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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余华:对比《活着》,《许三观卖血记》是真正深入世俗地活着

2024-04-25

先锋文学是现代主义文学的一个重要流派

通俗来讲,就是一小群“自我意识”分外强烈的作家,根据“不断创新”的原则,打破大众公认的规范和传统,创作出来的貌似“离经叛道”的艺术作品。先锋文学作家的目标就是要震撼受传统影响的读者的感受能力,向根深蒂固的传统文化教条和信念发起挑战。

上个世纪80年代中后期,以马原、洪峰、余华、苏童、叶兆言等青年作家为代表,纷纷以各自独特的叙事方式进行小说文体形式的实验,被评论界冠以“先锋派”的称号。毋庸置疑,先锋派文学是中国当代文学史进程中一个重要的文学现象。

早在1987年,余华以一篇名为《十八岁出门远行》的短篇小说问鼎江湖,技惊四座,那一年,他二十七岁。他的小说展示出来的那种桀骜不驯的气质和令人惊异的才华,当时使整个文坛都为之震惊,给中国文坛带来了新鲜和惊喜。

余华的早期作品,如《十八岁出门远行》、《往事与刑罚》、《鲜血梅花》、《怀念少女杨柳》等,其写作手法与后期的《活着》、《许三观卖血记》、《兄弟》等有着很大的差别。可是从这些作品中,我们就可以看到作者有意设计的那种断裂、碎裂的叙事顺序,故意混淆现实与幻想、昨天与今天的边界,着重描写现实生活中那些被忽视的生活片段,给读者带来了新奇的体验。

余华的风格特点

余华的作品,有着清晰的“自我体验”的本体论思考,在貌似像传统现实主义创作手法回归的状态下,他总是把某种可能状态放大,并将其置于一个特定的语境中,来表达特殊的意味追求。

严格地来讲,《在细雨中呼喊》并不能算是一部特别精致的小说。然而余华在超越了道德判断之后,把父子、兄弟等等各种身份的人放在作为人的水平线上进行平等对话,在孤独忧郁的孙光林的成长世界中,精神世界一片荒芜,然而我们又在他周围会时时发现那些令我们感受到心痛的东西。终止的伦理判断之后,我们能清晰地感受到在孙广才和王立强之间,孙广林寻找着家的温馨。

当冯玉清被王跃进始乱终弃之后,冯玉清来到王跃进的婚礼上,“在众目睽睽之下,冯玉清站到了凳子上,她的身体在秋季的天空下显得十分挺拔,我看到那微仰的身姿美丽动人。她将草绳系在树枝上。”……“然后动作文静地将草绳布置出一个能将脑袋伸进去的圆圈,接着她跳下了凳子,她当初下跳的姿态透露出了女孩的活泼。然后是庄重离去。”

这段文字的描写很荒谬,很有几分加谬《局外人》的味道。“我”作为一个旁观者,眼中看着这一切,原本恐怖的“死亡”,心痛的无奈,孤单的无助,在略带几分戏谑的描述中,竟然变得离奇的“优雅”,然而读后,又是一阵莫名的心痛。

写作的转折点——《活着》

《活着》的出现意味着余华最大的转变。可以说,正是由此,余华的写作生涯开始了大的转折,他在作品中开始寻找世俗生活中的崇高精神——这种崇高精神并不是指超越于生活之上的理想和信念,或是道德和情操,而是在庸常的生活下不失和美的“活着”的状态。

余华用最朴素的写实手法,删繁就简,返朴归真,讲述了一个精彩绝伦的故事。即便多年以后,每每想到《活着》,内心无法不柔软。

《活着》是一个关于苦难的故事,福贵在经历了家道中落、亲人相继去世的打击后,渐渐对事事了然,以平常心对待着人生的各种苦难。正如余华自己所说的那样:“我决定写下一篇这样的小说,就是《活着》;写人对苦难的承受能力,对世界乐观的态度。写作过程让我明白,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

风格成熟的标志——《许三观卖血记》

《许三观卖血记》这本小说是余华在1995年创作的又一部长篇小说。故事讲述了一个叫许三观的人,靠着卖血度过了人生中的一个又一个难关。最后,当他老了的时候,他的血再也没有人要了,而他的精神也崩溃了。

这个名字叫做许三观的人,原本是一个丝厂的送茧工。他的一生一共卖了八次血,最后一次卖血仅仅是单纯地想要吃一盘炒猪肝喝二两黄酒。

当他卖到第八次时,他已经老了,已经没有人要他的血了。一想到,这四十多年以来,每次家里遇到灾祸,他都是靠卖血度过去的,怎么现在他的血就没人要了呢?万一家里再有灾祸可怎么办呢?许三观想到这里,止不住的哭泣……

许三观生活的那个年代非常穷苦,人们很难赚到钱。作为底层的小市民,他无法以更好的方式面对突如其来的变故,只好卖血。每一次的难关,不论是娶妻、赔钱,还是筹措医药费、应急家用,他都通过卖血平稳度过。他以一己之力无法和命运、和时代来抗衡,他所能做的只有变相地妥协,然后挣扎着活下去。

每一次卖血“成功”,许三观都会神气地去吃炒猪肝和温过的黄酒,他视卖血为摇钱树,然而人生靠着卖血而颠颠撞撞地前行,也不知是该为之悲,还是为之喜?而一个让人靠卖血而勉力支持的时代,又是怎样的一个时代?幸运的是,那个时代,已经成为了历史。

《许三观卖血记》正是《活着》的延续,如果说《活着》写出人为活着本身而活着,尚称较为理想理念化的话,那么《许三观卖血记》就开始真正深入世俗活着的状态。

“卖血”这一中心意向在真正的世俗生活中可以引发各种各样的情感,然而绝不会有余华笔下的平和之气,这就是余华的独到之处。他要传达的并不是街上随处可见的人事,而是崇高的意味。在几次卖血中,最令人感动的是为了那个似乎并不是他儿子的一乐而卖血。许三观为了他,从一个县城卖到一个县城,一直卖到上海,甚至连命也差一点卖掉。这就是余华将蕴藏的世俗状态设定后,展现其中的人情意味。

《许三观卖血记》中最令人深刻的还得是那句:“一盘炒猪肝,二两黄酒,黄酒给我温一温。”就好像一个农村人没见过世面,总想于城里人沾一点边,哪怕只是表面的话语,这就是他所认为的平等。这样说,可以让别人觉得他们经常下馆子,黄酒一定要温一温,这样会让店小二觉得他们是行家。这种“阿Q式”的自我安慰展现在小说中的效果虽然看似滑稽,但背后却饱含了许三观这类人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以及在残酷现实的敲打之下的无力。

从故事性的角度来比较,我个人比较推崇《许三观卖血记》。相比《活着》的步步惨痛,《许三观卖血记》是既有笑声,又有哭声,每一幕的灾难,也有每一幕的感动。从叙事技巧来比较,《活着》的写作技巧高于《许三观卖血记》。

可以说,余华用《在细雨中呼喊》、《活着》和《许三观卖血记》这三部长篇小说奠定了他在中国当代文学史上不可动摇的地位,也确定了他的世界级作家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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