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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隐秘的角落》 听律师讲法,我还有机会吗?

2024-09-09

 
 

 
 

 
 

 
 

 
 

 
 

 
 

 
 

 
 

 
 

“蓝蓝的天空银河里,有只小白船……”最近,随着悬疑剧《隐秘的角落》的热播,这首原本展现烂漫童真的《小白船》陡然成了“音乐一起,必有一死”的恐怖童谣,“一起去爬山吗?”“我还有机会吗?”等台词也成为火爆全网的梗。

在这部剧中,朱朝阳、严良、普普三个孩子在景区游玩时,无意间拍摄记录下了一次谋杀的过程,此后三个孩子的命运便和杀人犯张东升纠缠在一起。随着剧情的发展,盗窃、勒索、高利贷、诽谤、绑架、纵火等一系列涉及犯罪的情节相继出现,本版小编不由得灵光一现——何不抓住热点及时普法?剧中这些行为究竟触犯了哪些法律条文?本版特邀北京丹宁律师事务所李晓静律师根据剧情发展顺序逐一进行解读。

1 遇到校园欺凌怎么办?

《隐秘的角落》剧情开头,老实的好学生朱朝阳在考试时因为没有帮同学作弊,之后便被那个同学带头欺负并孤立,甚至有人在他的水杯里投放橡皮渣。同学们虽并未对朱朝阳施加严重伤害,但却促使他的性格更加孤僻。这种行为是否属于校园欺凌?现实中遇到这种情况的学生应该怎么办?

李晓静:朱朝阳的同学故意将篮球砸向他,并且往他的水杯中投放橡皮渣,这些行为虽然对朱朝阳的身体没造成严重伤害,但可能会对其心理造成严重影响,所以朱朝阳的同学的行为可能构成校园欺凌。

根据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在2016年4月28日颁布的《关于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通知》中指出:“发生在学生之间蓄意或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负、侮辱造成伤害的为校园欺凌事件。

学生们如果遇到校园欺凌的事件,应该及时告诉老师及家长,向他们寻求帮助,也可选择报警。同时,受到校园欺凌后的同学可以采取一些方法保护自己,如避免独自出行,上学放学选择关系较好的同学结伴同行。

2 故意杀人如何量刑?

张东升带着岳父岳母去爬山时问岳父:“我还有机会吗?”岳父指出他和自己的女儿徐静继续在一起不会幸福,但张东升仍希望岳父能劝一劝自己的妻子,却遭到岳父的拒绝。随后,张东升利用为岳父母拍照时亲手将他们推下山崖。剧中张东升的犯罪行为是否属于谋杀?

李晓静:张东升将岳父母推下山崖,涉嫌构成故意杀人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预谋杀人与临时起意的激情杀人在量刑时会有所不同。

3 录像属于证据吗?

六峰山上,张东升将岳父母推下山崖的这一幕被朱朝阳用相机记录下来,剧情中的这段录像是否能作为案件的证据使用呢?

李晓静:录音录像属于视听资料,朱朝阳录的视频合法客观,能够证明犯罪事实存在和犯罪行为系犯罪嫌疑人所为,可以作为案件的证据使用。

剧中朱朝阳一直有写日记的习惯。朱朝阳回家后,在日记本里记录下了当天严良跟自己说的拷贝照相机存储卡的事情。现实中个人日记的内容能否作为证据使用?此外,在后来的剧情里,张东升死后,朱朝阳向警方说明了所有案发经过,此时朱朝阳的证言能否作为定案根据?

李晓静:法律规定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个人日记可以作为证据,属于书证。对于朱朝阳对警方讲述的案件经过,需要经过查证属实后,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法庭对于证人证言反映的情况是否确实还要经过调查,综合分析被告人的供述、被害人的陈述以及物证、书证、视听资料、鉴定结论等其他证据,排除其中的疑点,最终确定证人证言的真实可信性。

4 未成年盗窃如何惩罚?

剧中出现了多次盗窃行为:(1)严良在带领普普逃离福利院的过程中,在加油站超市盗窃有关日常物品;(2)严良与张东升碰面时故意与其碰撞,盗取张东升手机;(3)朱朝阳在书店与张东升交易时,为了不引起叶警官和他女儿叶驰敏的关注,普普拿走图书引开叶家父女。这三种行为是否属于盗窃行为?现实中孩子们将面临怎样的惩罚?

李晓静:首先盗窃数额未达到法定立案标准,不以盗窃罪论处。我国法律规定各省、市、自治区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制定本地区盗窃罪的立案标准。大部分地区立案标准在1000元以上。

法律规定,不满14周岁的人,不管实施何种危害社会的行为,都不负刑事责任。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盗窃罪不追究刑事责任。因不满16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因此孩子们的盗窃行为不会被追究刑事责任,一般退出赃款赃物、批评教育,严重的可能被收容教养。

5 如何界定敲诈勒索?

剧中朱朝阳给张东升写了一封警告信,信中提到自己手中有他犯罪的证据,希望他不要继续犯罪。张东升根据线索找到朱朝阳3人,提出可以出钱购买录像,承诺给他们每人1万元。但是为了给普普的弟弟治病,三个孩子开口向张东升要价30万元。他们的行为属于什么性质?是否构成敲诈勒索?

李晓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的规定,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恐吓、威胁或要挟的方法,非法占用被害人公私财物的行为。剧中孩子的行为属于敲诈勒索,但因为是未成年人,未满16周岁不会被追究敲诈勒索罪的刑事责任。

6 遇到婚内出轨怎么办?

《隐秘的角落》的剧情一开始,面对妻子徐静的离婚要求,张东升一再出言挽留。岳父母去世后,张东升又发现妻子婚内出轨。在生活中遇到婚内出轨的情况,张东升该怎么办?

李晓静:夫妻应当互相忠实,遇到婚内出轨的情况,很多人会选择离婚。根据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因为一方重婚、与他人同居或有其他重大过错从而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因此张东升如果选择和妻子离婚,可以保存妻子出轨的证据,在离婚时向妻子主张损害赔偿。

7 偷换药物构成杀人罪吗?

徐静在父母的葬礼上晕倒,张东升解释说她有低血压。剧中徐静有游泳的习惯,在游泳前会吃药。当徐静收拾行李准备离开张东升时,劝说无果的张东升偷换了妻子一直以来吃的药物。第二天海边惊现徐静尸体,警方调查发现她死前吃过降糖药。那么偷换他人常吃的药物,会构成故意杀人罪吗?

李晓静:构成故意杀人罪必须符合以下要件,即有杀人的故意,实施了杀人的行为,非法行为和死亡结果有因果关系。本剧中,如果警方能够证明张东升以杀害徐静为目的,实施了换药的行为,替换药物的行为和徐静死亡的结果存在因果关系,那么张东升构成故意杀人罪。按照刑法规定,应当判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8 如何继承遗产?

如果张东升谋杀岳父母和妻子之事没有暴露,张东升有可能顺利继承他们的遗产吗?

李晓静:按照继承的相关法律规定,配偶、父母、子女是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因此,张东升的岳父母死亡后,在其岳父母没留遗嘱、没有遗赠及遗赠抚养协议的情况下,张东升的妻子徐静是第一顺序唯一法定继承人,可以继承其父母的遗产。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徐静继承的遗产属夫妻共同财产。而如果徐静不幸去世,张东升也是其第一顺序的唯一法定继承人,可以继承妻子的全部遗产。

9 高利贷需要偿还吗?

张东升为了获得记载自己犯罪证据的存储卡,向牌姐借款24万,月息10%。后来高利贷找上门要张东升还钱,让他签所谓的“补充协议”,不签就威胁去所在单位闹。按照法律规定,张东升借的“高利贷”需要偿还吗?

李晓静:张东升无需偿还牌姐“高利”部分,但就合法的利息部分仍需偿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规定,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根据2015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剧中张东升与牌姐约定的月息10%,那么超出法律规定部分的利息就无需偿还。

10 撒谎属于伪证吗?

为了调查朱晶晶死因,警察到朱朝阳家询问当天情况。对于警察的询问,朱朝阳称自己最后一次见朱晶晶是爸爸带去买球鞋的时候,出事那天他上完暑期奥数班就回家了,没有见过朱晶晶。警察调查案件时,朱朝阳撒谎是否属于作伪证?

李晓静: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作证和保证证言真实性的义务,朱朝阳未如实回答警察的询问,违反了法律规定,属于作伪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五条的规定,伪证罪是指在刑事诉讼中,证人、鉴定人、记录人和翻译人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故意作虚假证明、鉴定、记录、翻译,意图陷害他人或者隐匿罪证的行为。犯伪证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管制或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虽然朱朝阳未向警方如实说明情况,但由于他尚未成年,所以一般不会追究其法律责任。

11 殴打他人构成犯罪吗?

朱晶晶的死,警方经调查认为不属于意外事件。朱晶晶的母亲王瑶一度认为朱朝阳就是凶手,在一次询问过程中,她发觉朱朝阳面露恐惧,转身逃跑,于是将他按倒在地殴打泄愤。此时王瑶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

李晓静:殴打行为必须造成他人人身一定程度的损害,才能构成故意伤害罪。本剧中,如果王瑶的殴打行为导致朱朝阳受轻伤、重伤或死亡时,才构成故意伤害罪。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给予罚款、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

12 污蔑他人是否算诽谤?

为了泄恨,王瑶不仅在朱朝阳家附近贴满了朱朝阳是杀人凶手的告示,还跑到他母亲周春红工作的景区,在景区的广播室大声宣称周春红是杀人犯,说周春红多年来婚姻家庭不幸福,内心阴狠,杀了自己的女儿朱晶晶。王瑶在广播中污蔑他人是杀人犯有什么后果?是否构成诽谤?

李晓静:王瑶的行为侵犯了当事人的名誉权。周春红母子二人有权要求王瑶停止侵害、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赔偿损失。如果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还可能涉嫌侮辱或诽谤罪。

13 绑架虐待承担什么责任?

王立得知外甥女朱晶晶去世的消息后,找到朱朝阳,趁他在游泳池练习憋气时,用手使劲按着他的头不让他从水里出来,幸亏朱朝阳的爸爸朱永平及时赶到。后来,王立又将朱朝阳绑到水产厂进行虐待,逼问他朱晶晶坠楼的真相。王立为了找寻真相,虐待、捆绑他人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吗?

李晓静:王立将朱朝阳绑到水厂的行为可能涉嫌非法拘禁罪。如果非法拘禁过程中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

14 见死不救属于犯罪吗?

由于真假存储卡事件,张东升感觉被骗后气急败坏去找普普,正好遇到普普抱着小猫返回家中。在张东升厉声质问时,普普哮喘发作倒在地上,当张东升意识到严重性时,普普已经没有吸食治疗药物的能力。虽然张东升拨打了急救电话,但当对方询问住址时他却挂断电话。若普普因此导致死亡,张东升是否承担法律责任?

李晓静:普普在张东升家里发病,身体出现危及生命的危险时,张东升对普普应有救助义务,也有义务将她送至医院或者采取其他救助措施。但是,张东升却因为害怕暴露自己的位置,致使普普未得到有效救助而死亡。因此,张东升的不作为行为与普普的死亡具有法律上的因果关系,故涉嫌故意杀人罪。

故意杀人罪必须有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作为、不作为行为均可以构成。故意杀人中的不作为犯罪,只有那些对防止他人死亡结果发生负有特定义务的人才能构成。比如张东升原本对犯病的普普有救助义务,却因为自己的不作为行为,导致普普未得到及时救治死亡。

15 成为监护人需什么条件?

陈警官当年抓捕了严良的父亲,并将严良送到福利院。严良从福利院逃出后,陈警官十分担心,一直对他多加关照,为了不让严良走上他父亲的老路,陈警官想要做严良的监护人。申请成为监护人需要什么条件?

李晓静:具有监护能力,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可以成为监护人。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按顺序担任监护人。剧中的警官如果要担任监护人,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16 放火杀人如何定罪?

为了报复朱朝阳和严良,张东升将他们约到仓库后,杀了朱朝阳的爸爸朱永平和继母王瑶,还将朱朝阳和严良锁在仓库,一把火点燃了仓库。随后,朱朝阳与严良从排风口逃生。对于张东升的行为,又该如何定罪?

李晓静:本剧中,张东升点燃仓库的行为看似放火,但其真实目的是要用放火的方式杀死朱朝阳、严良。放火只是其杀人的手段,所以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张东升构成故意杀人罪。

但剧中朱朝阳和严良最后从排风口逃生,张东升希望的死亡结果没有发生,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未遂。如果朱朝阳和严良因为张东升的放火行为而死亡,那么张东升就构成故意杀人罪既遂。

17 诱导犯罪双方承担什么责任?

张东升被警方怀疑之后,起了轻生的念头。他告诉朱朝阳自己杀了严良,要朱朝阳杀了自己。朱朝阳拿着张东升递过来的武器一下子刺伤他的侧肩,张东升继续诱导,叫他杀了自己为父亲报仇。诱导他人杀害自己,双方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李晓静:张东升通过诱导的方式让朱朝阳杀死自己的行为,不构成犯罪。但是如果朱朝阳按照张东升的引诱实施了杀害张东升的行为,且最终导致张东升死亡的话,可能会涉嫌故意杀人罪,因朱朝阳是未成年人,根据法律规定,不满14周岁不承担故意杀人罪的刑事责任。

18 投案自首能否从轻处罚?

最后一集,普普在信里劝朱朝阳主动向警方说出朱晶晶死亡的真相。主动交代、投案自首,对朱朝阳有何影响?

李晓静:法律规定,犯罪分子主动交代犯罪事实一般可以从轻处罚。而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文/王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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