,他们影响着你却不会决定你。一个又个故事,一个又一个人,在同一条路上,慢慢遇见甚至拥抱,他们孤独的来,来了之后却不再孤独。后世对前人的误解或者美化,在这条路上被平淡的讲述,却不再让他们产生波动。对现实的黑暗,冷漠,残酷,以及艰难也都是点到为止,没有深究。如同蜻蜓点水一样,轻盈浅淡却不失深刻的给我希望。
他们所有人,好像都失败在了现实里,但在这条路上那都不重要,我只要找到他,等到他,遇见她美好就会盛开。现实让我们孤独,我们依旧有对抗孤独的方式,是把你放在心上,这也是我们打败现实的唯一方式和最强力量。其实和《活着》一样,福贵的故事是那样让人绝望可是读完过后,我的心里除了沉重以外还有一种力量,不畏现实的力量,勇往直前直面困难的力量。至于《第七天》,它对现实依然有暗喻和讽刺,甚至每一个人都好像被现实残忍的碾压,政局,社会,人生百态,我们往往看不到真相,甚至不敢看也不敢说出真相。他们蒙上我们的'眼睛,然后把刀架在我们的脖子前,往前一步靠近真相也接近死亡,往后一步从众如流麻木异常。然而读完以后留在我心里的,不是那些早已有准备的黑暗或者更黑暗现实现象的认识。而是不期而遇木椅青石的倚靠,是千山万水的艰难等待和寻找,是毫不犹豫的在怀里无微不至的哺乳,是27个婴儿夜莺一样的歌声,是无数空荡骨架用树叶为她净身的点滴河水,是无休止的悔棋的争吵和陪伴,是自奠的黑色袖带,是死无葬身之地…… “走过去吧,那里树叶会向你招手,石头会向你微笑,河水会向你问候。那里没有贫贱也没有富贵,没有悲伤也没有疼痛,没有仇也没有恨……那里人人死而平等。”
我们也许不是无处可去,是忘了要去何处。
《第七天》读后感心得体会1000字以上篇3
这是一个比《活着》更艰难的故事,一个比《兄弟》更绝望的故事。
一开始获悉余华新书的名字叫《第七天》的时候,我想到的是圣经里面的创世七天,看完整本书后,才发现这个名字企图在吻合中国传统的“头七”,虽然书的前面写着了《旧约创世纪》的句子。书的内容看似很荒诞:写的是一个死去的灵魂在七天里的见闻和回忆。
《第七天》仍然是小人物的故事,温馨又揪心的爱情,分等级的殡仪馆,养父子感人至深的亲情,刘梅等鼠族的辛酸,冤假错案……杨飞的这些经历在就像我们所生活的世界,我们周围最常见的人或事,还有每天被新闻包裹的世界和那些可见的与不可见的生活。余华用一种魔幻现实主义的手法穿梭于生和死这两个极致的世界,批判审视着现实,给读者最残酷和最温暖两种截然不同的感受。《活着》是八十年代父辈们的生活,那《第七天》就是这个年代正在奋斗着的一代人的世界。杨飞等人是这个时代最具代表的面孔,与世无争随遇而安,兢兢业业买房结婚然后相濡以沫努力过着平凡人的生活……
小说文风很紧凑,快速有力,不点缀不渲染,有一种死亡般的寒冷和压抑,把人逼到角落里,堵着喘不出气。活着的世界里充满了艰辛,死亡却只是绝望的开始。殡仪馆里,沙发坐的贵宾区穿的都是工艺极致的蚕丝寿衣,每个都在两万元以上;骨灰盒都是大叶紫檀,每个都在六万元以上,刻着富丽堂皇的图案。而塑料椅子的普通区,却会有人因为在同一家店买同样的寿衣比别人贵了50块而唉声叹气。当然,还有没有寿衣没有骨灰盒没有净身没有化妆的人……
然而作者意图并不在这里,余华喜欢在绝望中给人留着希望,这本书也是。死去的世界里,有这样一个地方:水在流淌,青草遍地,树木茂盛,树枝上结满了有核的果子,树叶都是心脏的模样,它们抖动时也是心脏跳动的节奏。很多的人,很多只剩下骨骼的人,还有一些有肉体的人,在那里走来走去。这就是死无葬生之地,在这里树叶会向你招手,石头会向你微笑,河水会向你问候。这里没有贫贱也没有富贵,没有悲伤也没有疼痛,没有仇也没有很……这里人人死而平等。
在冰冷的世界里构建出来的暖巢,于残酷现实里流露真实的人性温暖。“死无葬身之地”为现实中的卑微小人物建立了一个乌托邦,用荒诞的变形记演绎出一种底层世界的冷暖人生。
说一些题外话。
余华被誉为当代最具苦难意识的作家,其实不管是《活着》、《兄弟》,还是《第七天》,都很好地践行着这一点。看到有人批判余华,说这三本书是在走下坡路,我不敢苟同。一个作家的风格总是在改变嘛,我看书从来不刻意去把它和其他的进行比较。喜欢一个人,就会为他改变,比如我喜欢韩寒,喜欢他青涩懵懂的《三重门》,也喜欢他现在放荡不羁的批判。另外,感觉这种苦难的书看起来好艰难,网上看到有人看的飙泪,我发现我很难做到,可能看一些悲欢离合的爱情故事什么的还有可能,但是这些苦难的,真心是没有经历多少,理解起来总是有种情感上的隔阂,只能将自己进行各种不透彻的代入。我也不知道现在这种状态对不对,不是以一种近乎病态的苦难悲观来看待问题,就是以一种异常天真格格不入的不在乎心态来对待。不管是哪种,似乎都是不适合我这个年龄的。
《第七天》读后感心得体会1000字以上篇4
怀着好奇的心情,我在夏令营里读了一本书的《第七天》。在阅读的过程中,我被作者余华所讲述的故事情节震撼到了,故事内容的荒诞和绝望是我没有预料到的,这些故事又都似曾相识,很多来自于曾引起媒体和网络广泛关注的新闻,只是作者通过以这样虚幻的手法集中编排出来,还是让我一下子感觉透不过气来。
《第七天》故事取材于一些当今荒诞的社会新闻,很多人在各种悲剧中受伤或死亡,而这些人在这些事件之后有怎样的经历和想法?余华的这部《第七天》就是来写这部分内容的,从鬼魂的角度、死后的世界来讲患难与救赎。和余华的《活着》(因为《第七天》的影响,我看了《活着》)相比较,从故事的取材上来说,《活着》写的是历史,《第七天》写的是现在,人对当下的绝望肯定要比已经过去的更深。《活着》里面死去的人都还有个地方安息,而《第七天》里面却是死无葬身之地。
看过这本书的人不会不熟悉,这些悲剧时时刻刻发生在网上和周围,人与人之间的冷漠、猜忌、贪婪和欲望造就了社会的残酷。悲剧有的是纯突发自社会:被强拆致死的郑氏夫妇,车祸身亡的李月珍,有的是因为个人与社会之间的关联:李青因为杨飞的贫穷出走但陷入骗局自杀,鼠妹的为情自杀,伍超为鼠妹的墓地卖肾筹钱而死,张李二人的凶杀以及张刚父母的挟儿子以令警察局等等。死后的世界同样是分等级的。在殡仪馆里,有钱有权者享受vip待遇,普通人只能耐心等待,让领导先烧。没有墓地的亡灵们只能去往死无葬身之地。来到死无葬身之地的亡灵们都带着悔恨或是遗憾,但在这里却抛开了这些,获得了真正的平和安宁,就连生前针锋相对的仇家也在这里结成了不离不弃的伙伴。这个地方让这部小说有了一些温暖的色彩。虽然是一部描写死亡的小说,我却觉得它是余华作品中最温暖的一部。作者似乎想借死无葬身之地告慰枉死者们的灵魂,
但如果只是讲这些,那就是社会新闻杂集了,咋能成著作呢?是的,余华让善良和真情在这些沉重丑陋的现实掩埋中伸出了一双手,杨金彪与杨飞的父子情是本书中最大的亮点:虽然杨飞是捡来的,但杨金彪把一生都奉献给了这位养子。杨飞与李青的爱情,也因为一个是永远爱,一个是仍然爱,而被隔绝在美好的未来想象之外,当一个漂亮姑娘想要去看世界的时候,再好的男人也挡不住。即便如此,两人之间还是有爱有挂念,这也许就足够了。鼠妹的感情虽然幼稚,但余华还是给予了很大的怜悯和同情,让她在死后了解到真相,净身并第一个离开了死无葬身之地,也可以说是一个祝福。
只要一家人在一起,在哪里都一样。这是谭家鑫对女儿的宽慰,还有张李二人的吵闹作伴,以及鼠妹与婴儿们的歌唱通过这些,作者想要表述的可能就是,在这个残酷的世界里,去信任亲情、友情与美好,是我们生命仍然存在的依靠。
《第七天》读后感心得体会1000字以上篇5
“我的身体像是一棵安静的树,我的记忆在那个离去的世界里马拉松似的慢慢奔跑。”
余华这本小说讲的是主角杨飞去世后在生与死之间徘徊的故事。一共七天,每天为一章,写出了这本映射现实的小说《第七天》。书中情节刻骨铭心,虽然伴随着不可思议的复杂心情读下去,但毋庸置疑的是,这些残酷现实是真。
人死前不平等,人死后亦不平等。杨飞是个普通人,平白无故的被夺走了性命,无人帮他净身,也没有一件像样的寿衣,就连火化也是一通电话催着赶去了殡仪馆。浓雾弥漫中,他往前走着,让人不禁将“落魄,穷困潦倒,惨”等字眼与他相捆绑。等待时,发现厅里座位被分成塑料椅子和沙发,贵宾席高声谈论昂贵的骨灰盒,风景极佳的墓地。做塑料椅子的这边只好瞠目结舌。杨飞是养父在火车铁路边上捡来的,可养父一年前已不辞而别,他既没有骨灰盒,也没有墓地,连骨灰都无处安放,他落寞地走出了殡仪馆。看到这了,让人直呼“这年头,死都死不起了”
“我走出自己趋向繁复的记忆,如同走出层峦叠嶂的森林。”
在黑暗尽头处,转身,遇见。他是一只在浓雾和雪花中迷失自己的魂魄,恍惚间,听见前妻在唤他名字。在他的生命里,李青像是他暗淡无光的生活中一点星光,瞬间照亮他的心房。他们都不是权衡利益再决定相互依托的人,而是一种真诚理解,包容成全的爱情,让他们彼此吸引。即使李青最终离开了杨飞,他也从未忘记她。未曾想,两人离开人世后再次相遇,或许是命中注定的久别重逢,互相倾吐孤独和一尘不染的真心。我想起了一句话,“所有遗憾都是成全。”
在小说里,我见证了太多似这样的真情流露。主角与养父之间情浓于血,为了照顾杨飞,他放弃了所有,唯独没有割舍对儿子的爱,即使在自己患绝症之时,也不忘花最后的气力去给儿子挑选生日礼物。杨飞父亲一生贫穷且一生倾注在杨飞身上,认为儿子就是生命中最珍贵的财富。还有张刚和李某不记前嫌的友情,李月珍夫妇不计回报倾尽全力帮助杨飞父子的友情,伍超与鼠妹同甘共苦,跨越磨难的爱情。书中的世界充满着官僚腐化,官民对立,贫富分化,城市鼠族各种阶层问题,仿佛一张千疮百孔的网。我为被当做医疗垃圾的27个弃婴而悲哀,我为伍超和鼠妹死后终不相见而遗憾,但就是在如此残酷的现实面前,人情才在这个世界显得格外重要。复杂交织的情感总是人们在弥留之际仍执着的信念。
最后,是一个繁花似锦的世界。在余华刻画的“死无葬身之地”聚集了没有亲人为其安置墓地,也无法抵达安息之地的人。让人错觉般的认为,死无葬身之地反而永生,自由又缥缈,无拘而洒脱。在尘世的牵挂里,亲情能让这些哀伤的白骨,染上温情的阳光,黑洞洞的眼眶里迸发星星点点的火花,“冰冷的心里出现火焰跳跃般的灼热”。没有身份和肉体的他们以另一种方式在这个世界存在着。
“那里树叶会向你招手,石头会向你微笑,河水会向你问候,那里没有贫贱,也没有富贵,没有悲伤,也没有疼痛,没有仇也没有恨,那里人人死而平等”。
《第七天》读后感心得体会1000字以上篇6
史蒂文森说过这样一句话“死亡对我来说也许可以忍受,可是眼睁睁等着厄运来临却让人受不了”。刚读《第七天》这本书就被它深蓝色的、有些孤独、压抑的封面吸引。在一个下午的大快朵颐后,我读完了这本书。
《第七天》以主人公杨飞为叙述视角,描述了杨飞死后七天中的所见所闻,第一天他回忆了自己是加何死的,看到殡仪馆的焚烧还有三六九等之分,我的心着实揪了一下;看到杨飞为自己送葬,自己戴上黑布悼念自己,我心中也生出了一股孤寂之感。第二天回忆了与前妻的遇见,相爱、分别与重逢。第三天他回忆了自己的一生,回想到了自己操劳一生的父亲。第四天他来到了无墓地者的天地——死无葬身之地,并了解到了一对下棋人的生前故事。第五天他在死无葬身之地"遇见了老熟人谭家菜老板,以及视自己如亲儿子的“母亲"李月珍并踏上了寻父之旅。第六天在寻找父亲路上遇到了伍超,第七天终于找到了父亲,也听了一段凄美的爱情故事。小说的结尾是杨飞告诉伍超,"死无葬身之地"是他们所处的地方。每一天都让他懂得了人间珍贵,却再也不能活得坦荡,死的干脆,就连死后的世界都分了阶层。
正如小说的最后“死无葬身之地”一样,每个人都在寻找自己的定位,死后也是如此,可有些人死后也依旧成了孤魂,找不到安息的位置。每个人活在这个世界上,一生都在寻找自己的定位,生活中掺杂着回忆与希望,爱情与感伤,高贵与渺小,荒诞与真实。在面对残酷的现实的时候,每个人都渺小的如同蝼蚁一般。
恰恰如同史蒂文森的那句话“眼睁睁等着厄运来临,却让人受不了”。很多人说这本小说,最让他们印象深刻的是杨金彪,因为他一生勤恳善良,捡到了杨飞的他,为了抚养杨飞长大,拒绝了所有的女孩。可是最让我印象深刻的人却是伍超。他与鼠妹怀揣着梦想,却不得不苟活于防空洞的污浊空气里。在那样一个狭小的空间,有他们的喜怒哀乐。他们的爱情不是最完美的,但确是最真实的。那是底层贫苦人们的无奈和绝望。在鼠妹死后,伍超在恶劣的环境里等待匹配肾源,老天在这时让他运气好了一回,他没有待多少天便匹配成功了。但是因为卖肾之后,受到感染,又不想花掉为鼠妹买墓地的卖肾钱,硬扛着,在污浊不堪的防空洞里硬扛着,最后死去了。
小说有一种死亡般的寒冷和压抑,把人逼到角落里,让人喘不出气。活着的世界里充满了生活的艰辛,死亡却只是更加绝望的开始。殡仪馆里,沙发座的贵宾区穿的都是蚕丝寿衣,每个都在两万元以上;骨灰盒都是大叶紫檀,每个都在六万元以上,刻着富丽堂皇的图案。而塑料椅子的普通区,却会有人因为在同一家店买同样的寿衣比别人贵了50块而唉声叹气;也有自己为自己系上黑布悼念自己。当然,还有没有寿衣没有骨灰盒没有净身没有化妆的人……
《第七天》通篇读下来我感受到了底层人民的辛酸,腐败无能的官府以小人物之间的互助,正如余华所说“与现实的荒诞相比,小说的荒诞真是小巫见大巫”。即使是在那样一个暴力强拆、丢弃死婴、袭警事件、社会治安极差的黑暗的社会,依旧有人即使过着如过街老鼠般的生活仍然用力地活着。在这样繁华的社会,我们又有什么理由不好好生活热爱生活呢?在键盘侠们对着拿了银牌的运动员破口大骂,对昔日的奥运健儿恶语相向时,他们可曾想过,这些运动员们为了奥运会付出了多少努力;他们可曾记得,这些运动员们曾经为中国争得了多少的荣耀;他们又可曾记得,这些人也是父母的心头肉。如果没有这样的现象,又怎么会让他们失声痛哭,彻底绝望?键盘侠们怎么对得起这样一个繁华昌盛的社会?
《第七天》是一个作家的迫切心情,是一种歇斯底里的要求社会进步的呐喊。这本书不应该只读一遍。于是在一个下午,我又将这本书读了一遍,这次花的时间并不多,感触却依旧很深。在这样繁荣的社会,如此阳光明媚,如此春花烂漫,我们更应该学着乐观地面对生活,不畏惧任何困难,永远热爱生命,永远生如夏花般灿烂。
《第七天》读后感心得体会1000字以上篇7
我真的被《第七天》感动了。
虽然是在一片争议甚至是骂声中开始阅读的,但之前的所有想象和假设并没有霸占我的感受。从开篇第一段话开始,我就被那种冷澈绝望的忧伤,紧紧地攫住了。但止于此的阅读感受,成为作品遭诟病的重点,有人说这次的余华除了给读者带来浅表的感伤以外,都是新闻事件叠加起来的串烧,“余华的工作无非是把这些素材原封不动地照搬到了自己名下,却并没有提供什么比新闻报道更高明的说法”。更有甚者说,“这是余华作品中最烂的一部”。
平心而论,我觉得这种说法是不公平的。因为评价总有个标准和范围,是把余华放在文坛中评价,还是放在有些读者建造的神坛上来评价?是按照真实的余华评价,还是按照读者、公众眼中的余华评价?如果在前者中,《第七天》是目前长篇创作中依旧保持了作家水准的小说;但如果按后者来看,就失去了标准,因为神无所不能,余华的能力遥不可及。但这个神坛,也许并不是余华自己心甘情愿站上去的,他被公众推上了神坛。
在这个神坛上,公众们期望余华写出一部伟大的现实主义力作。而用这样的标准,《第七天》欠缺的太多,所以骂声四起。但是,我们有没有想过,其实是标准错了,余华只是他自己。
对于一部作品,除了语言结构等基本功以外,我们经常使用的“好小说的标准”是:打动人的内心和作家的社会意识。用这样的标准衡量,《第七天》算是一部好小说。
感伤悲苦是这部小说的根本,杨飞这样一个孤苦无依的魂魄,生前努力地存在,死后努力地寻找。在一个强势纷杂的外部世界中,小人物的挣扎努力无疑是令人同情的。作品营造的“死无葬身之地”里熙熙攘攘的无处安息的灵魂,更是给人荒凉之感。活在世上的小人物,生命是最终的底线,也是最慷慨的代价,任何一个看似偶然的小的变动,就能要了他们的命。突然被砸死的自己,自杀的前妻,因为一个山寨手机跳楼的鼠妹,车祸丧生的年轻人,被唤作医疗垃圾的二十七个婴儿……反倒是父亲,因为癌症而死,稍微给这些死亡增添了一些伦常的必然。
对个体命运的关注,是余华一贯的坚持。《活着》是零度写历史,是个体在历史中的挣扎;《第七天》是零距离地写现实,是个体在社会中的挣扎。只是这一次,他站到现实中间来了。也许是因为太近了,满篇都是现实发生过的激烈事件,人们才会说他“用新闻串烧来弥补素材不足”。
在我看来却是作家在用他自己的方式,解读现实。当然,我们不能评价这部作品是一部伟大的现实主义力作,也不能将余华比肩于托尔斯泰、巴尔扎克,他不是那种可以用气势磅礴的宏大叙事来批判现实的作家,但他是余华,是用《活着》的艺术灵感来创作《第七天》的余华。他曾说:“我所有的创作,都是在努力更加接近真实。我的这个真实,不是生活里的那种真实。我觉得生活实际上是不真实的,生活是一种真假参半、鱼目混珠的事物。”
灵魂的诉说和新闻事件的密集,也许恰是对现实的一种荒诞表达。以前的生活和时代都朴素而单一,现实往往没有作家想象出来的生活更新鲜精彩。但是近几年,社会的巨变让我们惊叹:生活早就超越了想象。什么事情都可能发生。生活中处处都是突如其来的荒诞。
再说题材,小人物在现实中的挣扎,虽然并不新鲜,但却是传统写作最为关注、也是最容易上手的题材。同样的挣扎,在前几年的作品中,多少能让人看到些希望,比如福贵,虽然遭受了所有的灾难,他还活着。到了《第七天》,这些挣扎的尽头,都是绝望。杨飞,这个生不逢时、死亦不逢时的魂灵,在横向的社会层面遭遇、见证了所有极端的苦难。他遇到的所有人,都是草根,都生活在惶恐中。
小说中最无争议的部分,是作者对父子感情的建构,这不仅是作品最大的情感支撑,也是被各方声音肯定的亮点。淋漓尽致地写父子情深,在历来的作品中,除了朱自清的《背影》,就数这对父子了。如果杨飞的生活中还有一点亮色,那就是父亲对他的爱。小说里满是对父子情深的各种描述,不经意间触动内心。“我乘坐的火车驶离车站时,他站在那里看着离去的火车挥手,虽然站台上有很多人在来去,可是我觉得他是孤单一人站在那里。”“第二天我父亲不辞而别,他走得无声无息,连一张纸条也没有留下,拖着自己所剩无几的生命离我远去。”
从对父子关系的建构上,也能看出余华不再是当年那个先锋派的旗手了,因为当年先锋创作中很重要的母题是:杀死父亲。如今几十年过去,父子讲和了。这些都显示了余华创作中温暖的内核,虽然满目疮痍,但坚信人性良善或者说是希望还在。
读《第七天》,让我总忍不住想到方方的《涂自强的个人悲伤》,作品弥漫的也是同样的悲伤、压抑而绝望。小说结尾处写着:涂自强从未松懈,却也从未得到。这句话不只点了方方自己小说的题,也点了《第七天》的题,更点中了这个时代小人物命运的题。
《第七天》读后感心得体会1000字以上篇8
下午在书店看了余华老师写的《第七天》,这是我第二次看了,第一次在电子书看的,第二次看的跟第一次看感受完全不一样,好像更能读懂那种身为底层普通人在这个世界的真实,残酷,以及无奈,也有我们普通人的快乐。
读完过了两个多小时我还是没忘记书里的情节,就像看了一部电影一样。
我是第一次通过这本书了解到“墓地”原来不是永久的,然后查了下,最多50-70年产权,但是要每20年续费一次。突然明白这完全和充会员差不多,不充了你就不是会员,你就不能拥有权益,墓地也一样,你不续费那就不能再放那里了。突然又觉得,我们拥有的东西都是暂时的,房子车子墓地金钱生命所有的都是暂时借用的。到死了就要还回去了,人好像就是借着一副肉身好让自己的灵魂躲进去,不怕太阳,不怕雨,肉体凡胎在森林很脆弱但是也很强大,躯体好像就是装着我们灵魂的容器,死了灵魂就随风飘去,人死了肉体烧了变成一股烟了,从烟囱随风飘走了,再也不是人,活着的人也看不到,也不知道死去的人去了哪。
其实我是相信有另一个世界存在的,我记得我小时候暑假去亲戚家玩,那时候是农历7月14,我们那称“鬼节”,说是每年到这个节日鬼门关会开门三天,到人间吃饱喝足,也是唯一一次魂魄们有机会回家看看。那时候我和弟弟凌晨出门打算去堂哥家住,不是我吓唬人,我们骑车自行车在路上一个人都没有,但是我能感觉却有很多“人”在那种感觉,然后我们就立马回头回去了,还是感觉到怕,因为那种感觉真的感觉满街全是魂魄的气息,其实一开始我们出去不害怕,就是我在路上感觉到不一样的气息让我感觉害怕才回头。不说什么玄学什么科学,有些事是真的不能用科学来解释的。
《第七天》这本书,每个人都有故事,也反应一些社会现象,强拆,人活着为了房愁,死了也要为了墓地愁,太卷了。
墓地这个,如果是我的话,我宁愿海葬。因为死了还不自由,还要每年续费暂时存放骨灰,到50还是70年后又要重新买墓地。肉身死了,还要连累活着的人为自己骨灰买单,有点可悲。看完这本书后到现在还是觉得好现实,好残酷。书中有个卖肾给女朋友买墓地的。强拆楼死了对夫妻的,留下一个女儿的。还有快餐店一对夫妻被烧死的。自杀的前妻。车祸死的美发店男人。烧死的男主,病死的男主爸爸。
一本书全是悲剧,却又是很现实,很无奈。
最后男主在殡仪馆看到了爸爸,就是前面只有骨头没有肉的男人。在殡仪馆工作就是为了见男主一面,最后男主爸爸问了男主3次“你这么快就来了”。有点让人难过。
最后,没有贫贱没有悲伤没有仇恨的地方——死无葬身之地(有活人和没有墓地的灵魂的世间)
太悲伤了,坐着还没缓过来,或许是我过得太幸福了,从来不知道这些在世界角落的事情,我知道这些事情很多很多。死后的人有墓地才安息吗?或许大家都会以自己的感受去衡量别人的感受吧,就像我,在我看来死去的人是不需要安息的,因为他的肉体已经没有了,只剩灵魂,就像装满水到土罐子,摔碎罐子,被困住的水就自由了。在我看来死亡后的人也是新的开始在另一个世界或者是以另一个状态生存着,正如新生儿出生一样,是个循环。
讲个很悲伤的话题,就是昨天我把我的买的猪肉泡水去血水,一个多小时后看到有很多蚂蚁吃,那一刻我想到我自己,如果我死了不火化在土里应该也是这样吧,会被很多虫子吃,其实我作为人,我忘记我是个动物了,就像吃猪肉鸡肉一样,死了跟它们没什么两样。所以我以后还是火葬,现在想想,我好像还不能接受自己死后的样子。
我这个人很奇怪,看励志的书反而醒不来,看悲惨的书以及电影我就会反省,并且会好好活着,还会想开很多,这大概就是比惨吧,突然一对比,我很幸福了,那我为什么不好好活着,正是我好好活着,今天才看到了好的书,话说余华老师那么有趣幽默的人怎么写的书都那么惨?我想那也是现实的一角,而不是虚拟的。通过写书让更多像我一样生活的幸福的人看到这个世界不幸的阴影,我相信阳光一定能晒到这世界所有看不到的角落的。
《第七天》读后感心得体会1000字以上篇9
《第七天》是当代著名作家余华的一部小说。小说以时间为线索,记录了主人公杨飞在七天内的所见所感,写出了我们现在这个社会的一些现象,有房屋强制拆迁,对官僚主义的批判等等,大多数还是发生在我们这个社会中一些很细微的事情,并从这些末梢中提炼出了很多东西,有爱情,亲情,社会情,当然,还包括一些很暧昧的,我们都说不清的东西,比如我们这个社会价值观的变化。还有很多,下面请我一一道来。
以前我一直在寻找可以全面阐释21世纪社会的作品,现在,我找到了。 并且不负所望,这部小说使我的心灵受到了很大的震撼,所以从我读完这部作品,到现在,整整一个星期的时间,我都在思考,我在想,我们社会的这些变化,还有相对应的我们个人的变化。我个人认为,余华的这部小说,阐释了三大主题:亲情,爱情和社会情。
小说的开篇就是一个已经死去的人,面对一个雾气朦胧的世界。身边每天都发生着各种各样的事情,有人出了车祸,有商场发生火灾,还有人跳了楼……然而,在这一片混沌之中,主人公杨飞回忆了他的养父杨金彪——一个朴实善良的铁路维修工人。他的生母在火车上意外产下了他,并从厕所掉了下去,而单身汉杨金彪捡到了他,从此他就养着这个孩子。把这个孩子放在自己胸前的肚兜里,给他喂奶粉,喂水,甚至于织毛衣。让我最感动的是其养父为了他放弃自己的爱情和婚姻,这个善良的人不忍心把杨飞丢在河畔街,所以当他看见这个小小的人儿用树叶把自己全身都盖住,用来保护自己的时候,他反悔了,自责了。这种对良心的检验不是每个人都可以禁受的了的,可以说,这种品质,是弥足珍贵的。这种爱,是大爱。是只有亲情的力量才可以创造出来的爱。
主人公还回忆了自己生前的爱情。李青是他的妻子,确切的说,是前妻。他们曾经在同一家公司上班,李青是他们公司最善良最有气质的女孩。杨飞靠着自己的诚实,善良,正直的品质博得了李青的芳心,二人在一居室的房子里度过了一段很美好的,如昙花一现的生活。但李青终于为了自己的梦想离开了这个家,也离开了她唯一的爱情,跟一个美国留学回来的博士结了婚,她开始创业,开始变得大红大紫,可最后的最后,她同样死于自己的梦想。在死后与杨飞见面的时候,她说,我一生结过两次婚,丈夫只有一个,那就是你。可以说,李青代表了这样一种人,他们为梦想而生,为梦想而死。但我却反倒觉得李青一生最幸福的时候是拥有爱情的日子。你们觉得呢?所以,我觉得我们每个人都应该思考一下:我们所谓的梦想,对我们和这个社会而言,到底有没有价值,或者狭窄的说,是不是我们最值得珍惜的东西,它值不值得我们舍弃一切去追求?或许到最后我们才发现,不是生活太难,是我们太过贪婪,忽视了生命中最珍贵的东西,导致生活的不幸福。
小说还写了一种爱情,鼠妹(刘梅)和伍超的爱情。伍超在一家理发馆门口看见了刘梅,那种感觉,用小说的话就是“我再也见不到比她更好看的人了”,所以伍超也去了理发店做了一名洗头工。他们二人都是生活在社会特别底层的一些人,没有固定的工作,没有固定的住所,没有福利和保险,每天为了生存拼搏。这样两个男女相爱了,一起带着他们对生活更美好的向往,努力工作着,生活着。他们也是有梦想的。伍超在洗头之余还学习理发,梦想成为技师,这样收入会更多一点,生活就会更好一点。可还没等到那一天,梦想就破灭了。他们一起带着生活的尊严开饭了一家餐馆打工,这时,他们有了新的梦想——等伍超学会炒菜以后,他们就自己开一家小餐馆,幸福和睦的过日子。可之后的一件事,让他们的这个梦想也破碎了。顾客对鼠妹动手动脚,伍超出气不成反被打的满脸是血,这一次,是为了做人的尊严。就这样,梦想不断被打破,可他们没有屈服,即使要饭他们一样坚强的活着,这个时候感情是他们活下去唯一的支撑,当这个支撑破碎的时候,鼠妹就跳楼自杀了。原因是伍超骗了他,欺骗终于让他承受不了这样无望的生活。后来,伍超从老家回来后,为了给鼠妹买棺材,卖了肾,得病死了,去了什么地方呢,去了一个地方叫做死无葬身之地。
伍超说:“她对我太好了,跟了我三年,过了三年苦日子,我们太穷,经常吵架,我经常发火,骂过她打过她,想起这些太难受了。我不该发火,不该骂她打她。再穷再苦她也不会说离开我,我骂她打她了,她才哭着说离开我,哭过之后她还是跟我在一起。”这就是鼠妹和伍超的故事。
小说还提到了一种情——社会情。小说在看似无望的社会里,给我们提炼了这样一种价值观。比如主人公的养父杨金飚,生前兢兢业业,勤奋,努力的工作在铁路一线上,不求更多的回报,朴实地做人,做事。并且,在他死后,他找不到自己的价值,所以他自觉地当起了侯烧厅的工作人员,这时候,他感到自己的人生价值得到了实现,所以,最后他是幸福的,是满意的。还有李月珍夫妇,也都是非常善良的人。李月珍奋力给二十七个婴儿寻找真相,她死后终于和这二十七个孩子生活到了一起。我觉得,这也是一种社会价值的体现。
读完这部小说,我们会思考,小说中每个人物都有梦想,杨金飚的朴实工作的梦想,鼠妹和伍超好好过日子的梦想,李青的梦想,谭家鑫夫妇的梦想,这些人的梦想在生前的社会都得不到实现,或者说,即使实现了,对他们个人而言也是不幸福的,是没有价值的。在他们死后,到了死无葬身之地的时候,他们的梦想全部都得到了一定程度的实现。我们通过这些内容,应该思考一下我们所生活的社会,为什么,看起来很容易实现的梦想,在现实生活中就这么难?到底是我们这个社会的过错,还是个人的追求有偏颇?
《第七天》读后感心得体会1000字以上篇10
《第七天》是一部13万字的小说,这个篇幅远小于《兄弟》,和余华九十年代的三部长篇长度相当,这一点早在出版之前,我们就可以从这本书的定价中探知一二。《在细雨中呼喊》,《活着》,《许三观卖血记》,这三部作品中,余华向我们展示了他作为一名作家克制的才华。他的克制为小说创造了很大的想象空间,也使得他的作品为万千读者打开了通往世界内部的门径。而在《兄弟》中,余华一改克制的语言,用近乎粗鄙的表达方式向我们展示了一个欲望涨破的中国。某种程度上说,这是写作的内容使然。但是,一方面,余华自己说过:“先有叙事语言,然后出现叙事。”另一方面,和余华粗鄙的语言结构共生共存的,是同样不事雕琢的叙事内容:处美人大赛、人造处女膜、潜规则,余华以这些毫无美学沉淀的叙事内容成为了众矢之的。我的感觉是,在《兄弟》情节不断的展开中,故事的结构渐臻清晰,清晰的结构之下,余华对人物完全失去了控制,小说足足延伸五十万字,像极了莫言小说中语言的狂欢。《第七天》作为一部仅有十三万字的小说,展示了余华怎样的克制,确实值得期待。
半个月前在我得知余华新作定名《第七天》时,我首先想到的是《圣经旧约》。“上帝历时六天,创造了世间万物和人类,第七天,他完成了创造一切的任务,便休息了。”这段话确实写在了扉页。但是,翻开书后,像我这仅读了半个小时的读者也会发现,《第七天》更像是对另一个结构的内模仿:中国传统丧葬中“头七”观念。我对于整本书的印象转悲为喜。余华素来是一个西化的作家,他的作品虽然是在描摹当代中国的现实,但是无论是观念还是手法都收到西方文学的影响。即使是《活着》这样扎根现实,和近现代中国重大历史事件发生强烈摩擦的作品,也缺少一些传统色彩。我时常感到,像《活着》这样的故事,即使放到任何的文化环境中,也是完全恰切的。近几年余虽然完全没有新作问世,但是我对余华的不满也与日俱增。《第七天》敢于触及“头七”这样一种传统观念,我对于整本书的印象转悲为喜。
《第七天》带给我的第一个惊喜是目录。余华以往的小说从来没有过目录,只有在《细》《许》两部作品中有章节标题,但在那两部小说中,标题的作用仅仅在于提示读者章节的分离,整部作品的结构依旧是潜藏的。《第七天》的结构昭然若现,表明了余华对《第七天》的结构把握是有充足自信的。
余华自己说过:“单纯的叙事最有魅力。”但是在《第七天》在清晰的结构之下,余华的叙事却异常的阻滞。小说在叙述的过程中夹带着大量的解释、说明、转折、假设,使得故事的节奏非常缓慢。“我”原本要去殡仪馆,但是走到半路上却发现没有敛容换寿服,于是中途返回。期间我在路边等过公交车,但是公交车没有来,因为我看到很多辆车碰在一起,导致交通堵塞,所以我就步行前往。这样的内容十分模式化,而且十分单调。如果说《兄弟》中余华的语言虽然放纵,但是也有丰富的叙事内容,飞快的叙事节奏相配合的话,那么《第七天》中,人物行走在一个机械化的灰暗世界里,这样的一个情节余华就用了一千个字去写,我不禁对这十三万字的容量产生了担心。
在《第七天》中,余华下意识对于现实做了强烈的陌生化处理,比如等候203路公交车的情节,被余华描写成:我看到一个站牌,上边写着203路;再比如我向殡仪馆走去,站住了脚,被余华表达成:我停住了走向我父亲走向殡仪馆的脚步。通过陌生化的处理构建世界的全新认知角度,引导读者思考外表真实下潜藏的真实,这样的技巧如果放在30年前,还可以算是先锋文学,但是放在现在就全无新意了。这完全是余华对于先锋意识的模仿,可悲的是,这是他对自己的模仿。
余华在小说中还有很多荒诞化的描写,比如五官错位的情节,铁轨上行走的情节等等,浅显一点说,一个人在死后还能参加自己的火花仪式,并且开始回顾自己的一生,这本身就十分荒诞。帕慕克在《我的名字叫红》开篇也说:“如今我是一个死人,躺在一口废弃的井底。”荒诞某种程度上是不可解读的,我也不会愚蠢到去分析这些荒诞情节背后的潜文本。
我刚刚提到了帕慕克的《我的名字叫红》,其实我在阅读中不断跳跃出各种曾经读到过的小说情节。福克纳、马尔克斯、博尔赫斯、卡夫卡甚至是鲁尔福。我在《第七天》的字里行间都找到了他们的影子。我不愿意提到具体的情节,因为我并不是说余华是在抄袭。
在此我想脱离话题,给大家讲一个故事。我曾经在一篇小说里写过一个情节:有一天,久旱无雨的南柯城里突然浓云密布,天空中发出簌簌的摩擦声,紧接着下起稻米来。我的一个朋友看过之后,恍然大悟说:“你这是在抄袭马尔克斯的小说。”我很快就知道他说的是《百年孤独》里那场湮没了道路,让母鸡和狗窒息而死的槐花雨。情节真的很像,而我并无意抄袭马尔克斯。我告诉她说,如果说我真的抄袭,我更愿意别人说我抄袭的是《淮南子》“昔者苍颉作书,而天雨粟、鬼夜哭”的情节。我的意思是说,我并不在意余华有没有受到导师的影响,较此,我更关心的是余华灵感的来源是哪里。
余华的灵感来源是哪里呢?很多人都会说,现实生活。如果现实生活如此,那么它在所有优秀作家笔下都别无二致,也无所谓借鉴与否。余华确实是在描摹现实生活,在《第七天》,我们看到了大量的毒大米、毒牛奶、毒馒头这样不加修饰的新闻报道式的语言。在《百年孤独》中,马尔克斯表现了香蕉热、独裁等等诸多重大的拉美历史题材,在《喧哗与骚动》、《押沙龙、押沙龙》里,福克纳也表现了种族冲突和歧视的内容。但是,他们在表现这些具有强烈时代特征主题时,往往以彼喻此,或者以小见大,读者只有在反复品咋之后,才会发现小说世界和现实生活千丝万缕的联系。这种优秀的品质使时隔千年之后的读者可以从另一个层面获得共鸣。小说的情节虽然是虚构和费解的,但是读者还是可以在其中照见现实,照见自我,因为那是升华的现实。用马尔克斯那玄乎其玄的话说:“魔幻的拉丁美洲正是拉丁美洲的现实。无法用常理之法获得其他地域人们的理解,这便是拉丁美洲孤独的症结之所在。”像余华这样进行新闻报道式的直接记录,缺少审美距离,对于现实的把握完全没有沉淀,化为心像,就汲汲于见诸笔端,这样僵直的作品很难拥有长久的艺术魅力,余华笔下的现实不可避免的被固定在了当下的时间标尺上,和书中人物共同死去,和那些在文学史上匆匆而过的作品达成平等。这样的错误余华已经在《兄弟》中犯过一次了。
这本书在主题上也并无新意。余华又一次触碰“裂变”的时代命题,这好像成了余华对中国的基本认识。唯一的不同在于,《兄弟》向我们展示的是时间上的裂变,《第七天》是空间上的裂变,也就是社会阶层的裂变。殡仪馆里,坐在沙发里的贵宾死者和坐在塑料长椅上的普通死者构成非常拙劣的象征。更拙劣的是,类似的象征竟然在一部十三万字的小说里铺陈开,《第七天》堆砌而成。
人物的叙事语言也是叠床架屋的展开。“带上你的火花预约条。”“预约条在哪里?”“预约条在门上。”这种平淡而臃肿的对话在小说中随处可见。想想余华此前的作品,个性鲜明的语言俯拾即是。福贵反对儿子成为运动员,他说:“跑步还用学,鸡都会跑。”絮絮叨叨的许三观说:“二叔,我的脸在烧,二叔我吃了好多西瓜,二叔,我的肚子快要破开了,二叔”刚毅正直宋刚说:“妈妈你放心,只剩一口饭了,我会给李光头吃,只剩一件衣服,我会给李光头穿。”就连最不善言辞的孙光林也无比响亮的对火光中孙广才说过:“我要找孙广才!”那些个性鲜明的语言曾经使我哑然失笑。但是《第七天》中,先锋的写作状态削弱了余华对于人物语言的认知能力。他曾经让人物在《在细雨中呼喊》中“自己开口说话”,这样的能力已经荡然无存了。《第七天》的责编说,“《第七天》的语言跟余华以往任何一部作品都不同,他彻底退到了幕后,尽量消除作家个人的痕迹”在余华退到幕后之后,他对于作品的控制实际上更多,人物的活动更不自然——《第七天》像皮影戏一样单薄了。
《第七天》中的余华早在三十年前就现世了。这部小说使我不断地回忆起余华很久以前的短篇小说《西北风呼啸的中午》。形式上先锋而没有温情,内容上战栗而没有感动。小说最后两段的说教,几乎毁灭了《第七天》的艺术多解性。我知道有很多青睐余华的读者会为他辩护,试图为《第七天》找到其他解读角度。但是如果作者用一句“死无葬身之地”为作品确定解读空间之后,那些为余华辩护的读者奈何为之。如果说绝望就是摧残人们的希望的话,写作绝望真是一件太简单的事了。
我想说的是:《第七天》真的是一部比《兄弟》更让我绝望的小说。它不仅没有满足我更多的期待,还失去了他以往的品质,先锋的姿态硕果仅存。《第七天》在没有更丰富的文化继承,没有更深入的现实认知,相反,他失去了克制的才华、失去了审美的距离、将一部并不丰富的小说延伸到十三万字。七年之后,余华又一次错过了证明自己艺术理解能力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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