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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两千余吨出口大蒜不合格遭韩国退回,蒜农喊冤并转销国内

2024-07-16

近日,山东临沂市兰陵县出口韩国的2200吨大蒜因质量不合格遭退回一事引发社会广泛关注。2月3日,涉事蒜农之一的兰陵金亿发蔬菜食品有限公司总经理宋加才告诉澎湃新闻(),这批大蒜已运回中国,并转销国内,已售出近四分之一。

宋加才称其并不认同韩国质监部门给出的质量不合格结论,他表示将向韩国有关部门索赔损失。另据媒体报道,中国驻韩大使馆和山东省商务厅均已介入此事。2月3日,商务部新闻宣传处工作人员向澎湃新闻表示,已关注到这一事件,并将于近期就此事发布消息。

国内检测合格韩国检测不合格,蒜农喊冤

2014年11月,韩国政府通过招标决定进口兰陵县生产的大蒜2200吨。中标后,兰陵县的蒜农根据标书要求进行了备货,在国内通过了收货方韩国农水产食品流通公社的质检后,由该公社打上铅封放入集装箱。这批大蒜于12月初从中国发往韩国釜山港口,并于12月中旬抵达。

大蒜到港后,韩国食品医药安全处、韩国农管所对大蒜分别进行了动植物检疫和质量检验。经过检验,农管所称这批大蒜质量检验不合格,“重缺点大蒜超标”,要求返送货物。宋加才告诉澎湃新闻,他们获知检测结果后,另找了韩国的一家质检机构进行复检,检测结果为合格,但农管所并不认可。

重缺点大蒜是指有病虫害、带伤、形状不良及发霉、腐烂的大蒜,根据韩国政府的标书,重缺点大蒜应占所有大蒜的5%以下。但怎样的大蒜是重缺点,怎样的是轻缺点,定义模糊,解释权和检验权都在韩国,这成为山东蒜农质疑的重点。

宋加才表示,大蒜在出口前,韩国农水产食品流通公社已经进行了质检,结果合格;到达釜山港口后却被农管所认定为不合格,这一结果让人难以接受,他们已经决定向韩国有关部门提出索赔。据了解,兰陵县政府已向韩国驻青岛领事馆递交材料,将帮助蒜农进行维权。

蒜农将退回的大蒜转销国内,已卖出四分之一

此次大蒜贸易的代理公司韩国大农农产独孤女士向媒体解释称,发货前和到港后质检结果不同是因为质检方法不同:韩国农水产食品流通公社在质检前,每袋大蒜可先剔除出少于3%的整头坏蒜,再进行检验;而韩国农管所则直接在每袋中抽取四分之一的大蒜进行检验,因此检测出的重缺点大蒜比例会更高。

韩国农管所宣布退运后,这批大蒜在港口需承担高额的储藏费用,而运回中国也需要一笔不菲的运费。宋加才介绍称,在兰陵县政府的协调帮助之下,当地银行提供了一笔贷款,才将这批大蒜运返。

运返回国内的大蒜已经在市场上进行销售了,宋加才告诉澎湃新闻,目前已售出约四分之一。韩国检测称质量不合格,为什么这些大蒜能在中国销售?对于这一质疑,宋加才表示,产品是符合中国标准的,此前的检测结果也是合格的,因此中国消费者不用担心。

在国内检测合格,但在韩国检测却不合格,兰陵县县委焦姓书记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这是因为当地蒜农是第一次与韩国做对外贸易,资料又都是韩文,蒜农看不懂,对对外贸易的规则也不清楚。山东省商务厅的相关人士也表示,“此次山东大蒜遭退回事件尚属首次,在处理上尚无可参考经验。”2月3日下午,商务部新闻宣传处工作人员告诉澎湃新闻,商务部已关注到这一事件,并将于近期就此事发布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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